乐亭县教育局关于严禁有偿家教的公告

乐亭县教育局关于严禁有偿家教的公告

乐亭县教育局关于严禁有偿家教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严格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等不良风气,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乐亭县教育局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及在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对在职教师有下列行为的将视为有偿家教,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

(一)利用晚上、双休日、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及学生家中等场所给学生授课或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二)相互介绍或提供家教生源以及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或泄漏学生信息并从中获得报酬的;

(三)利用自身职务之便暗示、诱导、动员或强制学生参与授课或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四)以个人名义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并获取报酬的;

(五)在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文化课辅导等行为并从中获取报酬的;

(六)有其他有偿家教行为的。

我局始终把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在广大教师中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积极引导教师关爱学生,廉洁从教,狠刹歪风,切实促进教育行风建设,维护乐亭教育良好形象。希望社会各界对有偿家教现象进行监督、举报(请明晰补课的时间段、详细地址)。对于举报的问题,县教育局将积极调查核实,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让我们共同努力,拒绝有偿家教,用我们的双手和爱心,共同为孩子创造美好的明天,为建设“全国出亮点、河北有位置、唐山争一流”的现代化教育强县作出应有贡献!

举报电话:4629525;电子邮箱:ltxjyjjcs @163.com。

乐亭县教育局

2018年7月16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