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身份變換術」背後的精神控制術

淺析“身份變換術”背後的精神控制術

毋庸置疑,作為個體的人只是整個人類社會的一分子,一個很小的組成部分。因此,一般人對於整個人類社會的態度首先是相容的。而受邪教組織的精神洗腦,信徒對人類社會的態度卻有一個根本的變化,由過去的相容狀態會異化成排斥,甚至對立狀態,他們認為自已這個群體的身份是異於整個人類社會的,是高於人類社會的精英群體。在這一點上,法輪功邪教組織表現的尤為突出,他不僅能讓信徒認為他們是脫離常人未來“佛道神”群體,而且還根據需要對弟子的身份進行適時變換,使弟子更加深陷其中難以自拔。

如果以法輪功被中國政府依法取締之日為界限,可以清晰的劃分為兩個階段,而其精神控制也在這兩個階段中中可以明顯的感受到。

第一階段:信徒與其他社會成員的關係被異化成“修煉者”與常人的關係,藉此強化信徒的自我優越感、精英感

這種關係是在李洪志極力詆譭人類社會的基礎上構建起來的。李洪志通過“法理”反覆強調,人已經變得不好了“從宇宙各個空間掉下來的”,而“地球就是宇宙的一個垃圾站”,地球有劫難也是因為人類社會極其敗壞了,所以就有一次次的毀滅。而且李洪志還說,現在社會的人都已經“十惡不赦”了,也就是面臨再次劫難的“危險”邊緣。在此基礎上,李洪志所創立的法輪功,就成了救星,得了“法”的人成為好人,也就不會有災難,有難也跟法輪功弟子沒有關係,而且通過修煉還可以成為“佛道神”,回到另外空間的天國世界中去得到永生不死。

在這一階段,有兩個關係定位被李洪志反覆的論述,反覆的強調。一是教主與宇宙中的所有生命是“宇宙主佛”與“眾生”的關係,“宇宙主佛”安排造就了一切,處絕對支配地位。在反覆的洗腦後,法輪功成員都會非常清楚李洪志這種至高無上的地位。二是法輪功成員與其他成員是修煉者與常人的關係。這個修煉過者的含義至少包括——是修煉宇宙大法的人,是得到主佛拯救的人,是明白高層次法理超越於常人的人,是最終要成為“佛道神”的人……而常人則是沒有“得法”的人,道德低下業力巨大的人,不明白或不相信高層次“法理”的人,要在輪迴報應中吃苦的人……這樣的定位,自然使法輪功信徒從心底裡感覺到自己非同尋常。而這種自我優越感、精英感,在法輪功練習者群體中可以非常明顯的感受到,甚至於人類基本的親情倫理關係他們都開始漠視。當親人阻礙他們習練法輪功時,他們便會毫不猶豫視親人為“魔”,甚至將親人殘忍的殺死。這樣的例子舉不勝舉。1998年2月25日,江蘇省的吳德橋的妻子因勸阻其練功,被吳德橋當成阻礙其“修煉”的“魔”,用菜刀將妻子殺死。

第二階段:信徒與其他社會成員的關係被提升為“救度者”與“被救度者”的關係,法輪功信徒被徹底異化成邪教操控下的傀儡

這種身份的提升,出現在法輪功被國家依法取締後。由於邪教組織面目的不斷被揭露,法輪功已是岌岌可危難以立足。此時,李洪志迫切需要發動其成員維護法輪功。於是,李洪志開始將法輪功信徒與其他社會成員的關係定位由“修煉者”與“常人”的關係,提升為“救度者”與“被救度者”的關係。這顯然對信徒很好的運用了激勵手段。不僅將他們說成是來自於遙遠天國的佛道神、主和王,更說成是負有特殊使命來到地球上“助師世間行”,是在“主佛”“正法期間”邊修煉邊“救度眾生”的高級生命,而且“是在救度著每一個龐大的天體大穹中的眾生”。

這種不斷拔高的身份定位,更使法輪功成員在不知不覺中膨脹著道德優越感和自我精英感,常人與修煉者已不再僅是名份上的差別了,而是另外一種意義上的“主僕”關係,救度與被救度者之間的關係了,身份當然變得更為優越,更加的高貴,他們也當然更加願意按照李洪志的要求“做三件事”。法輪功與成員之間的關係開始變成了一種絕對的支配與被支配的關係、操控與被操控的關係。到了這時,法輪功信徒對於教主的言論已經不能不聽,也不可能不聽了,除了思想上的接受聽眾之外,更表現在行為上的服眾——只要教主有行為上的要求,服從是唯一的選擇。例如,當李洪志要求弟子捨棄和放下一切情,一切執著包括對人的肉身的執著時,弟子就能為了“護法”而搗亂滋事,圍攻黨政機關,搞示威靜坐,甚至於用自焚的極端手段表達訴求,於是就有了一次一次報社、電視臺、雜誌社以及政府門前的聚集,就有了萬人在中南海周圍的靜坐,就有了張貼標語、散發傳單、攻擊衛星,就有了自焚、“除魔”……

其實,這種拔高和提升信徒地位的做法,可以說是古今中外許多邪教組織拉攏成員的慣用手段,更可以說是邪教性質的重要表象之一。如美國的天堂之門教,其教主愛潑懷特就聲稱自己是來拯救人類的外空間生命,聲稱自己的追隨者也都是來自宇宙空間的特殊生命。當然這也僅是邪教組織對信徒實施精神控制的手段之一,這手段可以讓世人清晰感受到邪教組織對信徒精神控制的殘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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