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治療來了,我還需要再放療嗎?放療+免疫治療效果「開掛」了

癌症的可怕是在於我們對它似乎並沒有太多的好辦法,好在近年來醫療水平的發展,新型的癌症治療手段相繼出現,其中免疫治療的出現,倒是給腫瘤患者帶來了些許希望,但同時又帶來許多疑問,既然免疫治療這麼好,傳統的腫瘤治療手段是不是就可以拋棄了?答案當然是錯誤的。

免疫治療來了,我還需要再放療嗎?放療+免疫治療效果“開掛”了

要知道腫瘤治療一向是個複雜的“工程”,單靠某一種治療手段是很難取得良好效果,腫瘤治療需要綜合性治療,各手段相互配合才有可能在對付腫瘤的戰役中取得最後的勝利。就拿放療來說,放射治療是腫瘤治療的重要手段,大約70%的癌症病人在整個治療過程中需要放射治療的介入,放療在腫瘤綜合治療過程中具有一定重要性,而且研究發現,放療與免疫治療結合還有一定的“增敏”作用,那麼到底兩者如何協同呢?今天我們就對“放療與免疫”進行全方位講解。

放療是利用高能粒子射線的照射對腫瘤組織使腫瘤內的癌細胞死亡的同時釋放出大量細胞內物質,這些物質被稱為腫瘤特異性抗原,這些抗原被抗原呈遞細胞(APC)呈遞給細胞毒CD8+T細胞(CD8+ CTL),然後細胞毒CD8+T細胞去攻擊遠離放療照射野的腫瘤,局部放療可以產生全身的免疫反應。這中現象叫做的“放療的遠隔效應”,說明放療不僅能局部直接殺死癌細胞,還能引起某種全身性的變化,這種變化,目前認為主要是對免疫系統的調節。

放療遠隔效應的出現,顛覆了大家對放療的認識,然而臨床上這種現象的發生率很低,大約在10%,原因在於腫瘤微環境中仍然存在許多免疫抑制因素。而免疫治療通過促進抗原呈遞、減少腫瘤微環境中的免疫抑制因素而增強腫瘤特異性免疫效應,兩者結合使用卻可以進一步增強腫瘤特異性免疫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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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近年來對免疫治療不斷的深入研究發現,免疫治療可以減少腫瘤微環境中的免疫抑制因素與放療形成互補提高放療遠隔效應的發生率,我們要知道放療後的8-18個小時,免疫系統開始活化,24小時達到峰值,7-10天后開始回落,半衰期較短的免疫製劑可以考慮在放療後1-4天內應用;而半衰期較長的免疫治療應用時間較靈活,一般推薦的時間為放療後7天。我們通常會從兩個方面入手進行放療聯合免疫治療的治療手段,其中一類是促進腫瘤抗原識別和呈遞,主要是利用GM-CSF、FLT3配體、TOLL樣受體激動劑促進樹突狀細胞成熟、增殖;二是消除腫瘤微環境中的免疫抑制因素,主要是利用免疫拮抗點抑制劑,如CTLA-4抑制劑、PD-1/PD-L1抑制劑。抑制劑又分為小分子化合物和抗體等大分子,前者半衰期較短,可在放療後1-4天使用,後者半衰期較長在時間上比較靈活,根據研究表明最佳的時間大約在放療後7天內。

放療與全身免疫系統之問的相互調節作用使放療與免疫聯合治療成為可能,而且在大量臨床前期試驗取得顯著療效,在臨床實踐上主要可以以三種治療方案來實現:

大分割放療+免疫治療方案:主要針對寡轉移腫瘤,目的是利用放療的“原位疫苗”效應最大化射野外聯合治療療效,即活化抗原呈遞細胞(APC)以及解除T細胞抑制信號。該“原位疫苗”效應具有劑量依賴性和分割模式依賴性,而劑量過大或過小都不足以使腫瘤釋放更多的抗原。總體來講,腫瘤控制及腫瘤特異性T細胞激活隨放療劑量增大而增加。同時,放療劑量還取決於腫瘤大小和解剖位置,以及危及器官耐受量。給予部分腫瘤放療引起的抗原釋放,可能足以引起原位疫苗效應,且不良反應更小,所以合適劑量的大分割放療更能激活免疫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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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單用大分割放療雖可以出發遠端效應,但療效不盡如人意,只有激活免疫系統後遠端效應的療效才會最大化。

常規分割放化療+免疫治療方案:免疫治療作為放療後的輔助治療存在,目的是為了最大化放療聯合免疫的局部協同作用及免疫治療的全身作用。2017年ESMO年會上公佈了PACIFIC研究——中期分析即達OS(總生存期)終點,再次證明標準放療後輔助有用免疫治療這一模式的巨大潛力。

放療作為免疫治療的調節劑方案:目的提供聯合治療最大化射野內治療療效。不同於大分割放療引起的原位疫苗,激發遠端效應的作用。低劑量放療可以重塑腫瘤微環境,將鈍化的免疫微環境重新活化,從而逆轉腫瘤患者對免疫治療的耐藥。

總而言之,免疫治療的出現,給我們對抗腫瘤帶來了全新的思路,但是並不意味著我們可以完全放棄掉放療、化療等傳統的治療手段,腫瘤治療是需要綜合性的,傳統的治療手段配合免疫治療,或許有一天真的能給腫瘤患者帶來意想不到的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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