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農區法院:執行法官巧解親戚借款案

“我真不是因為錢,我就是咽不下這口氣!”惠農區法院執行一庭辦公室內,申請執行人高某情緒激動的對承辦法官說。而另一邊,被執行人劉某氣急敗壞的說“憑什麼我還得給他錢,什麼都不說就把我起訴了,我們還是親戚”。什麼樣的案子讓原本是親戚的兩人結下如此的仇怨?

事情還得從2014年5月份說起,被執行人劉某的丈夫向高某借款10萬元一直未還。而高某與劉某的丈夫系叔侄關係。2017年5月劉某的丈夫因病去世後,劉某償還了丈夫生前的全部欠款,但對欠付高某的欠款不知情。因此債務系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發生,一審法院審理後判決劉某返還高某借款及利息共計12萬元。劉某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中級法院,中級法院審理後判決被執行人劉某在其繼承遺產和其管理的被繼承人個人財產範圍內返還高某借款12萬元。

法律文書生效後劉某未履行,高某向惠農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為了徹底解開劍拔弩張的兩家人之間的矛盾,確保案件圓滿結案,本案的承辦法官叫來了兩家人,耐心勸導,說法說理也說情,讓劉某認識到其應該履行判決文書規定的義務,也讓高某認識到一味的鬥氣只會讓矛盾升級,最終兩家達成和解,既結了案子,也解開了心結。

“很多執行案子矛盾焦點並不是錢,而是賭氣,鬥氣,找矛盾焦點,順藤摸瓜找到矛盾根源,才能讓案件更好更快地執結。”承辦法官說。(通訊員 王威)

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法院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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