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一老人參加低價團猝死,2次提出身體不適仍被要求逛店,低價旅行團存在什麼貓膩?

koppt


低價團其實很好分辨的:

1、拿到旅行社的簡易行程文檔,一般分拆出大交通(飛機票或者火車票),酒店,餐食,門票這四項即可;飛機票火車票現在網上很容易就能查到價格;酒店也可以直接從攜程這樣的OTA網站上查到,一般旅行社的團隊房要比網站上的便宜,消費者可以直接按照行程文檔上的參考酒店去找網上的價格,網上一般是一間房的價格,把所有行程中涉及的酒店價格加和後除以二就是您的酒店價格了(實際旅遊中每個人入住的房間是半間,除非補全單房差),試想,如果您從網上找到散客價格還比旅行社的報價還低,那肯定是有貓膩的;餐食除了早餐是酒店提供的,剩下的中餐和晚餐是不是包含,一頓多少錢都是明碼標價的;門票的價格如今也基本算是透明的,優惠政策網上也可以輕易找到;

2、將1中的四項價格加和,在於旅行社的報價做比對,如果相近,那就說明這是一個“負團費”旅行團,因為以上四項裡面還少了一項是當地的旅遊大巴的費用,一般這一項的費用是比較高的;每一個旅遊目的地的當地車費計算方式也都不一樣,也比較複雜,在這就不詳細說明了,這樣的團風險還不是特別大,一般可能需要進1-2個店,2-3個自費項目;如果有一部分團友消費,導遊一般不會強制,只要配合進店就好;

如果您的價格比旅行社的高的比較多,那就不用看了,妥妥的要強制自費,強制購物了;

如果您的價格比旅行社的低10%—20%左右,基本可以判定沒有太多貓膩;

3、導遊想推自費或者購物,手段是很多的,零負團費的就直接強制,相對高端一點的會潛移默化的進行,遊客一般也沒什麼牴觸心理;

4、最後說一點,如果是小白用戶,還是建議從OTA網站上報名,第一是國家對於線上的監管要強於線下,低價團,零負團基本沒有,第二,線上的每一條產品都有非常詳細的條款說明等等,關於購物自費都是有明文說明的;第三,線上投訴的渠道要比線下暢通不少;而且各個OTA現在已經到了拼服務的地步了,只要在團上有問題,隨時聯繫客服,小問題客服會直接解決,大問題客服會反饋給對應的產品經理,產品經理會直接找產品的供應商,分分鐘鍾讓您滿意;不過切記不要過度維權,成熟的OTA也不會理會過度維權的。


TAJ怪談


一個擺明了是陷阱,一個擺明了想沾光,結果就看誰更“賴”了。

9天遊覽8個城市,報價只需998。幾乎不用拿計算機計算,一眼就能看出這是個低價團。很明顯,這樣的價格連路費都不夠。

問題是,這樣的低價團還總是有人去,這也是他們能夠存活至今的原因。問題中的呂姓老人絕對想不到自己會把命都搭在這趟低價旅行中。

不過要想因此推定是旅行社的責任,估計很難。畢竟老人是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他首先要為自己的選擇和身體狀況負責。如果在老人發病時,導遊履行了救助義務,那最多也是看看有沒有買保險了,如果有,保險公司賠錢了事。如果導遊是在明知老人身體不適的情況下仍強制老人進店購物,那麼該旅行社顯然應該承擔一部分賠償責任。

老人參加低價團,圖的就是便宜,甚至有些人就是盤算著去沾光的。之前媒體就曝出過有些老人專門去參加低價團,然後報團堅持不購物,甚至還擺拍視頻,拿“大米加豆腐乳”來挑釁導遊,致使沒賺到錢的導遊破口大罵,還被錄了像,最終結果可想而知。當時我還寫了一篇問答,觀點很明確:“小流氓碰到了老無賴,沒有一方值得同情”。

低價旅行團的貓膩幾乎是明擺著的:

1,先用低價吸引遊客參團,你想著貪小便宜,他卻想著掏空你的口袋。

2,開啟以購物為主,以旅遊為輔的購物遊。低價團全靠帶遊客去指定商店購物抽成來賺錢,尤其一些珠寶玉石店,這些商品很難直接估價,原本幾塊錢的破石頭,他敢開口上千。

3,如果有人不願意購物,會受到語言侮辱、甚至威脅恐嚇,在外面就是人家說了算,本來就是一錘子買賣,他就沒打算有回頭客,能宰多少算多少。

4,以次充好,漫天要價只是最低劣的手段,還有人打感情牌,靠忽悠讓老人買下很多所謂的養生茶、保健品,還有當地人都不知道,專門賣給遊客的所謂特色紀念品。

總的來說,低價團的宗旨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賠本買賣誰會做?既然上了套,不坑你坑誰?

在我們一再呼籲整治“低價團”現象時,遊客們也有必要反思一下,你為什麼總想著去沾光呢?


夜雨如書


低價旅行團又不是今天才出現,這在咱們國內旅遊市場有著20多年的“悠久歷史”,曾一度給國內旅遊市場帶來極其惡劣的影響。

要改變,也不能把所有希望寄託在執法部門身上,你我可都可以用實際行動來抵制並打擊這種不良現象。

1、低價團的歷史由來

根據新聞媒體的報道:1995年左右,低價團開始在國內旅遊圈興起,又被稱為“零負團費”,是指地接旅行社為爭奪組團社的客源,在接待遊客團隊時分文不賺只收成本價,甚至低於成本價收客。

這種團在形式上可分為零利潤、 零團費,或者是負團費(地接社向組團社支付“人頭費”)。

1995年前後,泰國開始出現“零負團費”,並逐漸波及到新加坡、港澳、歐美等針對中國內地的旅遊產品。

2003年5月,借世界衛生組織解除SARS時期對廣東及香港兩地的旅行警告,廣東廣之旅旅行社推出38元遊廣州的“抗SARS勝利全城大遊行”活動,引發市民出遊井噴,自此,“零團費”“負團費”旅行團在各地興起。

2、大眾應有健康的旅遊觀

造成“零負團費”現象的根源看似在旅行社,其實旅遊者不健康的旅遊觀也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99元港澳遊、198元泰國遊、999元新馬泰三日遊……類似的超低價旅遊團經常會見諸網絡,大傢伙有腳趾頭想想都知道,這個價格,光吃頓飯都不夠,還別說來回機票、食宿了。

但許多消費者其實是揣著明白裝糊塗,心裡知道里面肯定有購物環節,但是抱著那種“我死活不買,反正有人買就行了。”的心態,還是去報了名。

結果一行幾十號人都抱著這種心態,於是購物時就你看我、我看你……

當然,也有被導購忽悠的雲裡霧裡的,買回來一大堆無用的東西。

有些“等、靠、拖”沒有購物的遊客,白跟著玩了一圈,回家後修整好身體,隔段時間又跟低價團出去了,如此反覆……

當然,我也理解一些遊客,畢竟收入有限,加上又有欣賞世界秀美風光的願望,以儘量少的錢旅遊也無可厚非,但參加那種低的異乎尋常的團,這種行為不可取。

這些年,發生在“零負團”的問題時常見諸媒體:罵人、甩客、打架鬥毆、,甚至發生命案,讓國內的旅遊市場蒙上一層陰霾……

這裡的內容就不贅述,網上的報道多如牛毛。

3、遊客要學會收集證據維權

其實,在“零負團”行為當中,旅行社作為強勢方,對於此事的操作最為門清,所以,發生糾紛他們必然也要接受處理。

前提是,遊客要有證據意識。

比如,報名時我們要詳細閱讀合同約定的行程計劃書,明確團費所包含的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以及違約責任和糾紛處理方式,並加蓋旅行社公章。

團費要匯入簽約旅行社的賬戶,並索取正規發票,要完整保留好合同、旅遊行程單、發票或收據等相關憑證。

旅遊過程中發生糾紛時,要切記“好漢不吃眼前虧”,先別去跟地接導遊鬥硬,先與組團社聯繫解決。

如協商不成,可以向“12301”國家旅遊服務熱線或組團社所在地旅遊投訴處理機構進行投訴,投訴時效為合同結束後90天內。

投訴這種行為我們是有理有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35條規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在未經雙方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旅遊社有強迫消費的行為,消費者可在行程結束後30日內要求退還另行付費項目的費用。

《導遊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中規定:導遊在執業過程中不得獲取購物場所、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等相關經營者以回扣、佣金、人頭費或者獎勵費等名義給予的不正當利益。

所以,只要你收集好合同、購物清單,加上拍照、視頻等證據,將來打官司時就會派上用場。

不過,旅遊就是為了開心,誰都不願意去鬧一肚子氣回來,所以,拒絕“零負團”從你我開始。

除非,你的內心強大到無以倫比,罵不還口打不還手……

喜歡俺滴回答,關注一個再走唄😹


普了次法


對於這樣的悲劇,不知道該是斥責旅行社沒有人性,還是該埋怨老人不應該貪圖便宜報低價團去旅遊。這樣的情況實在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過錯雙方都有。 呂某報的團是998元9天瀏覽8個城市,算下來就是基本一天一個城市,還有中途坐車的時間。你這998元連交通費估計都包不完,這樣的團肯定是有貓膩的啊。但有些人就是喜歡鑽這樣的空子,明知是有陷阱還是要往裡面跳,拉都拉不住。

呂某一行人高興的隨著旅行團出發,本來以為998元可以把8座城市好好的逛一下,結果時間全部被花費在了購物上,而且是強行下車購物,不買就不許出店,人家就拿你的時間和你耗,時間耗完你們就可以回酒店睡覺啦,省的出去玩。抵抗是完全沒用的,你坐的是人家的車,你不下來全車人等你,你不買司機不給開車,這就尷尬了,甚至發生衝突導遊還會罵人。一趟美好的旅行就因為貪圖低價團將所有的美好都撕碎了,還要忍受身心和身體的折磨。

呂某可能就是因為高密度的旅行安排和導遊強制購物,讓自己心情不好,休息不好,所以才會發生這樣的意外,畢竟七十多歲的老人了,經受不住這樣的折騰。呂某的妻子曾經嚮導遊提出來讓老人在車上休息的要求,但是被導遊拒絕了,因為導遊會認為你不想購物所以這樣說,他們見慣這樣的人,所以就很無情的拒絕。

旅行社為了賺錢昧著良心,不管遊客的身體狀況,只擔心自己的利益。 你報低價團想要貪小便宜,但是人家旅行社也是利用你這樣的心理想要掏空你的口袋。當你成功報團之後就成為待宰的羔羊了,你能掙扎一會,但最後都是繳械投降,乖乖為自己的行為買單。所以,為了讓自己和家人有一個愉快的旅程,千萬不要報收費低的團,要找一些信譽度高、有質量保證的好旅行社。


凌子看世界


事情經過

陳女士的公公呂大爺報了一處低價旅行團。

原來,74歲的呂大爺看到某旅遊廣告,得知只需要

998元就可以9天遊覽港澳等8個城市。而實際上,如果不計門票、食宿等費用,僅車旅費就已達1225元。看到這樣優惠的廣告,呂大爺十分心動,就與妻子等另外4名親屬一起報了該旅行團。

然而,本來憧憬舒適的旅行,實際上卻是一場購物遊。呂大爺一行,在旅遊過程中從頭到尾都被強制購物。該旅行團的導遊,態度非常不好,另外一對夫妻因為在購物點沒有買東西,被其大聲訓斥謾罵。因此,呂大爺夫妻因為不想被當眾羞辱,在購物處一直消費,中途呂大爺曾提出身體不適,卻仍被要求繼續逛店。

最終,呂大爺因為體力透支,在旅途的過程中突然昏迷倒下,送醫後不治身亡,系猝死

法律分析

旅行社有沒有過度安排購物行程?購物行程過多是不是導致呂大爺勞累猝死的原因?

由目前的事件情況來看,用旅行社安排購物行程過滿,導致呂大爺勞累猝死的說法,站不住腳。 呂大爺作為成年人,對自己的身體情況有注意的義務。在已經感到吃力勞累的情況下,完全可以停下休息,旅行社不能強行限制。

不過,旅行社利用低價誘惑,實則安排購物的行為,有違法違規的嫌疑,對此,有一定的過錯。同時,根據《旅遊法》的規定,突發事件或者旅遊安全事故發生後,旅遊經營者應當立即採取必要的救助和處置措施,依法履行報告義務,並對旅遊者作出妥善安排。

因此,呂大爺在身體不適的突發狀況發生時,旅行社如果沒有盡到救助義務,則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對於家屬的維權方面,首先可以向相關部門舉報旅行社低價遊的行為,其次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向保險公司和旅行社主張賠償。

點擊頭像關注我,遇到法律問題可以在線諮詢


法律顧問家


998元9天遊覽港澳等8個城市,行程排滿購物

首先,此次行程完全可以稱得上是低價團,全程不計門票、食宿等費用,僅火車票、輪渡費已達1225元,而這次行程只收998.而且是9天內暢遊香港、澳門、廣州、深圳、桂林等8個城市。

“剛開始的4天3地,全程觀光活動大概只有7小時,購物倒安排了15個小時,其中4月13日在香港的一整天都是購物,4月14日下午在澳門,導遊告訴我們,另外交費130元就可以取消本應參加的另一購物活動。”

參團平均年齡在70歲以上

據瞭解此次參團的平均年齡在70歲以上,由一名導遊帶隊,到哪裡哪個城市就有當地的地接。每次購物必須所有人都進店下車,遊客進店就會把店們鎖上,不買夠東西不買夠時間就不讓他們出去,而且店裡沒有休息的地方,只能站著。

老人不幸離世

在行程中,呂某妻子曾兩次對導遊表示,呂某身體不適,想在車上休息,但是都遭到了導遊的拒絕,在廣州到桂林的火車上,終於體力不支昏倒,列車條件有限,最終搶救無效不幸逝世。

低價旅行團的貓膩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一切商業行為都是以營利為目的,旅行社也不例外,所以賠錢讓旅客出行是絕對不可能存在的情況。如此不合常理的低價,只是一種營銷手段,為了吸引那些貪圖便宜的消費者,正常的行程的利潤是極低的,但是如果需要負成本出行,就一定會在購物店上營利。所以就會出現,旅遊團購買的東西越多,導遊對你的態度越好,購買越少,態度越差的情況。


如何避免此類陷阱

要堅信,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價值和價格是統一的這樣的道理,不要貪圖小便宜,尤其是老年人,更要選擇高端品質團,而且要選擇正規的旅遊公司,


不是烏賊的墨魚


998元遊覽9天遊覽港澳等8個城市,這一看就是不靠譜的事情,算算路費都不夠,這不明顯是有貓膩嗎?

若存在強行購物,辱罵遊客屬於違反法律規定,老年人簽署的合同是否著名旅遊性質是關鍵

再來看本文中旅遊團,沒到一個地方都會把消費者強行帶去購物後。還不讓上車,甚至直接把店門關了,這樣的做法的確非常阻礙老年人的休息。

目前新聞沒有披露合同,老年人是否知道這個旅行團主要就是購物,會關係到維權。

不買東西不讓走,當地導遊還會罵人,店裡也沒坐的地方,就那麼站著,真的很累。

這是參加這個團,其他遊客的反饋。

如果的確存在強行買賣,不讓休息的做法,甚至辱罵遊客,那麼這無疑是違反法律規定。

具體死亡原因和購物之間聯繫還要看屍檢報道才行

老年人的確是在廣州到桂林的火車上,突然昏迷倒下,由於列車上醫療條件有限,在半個小時後才上了120

死亡證明是心源性猝死,在火車上猝死和強制購物的聯繫,可能還需要更多的調查報告。




但是可以確定的是,作為旅遊團是對遊客有基本的安全保障義務的,旅行團怎麼也難以逃避這個責任,只是看最終責任大小。

有需求才有市場,請不要再被低價團迷惑

不少旅行團都會堂而皇之的打出低價的廣告

不少人總是抱著,划算,甚至內心知道是購物團,但是想著我到時候就不買東西,他能怎麼樣的心態參加,以為可以佔個便宜。

無利不起早,哪有那麼多便宜給你佔,任何低價旅行團,一定不要去。

旅遊的意義是什麼,是放鬆心態感受人文地理,而不是為了去而去,這樣的旅遊有意義嗎?


廖彩琳律師


看到這個消息很悲憤。

【悲】老人以為會有一場愉快的旅途,結果不幸促使,在幾次告知旅行社身體不適的情況下,旅行社仍是不理,最終導致老人猝死。這裡,旅行社要承擔很大甚至全部責任,且家屬必須維權。

【憤】低價團事件頻頻發生頻頻曝光,但就是有人不聽,仍去參團,以僥倖心理抓住天上掉下來的餡餅。900多塊錢9天帶你玩轉港澳等8座城市,管你吃住行你還不購物?

雖然老人在旅途中猝死,令人痛心。但就低價團的危害,為什麼總是有很多人去上當呢?如果說老人家失去正確的判斷能力,那麼家人呢?子女呢?報名低價團則就意味著去購物,這是屢見不鮮已經擺在桌面上的“潛規則”。

可是低價團不論怎麼曝光,它仍是像毒瘤一樣的存在,成為旅遊亂象中不可忽視的主要因素之一。許多遊客在低價團中受到傷害委屈,也往往得不到維權合理處理,只能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唉,希望更多的人能夠意識低價團的危害,珍愛生命,遠離低價團。


蘇丹卿


998元九天的時間遊覽港澳遊,先不說這錢的問題,我就是說這低廉的旅遊價格背後一定要有貓膩的。所以說真的不要貪圖這麼便宜。便宜都是有陰謀詭計的,你看這次不就是發生了嗎?讓一個由心臟病的老人強制的進店去買東西。不去都不行人家的身體已經出現了不適。作為旅遊的導遊小姐真的不應該與老人的健康不顧。強迫人家進店這種行為強買強賣的做法。真的讓我感覺到他們的行業的骯髒,老人得了心臟病離開了人世,我覺得。他的離世,也就是向我們揭露了。低廉價格,旅遊的黑暗。也向我們展示了以後真的不要貪圖小便宜吃大虧。這次老人去世,我覺得作為他們的家屬。就應該追討自己的損失,為逝去的老人討個公道。



伊春美食美客


為了賺錢也是瘋了,怎麼可能有純粹的“低價旅遊”,沒有盈利,拿什麼養活公司和員工。慈善旅行團即使有也不可能經常有,知道這一點,就會對之後的旅遊內容有所遇見了。

所以對於低價旅遊,一定要慎重參與,不然吃虧的可能就是自己。

998元9天遊港澳等8個城市,不貴吧!但是旅行的內容卻叫人想吐,行程排滿購物,旅行成了逛市場。

一場悲劇在此期間發生,據一名女士反應,她的公公報了低價旅遊團,但是在旅行的過程中死亡。據同行的親友描述,死者生前在旅行期間表示身體不適,但是還是被要求繼續逛店,親友們認為這是導致悲劇的原因。如果確有其事,那旅行團怕是要負責了。

生命很脆弱,挽救的時間可能只有關鍵的幾分鐘。

我們看到低價旅行團被要求逛店的新聞很多,有的不購買商品還要承受導遊的辱罵,雖然整治過這樣的現象,但是有的旅行團會以稍微“溫和”點的方式來實現,就比如親友們所說滿滿的購物行程。

要說貓膩的話,只能說,你見過不想盈利的企業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