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2018070603):將 鄧玲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被執行人鄧玲未履行生效判決,拒不向申請執行人歸還借款本金166萬元及利息且違反被執行人財產報告制度,被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其住所地為南寧市興寧區秀廂大道169號金源橘子郡3-D棟1單元201號,歡迎社會公眾向執行法院提供其行蹤和財產線索,並對有高消費、轉移或隱匿財產、規避執行等行為的,進行舉報。聯繫舉報電話:0771-2440930
執行案號:(2018)桂0102執482號
立案時間:2018年2月6日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 鄧玲
年齡:39
性別:女
身份證號碼:452526197903033021
執行法院: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2017)桂0102民初2566號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向葉某歸還本金及利息等共計約166萬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部分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違反被執行人財產報告制度,拒不履行生效判決。
住所地:南寧市興寧區秀廂大道169號金源橘子郡3-D棟1單元201號
案件詳情:鄧玲借葉某本金110000元,鄧玲向葉某出具借條,但還款期限到期後,鄧玲拒不償還本金,葉某向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起訴鄧玲要求償還借款及利息,並在判決生效後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未發現鄧玲有財產可供執行,且被執行人違反被執行人財產報告制度,被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及限制高消費。
聯繫舉報電話:07712440930
聯繫人:梁法官
閱讀更多 南寧興寧區法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