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變作死,僑興債主角之一浙商財險領200萬罰單

創新變作死,僑興債主角之一浙商財險領200萬罰單

2017年底,銀監會對21家僑興債涉事銀行和信託公司以及56名相關人員,開出了一大票罰單,罰沒金額高達20億元,算是給僑興債事件劃上了句號。

吃瓜群眾回過頭想:僑興債不是還有另一個主角浙商財險麼,保監會不準備做點啥麼?

娛財姐去年12月寫廣發行領了7.2億罰單時,就已經獨家報道過了,浙商財險也領了一張200萬罰單。

不知保監會出於啥考慮,這個簽發於2017年12月18日的罰單並沒有在當月對外公佈,而是拖到昨天才對外披露,又把自己搞被動了不是?或者,是因為覺得如果和銀監會同期公佈,這200萬和人家20億對比太強烈?

Anyway,來看下這張罰單(並沒有提到僑興債的字眼)都列了啥——

一是未按規定辦理再保險

2014年,浙商財險承保兩筆保證保險業務,保額均為5.73億元。根據浙商財險2014年度資產負債表,單一風險單位即每筆私募債佔比超過《保險法》規定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10%。

時任總經理金武作為浙商財險信用保證保險領導小組組長,時任戰略發展部總經理施雪忠、時任市場部總經理助理龔昀,作為浙商財險信用保證保險工作小組組長、副組長,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據此,對浙商財險罰款30萬元,責令停止接受保證保險新業務6個月;對金武警告並罰款6萬元並撤銷其任職資格,對施雪忠警告並罰款10萬元,對龔昀警告並罰款3萬元。

二是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

2014年,浙商財險承保兩年期的有關保證保險業務時,在僅有一年期貨幣債券履約保證保險產品的情況下,採取連續出具兩張一年期保單的方式承保,違反了《財產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等有關產品管理的規定。

金武、施雪忠、龔昀負有直接責任。

據此,對浙商財險罰款50萬元,並責令停止接受保證保險新業務6個月;對金武警告並罰款6萬元,對施雪忠警告並罰款10萬元,對龔昀警告並罰款3萬元。

三是未按規定提取準備金

1.人為調整準備金評估基礎數據。

2016年12月26日、28日,在賠案損失沒有任何變化的情況下,浙商財險對5筆賠案的估損金額進行了人為調整,目的是降低年底入賬的估損金額;2016年12月30日,浙商財險在準備金評估基礎數據中刪除了上述5筆賠案估損數據,目的是為了在2016年底的準備金評估中完全不反映上述賠案的影響。由此導致其2016年末未決賠款準備金少提3.66億元。

2.超時限延遲立案

2017年3月,浙商財險承保的有關保證保險業務有4筆合計2.95億元的賠案報案,2017年3月6日進行了接報案處理,延遲至4月10日才進行立案處理,導致未能及時提取未決賠款準備金。

時任董事長高秉學,時任副總經理餘斌,時任財務部總經理羅小玲,時任客服運營中心總經理夏愛明,對上述調整估損的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高秉學、羅小玲,時任精算責任人羅百文,對上述刪除數據的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高秉學、餘斌、羅小玲、夏愛明,對上述超時限延遲立案的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據此,對浙商財險罰款30萬元;對高秉學警告並罰款10萬元,對餘斌警告並罰款6萬元,對羅小玲警告並罰款6萬元,對夏愛明警告並罰款3萬元,對羅百文警告並罰款3萬元。

四是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

自2016年6月起,孫大慶在未獲保監會高管任職資格的情況下,多次參加並主持公司總經理辦公會,以總公司領導身份在OA中持續多次籤批文件等。

高秉學、孫大慶,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據此,對浙商財險罰款10萬元;對高秉學警告並罰款10萬元,對孫大慶警告並罰款5萬元。

五是內控管理未形成有效風險控制

信用保證保險方面存在內控制度不完善、制度執行不到位等問題,理賠系統方面存在未決估損金額調整的相關設置存在漏洞、對於超時延遲立案情況未進行強制立案的相關設置等問題。

據此,對浙商財險警告並罰款1萬元。

除了收到合計為202萬元罰款,浙商財險還被責令停止接受保證保險新業務共1年。

罰單雖然姍姍來遲,當事人其實早就受到了處罰:2016年7月,原總經理金武被免去總經理職務,降為副總經理,同時任命孫大慶為副總經理。10月,董事長梅曉軍被免職,改任浙商財險黨委副書記。11月,浙商財險總經理助理兼信用保證保險事業部總經理施雪忠被免去職務。

金武曾任平安保險浙江分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總經理,都邦保險浙江分公司總經理。2011年進入浙商財險,任總經理助理,後升為副總經理。2013年升為總經理。也就是說,僑興債是在他主政期間簽下的單子。

2016年12月僑興債曝光之後,浙商財險啞巴吃黃蓮,無奈之下當接盤俠,先行賠付了11.46億元。誰想又冒出來廣發銀行蘿蔔章,給繞進大坑裡,追償未果,未來能否追回來也難說。

受僑興債鉅額賠付拖累,浙商財險由2015年的0.52億元淨利潤轉為2016年6.49億元淨虧損,其中保證保險承保虧損3.7億元。2017年上半年經營活動產生的淨現金流缺口達4.03億元,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降至90.79%,風險綜合評級為D類。

因償付能力不達標,保監會在2017年9月對其下發監管函,責令其增資,並停止增設分支機構太停止接受非車險新業務。其後,浙商財險緊急增資,該監管函於12月解除。

讓浙商財險陷入泥沼的私募債保證保險,當時是被作為創新典型,上了《2015年保險業年度報告》的喲!

創新變成作死,浙商財險這臉打得真是叭叭的。

僑興債事件的慘痛教訓,是否給保險業上了一課?清流毒,任重道遠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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