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嚴禁中小學校在職教師亂辦班補課

7月12日,記者從全市教育系統整治中小學校在職教師假期亂辦班“清風”行動部署會議獲悉,為了加強管理,規範辦學,切實減輕學生負擔,狠剎亂補課、亂辦班、亂收費歪風,讓學生過一個輕鬆、愉快而有意義的暑假,根據《山西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於印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晉教成[2018]2號)文件和有關會議精神,朔州市教育局就暑假期間辦班補課問題採取“清風”行動,下發了《關於整治中小學校在職教師假期亂辦班“清風”行動的緊急通知》(朔教發〔2018〕127號),嚴厲打擊暑期期間在職教師亂辦班補課行為。

《通知》要求,各學校必須按要求統一安排開學、放假及教學活動,結合教師專業成長計劃,做好教師暑期培訓;嚴禁全市中小學校教師利用假期組織學生在校內集體補課。

嚴禁全市中小學校以各種名義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形式的辦班補課,嚴禁組織或變相組織學生在校內開展奧數、特色英語、作文等有償輔導;嚴禁全市中小學校的在職教師以各種名義舉辦補課班、輔導班。

嚴禁在職教師受聘,參與校外辦學機構的辦班補課。

嚴禁教師將本班學生介紹到校外辦學機構補課;嚴禁各中小學校以任何理由為藉口,為違規辦班提供場所,嚴禁各中小學校與其他辦學機構聯合辦班。

暑假期間,任何學校、在職在編教師不得開辦以面對學生為主要授課對象的補習班、提高班、興趣班、預熱班等;市教育局繼續設立監督舉報電話,並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安排專人值守,接受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舉報。

朔州市教育局將組織督查組及多個暗訪組對暑假期間亂收費、亂辦班、亂補課行為進行監督暗訪。

《通知》要求,要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追究責任。 市教育局將組織督查組及多個暗訪組對暑假期間亂收費、亂辦班、亂補課行為進行監督暗訪。 根據朔州市教育局《關於整治中小學校在職教師假期亂辦“清風”行動的緊急通知》等文件要求,對查實有亂辦班補課現象的學校、學校領導及教師個人,視情節輕重,對學校組織學生在校有償補課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視情節輕重,對學校校長給予嚴重警告或撤銷職務處分。

對收取的費用全額退還給學生,並在全市進行通報批評;對亂辦班補課的教師,調離教師崗位,年度業務考核為不合格,三年內不得晉升教師職務,不得參與評優選先;對受到處理教師所在的學校,取消當年評選各種先進資格,對校長進行全市通報批評,並將通報發至縣(區)主要領導。對區域內出現兩起及以上亂補課行為的,市教育局將通報全市,並提請縣(區)黨委及有關部門對該區域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責任人進行問責。

此外,朔州市教育局繼續設立監督舉報電話,並通過媒體向社會公佈,安排專人值守,接受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舉報。

通訊員:秦華 劉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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