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民在外國網站購買虛擬貨幣是否違法?

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也就是說,在我國,監管部門並不承認其是一種貨幣,而是將其定義為一種虛擬商品。同時規定,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範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

國內禁止任何形式的ICO

同時,在2017年9月4號,央行等七部委發佈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定性代幣發行融資也就是ICO,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嚴重擾亂經濟金融秩序。其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禁止ICO不代表禁止虛擬貨幣交易

但是,國內禁止ICO,同時對國內的虛擬貨幣發行、交易平臺進行嚴格整治,比如在《關於防範代幣發行的融資風險的公告》中提出,“任何代幣融資交易平臺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這一規定,基本在行政法規上阻斷了火幣網等虛擬貨幣交易平臺在我國境內存在的合法性。因此在2017年底開始,火幣網、OK等紛紛關閉在國內的服務器,在海外註冊公司,但是依然向境內的廣大中國用戶提供比特幣兌換服務,另外,也催生了“代投行業的興起”。

中國公民在外國網站購買虛擬貨幣是否違法?

中國公民在外國網站購買虛擬貨幣是否違法?

有人疑惑,中國公民翻牆、或者找代投參與國外融資平臺的ICO或購買虛擬貨幣,是否構成違法行為?

不構成。既然中國公民持有虛擬貨幣是合法的,那麼不論是通過國內的場外交易方式和國外的直投、代投參與ICO融資,都是一種民事意思自治行為。

只不過,在虛擬貨幣發行融資過程中,存在著大量的欺詐發行、畫大餅承諾,甚至傳銷活動等嚴重問題,這些都可能涉及嚴重的刑事犯罪,這些如果相關涉案公司在海外,根據屬地管轄原則,犯罪結果發生地在中國,被我國刑法所管轄。因為根據我國刑法,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規定的最低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適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處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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