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有溫度 救助暖民心

5月14日,一位未成年刑事被害人吳茗(化名)在其父親陪同下,來到洛南縣檢察院領到司法救助金後,連聲向辦案人員道謝,同時送上了一面錦旗,以表達他們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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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茗是一位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2016年在一次刑事犯罪中受到侵害,導致身心遭受嚴重創傷。案發後,由於被告人家庭經濟特別貧困,尚未給付被害人任何經濟賠償,被害人父母為醫治吳茗所受傷害,多方舉債籌款,導致被害人原本並不富裕的家庭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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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初,洛南縣檢察院控申檢察官在接訪中獲悉上述情況後,認為被害人的情形完全符合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全面加強未成年人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有關規定,立即主動作為,迅速啟動了司法救助程序,積極依職權開展司法救助,並及時向被救助對象發放了五千元司法救助資金,同時對吳茗進行了思想疏導和心理安撫,幫其樹立信心,走出困境,重新開始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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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洛南縣檢察院辦理的首例未成年人國家司法救助案件。該案的成功辦理,不僅使未成年人感受到司法溫暖和人文關懷,而且為今後辦理類似案件,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更好化解社會矛盾積累了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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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訴訟監督部·董煜鵬

審核|宋書貴

圖/排版|溫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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