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院說被執行人沒財產給我,結案了該怎麼辦?

人和人人和狗

看大家的回答,感覺很多朋友對法院、執行有所誤解,下面給大家講講執行的相關問題。

一、法院執行的權限

我接觸過很多當事人,他們以為只要向法院申請執行了,就一定執行得回來,其實並非如此,法院雖然比公民多一些權限,到他們的權限也是有一定範圍的,在執行程序中,法院可以直接查詢被執行人名下登記的財產(房屋、車輛、銀行卡等),或者通過執行申請人所提供的被執行人財產信息對被執行人的財產查封、劃撥等。這一切的前提是建立在能夠查詢到被執行人財產的前提下,如果被執行人確實沒有財產或者其名下沒有財產(有財產但不屬於其本人),這樣的情況下法院是無法執行的。

法院所執行的只能是被執行人本人的財產,其家人的財產是不能被執行的,除非能夠證明是被執行人惡意轉移其財產,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其轉移財產的行為(撤銷權)。

二、本次執行終結

對於被執行人沒有財產的情況,法院會裁定本次執行終結,這並不意味著整個執行程序的結束,而只是這一次執行行為的結束(因無財產可執行而被迫結束),如果執行申請人能夠查詢到被執行人的其他財產線索,可向法院提供並申請繼續執行。

三、被執行人有非本人名下的財產怎麼辦

當前執行難最大的問題就是被執行人將財產轉移到非本人名下,法院無法直接執行,對於如此“老賴”,法院多采取的是迫使其主動償還的方式,譬如將其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對其消費進行限制,更有甚者現在有些法院會在當地媒體或公共場合不定期張貼“老賴”信息,更為嚴厲的措施有對被執行人拘留。其實這些做法都只有一個目的,通過讓“老賴”顏面掃地或是失去人身自由迫使其主動償還。


法束書亭

我有著相同經歷,我有我的回答。

申請強制執行6個月後,收到了人民法院的執行裁定書,終結我的執行申請,法院終結本次執行的理由是:

申請執行人我本人申請本案終結。要說大膽的莫過於人民法院了,我的欠款一分錢沒有要回來,我本人卻申請終結?我既然申請了強制執行為什麼又申請終結執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七條第(六)項的規定,裁定終結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 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如果第六條人民法院可以隨意採用,前面的五條好像是累贅了,應該刪除。

通過此次執行,執行法官既沒有找打被執行人,我懷疑執行法官根本就沒有去被執行人家裡,更談不上被執行人如實向法院彙報財產了。每天看到媒體上鋪天蓋地的解決執行難,原來是大部分案件都被違法違規的給終本執行了,它們這樣也算解決執行難。

再審判決書中的一審、二審案件受理費各596元,均由被告負擔。再審濟寧中院判決書下達後案件受理費很快退還給我,依據再審判決書我向一審法院金鄉縣人民法院索要案件受理費596元,金鄉法院回覆,要等執行庭向被告執行回來後,才能退給你。

據此,我不服金鄉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索要案件受理費,為由。2018年3月7日登錄最高法官網給山東高院大法官留言,3月8日收到回覆,已轉交相關部門處理。這一轉交相關部門處理,就再無下文。至今沒有任何人任何部門給我一個說法。

等了一個多月後,2018年4月9日金鄉縣人民檢察院受理我的民事行政監督申請,至今還沒有處理結果。

窮盡一切法律手段維權。






劉保金401

對於被執行人沒有財產或者你提供不了明確的財產線索供法院執行,最終法院一般會採取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方式結案。

法院可以採取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結案的條件如下,法院已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財產報告令、限制高消費令、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法院已窮盡財產調查措施,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或者發現的財產不能處置,自執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過三個月。

你發現被執行人的車但卻不知道名字,可以申請執行法院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的車輛,但是要處置被執行人的車輛前提是找到該車具體位置,然後申請法院查封扣押,未實際扣押,屬於“發現財產不能處置的情形”,法院依然可以採取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的方式進行結案。

法院案件量太大,要基本解決執行難,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是重要的解決方式之一,對於沒有財產的執行案件,法院會將該走程序走完,但不要有過多的期待,想要實現債權,最重要的是提前做好財產保全工作,以免後期無財產可供執行而徒勞無功。


法律知道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並不是結案。而是法院執行部門通過查控無法查到被執行人財產(車輛,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暫時終結執行。如申請人查到被執行人財產,可以隨時向法院恢復繼續執行。


楊騫是我筆名

關注銀行小狗,帶你揭秘更多銀行內幕

只能認倒黴。

通過法律程序,你勝訴,被告不執行賠款,申請強制執行,依然沒錢賠,法院認定其無財產賠償,只能結案處理,而你也只能自認倒黴。

調查被告財產

自己找方法調查被告的財產,如果法院都要求被執行了,被告還花天酒地,明顯是還有資產的,可以拿出證據要求法院查封拍賣賠償。但是被告狡猾,通過其他的人的名字登記,這樣很難追查,但是如果有辦法拿到相關證據也是可以爆給法院的。


銀行小狗

在被執行人沒有財產的情況下,法院為了執行案件的結案率,一般會決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在做出終本的裁定後,申請執行人在發現財產之後可以隨時申請執行,並且不受兩年時間的限制。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你。


葛鑄劍律師

看到了申請執行人都是99%執行難,心都碎了……我是去年12月19號申請強制執行,標的37萬多,到現在也還沒有消息,兩個執行人,一個是投資公司法人,一個是賓館法人,到現在對方投資公司正常營業,賓館正常經營。希望在這次百日會戰內能執行回來吧,加油,願我們早日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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