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检查组深入到 市司法局调研《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

7月5日,由乌兰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波带队,镇、街道、社区、律师事务所等部门人大代表组成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落实情况调研组深入乌兰浩特市司法局进行调研,市政府副市长纪青录等领导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首先听取了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就保障老年人权益开展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汇报,随后,市司法局局长孙福斌带领调研组一行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公证处、市社区矫正中心以及相关职能股室进行了实地查看。

乌兰浩特市司法局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纳入普法教育规划,并融入到日常的普法宣传活动中,通过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咨询讲座等多种有效载体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加大老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服务活动,开辟老年人法律服务便捷通道,增强人民群众尊老敬老观念和依法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意识,努力营造深入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良好氛围。

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检查组深入到 市司法局调研《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

确保普法宣传取得实效

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将老年维权工作列入“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家庭”活动范围,指导督促开展涉老维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抓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工作。2018年1月,乌兰浩特市司法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到铁西办事处钢花小区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讲活动。活动中,通过生动的案例向社区老年人讲述了如何防范消费诈骗和在经营场所发生意外如何维权等相关知识。

畅通法律服务网络体系

一是乌兰浩特市设立乌兰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各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开通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三优一上门”的法律服务。

二是乌兰浩特市公证处提供优质公证服务。坚持对老年人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同时在市区设置四个办公场所,保证第一时间接待前来咨询法律相关问题的老年人,并且做到细心、耐心的讲解通、讲解透。同时,乌兰浩特市公证处针对涉老法律咨询费用全免,涉老法律维权受理案卷减免服务费。

注重法律服务优先选择

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各基层司法所在开展日常工作的过程中,将老年人作为调解工作的重点,2018年,截至目前各司法所共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6件,调解18件,主要涉及赡养纠纷。

赵波副主任在听取乌兰浩特市司法局工作汇报和实地查看后,充分肯定了工作成绩,他指出市司法局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中,大胆创新与探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可喜可贺的成绩,为“平安红城”和“法治红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充分肯定了司法局工作的同时,赵波副主任就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重视基层,抓好队伍。队伍建设是确保顺利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保证。要配好人员,稳定队伍,特别是司法所、社区矫正等基层工作者,需要完善配置,理顺体系,更好地应对面广量大的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实效。要把关系社会稳定的安置帮教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着力解决专业调解人员力量不足、安置帮教就业空间狭窄等阻碍上述三项工作有效推进的瓶颈,进一步突显红城司法工作的亮点。

三是总结经验,拓宽思路。要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工作,及时总结“六进”工作经验,积极探索“法律进家庭”的形式,把普法工作做深做细,增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为老年人服务的意识。

四是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建立走访制度,局机关干部要主动走访与司法行政工作联系密切的单位和部门,沟通情况,达成共识,积极争取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和配合;要建立定期交流工作制度,召开各条线成员单位的工作例会,交流工作经验,拓宽工作思路,破解工作难题,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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