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剑指基层“微腐败” 做群众利益守护者

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聚焦基层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压实责任,精准施策,坚决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重点解决一批信访“老大难”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基层“微腐败”,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集中梳理研判、包案跟踪问效。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把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与当前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工作相结合,第一时间成立了市纪委监委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对2019年以来受理反映乡镇(街道)和嘎查村(社区)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问题未办结或办结后仍继续反映的信访举报进行集中排查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自治区和盟纪委交办的第一轮37个信访问题进行集中攻坚、对账销号,建立了第一轮工作台账,明确办理责任人,拟定办理时限,落实领导班子包案督办工作机制,形成了班子成员联点包案、业务部室分片联系指导、镇街纪委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定期对线索、案件进行集体分析研判和跟踪问效,坚持每月调度一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情况通报,对线索复杂、多头举报的案件成立专案组实施重点排查化解,确保案件“包”到底,行动落得实。

突出明确重点、带件看听查访。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将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微腐败”、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结合起来,围绕扶贫领域、民生领域、扫黑除恶、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及深化基层 “ 三务 ”公开等工作,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实行“末端工作法”,包案领导及调查组直接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实地了解情况,认真听取举报人的反映,对群众反映突出、矛盾较大的贪腐村官虚报冒领套取国家补贴,优亲厚友谋取个人私利,私自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直接深入基层“末端”,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确保问题线索“严查快办”、信访积案“清仓见底”,并耐心细致做好实名举报办理结果的反馈回复,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做到案结事了。第一轮大清扫行动实行“清单式销号”,对所有问题线索在6月前实现全部清零。

严格分类处置、有效化解矛盾。在严格做到重心下移,包案下访的同时,提升办理质量和效果上同时下功夫。坚持分类处置各类问题线索,对已经办结的问题线索,重点审核办理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对正在办理的问题线索,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查调查,对基层“微腐败”坚决做到零容忍。加强与信访人的沟通联系,对业务范围外的群众合理诉求,积极协调解决到位,对诉求不合理的,做好思想工作和说服教育。在严肃清扫“微腐败”的同时,严厉打击恶意诬告和陷害他人行为,对多次捏造事实、多次虚假举报、多次劝解不听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调查核实确属被诬告陷害的,及时到所在单位或村社区澄清事实,为担当作为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撑腰鼓劲,保护好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深化标本兼治,推动机制完善。通过对基层“微腐败”持续用力、一抓到底,既抓共性问题、多发问题,又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断深化标本兼治,进一步压实基层治理的主体责任,促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充分运用查处的典型案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督促有关地区、部门及时健全制度机制,评选“清风干部”,激发基层干部清正廉洁、勤勉尽责、干事创业的“正能量”。用足用活现有“信、访、网、电、微、远”六位一体检举举报平台,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监督,积极推进“三务”公开提档升级,督促各部门在提升“三务”公开及时性、准确性上下功夫,不断整合优化资源,创新公开方式,实现“三务”公开既“上墙”又“上网”,把小微权力置于阳光下运行,让监督与被监督成为常态,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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