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关于1起违规操办“升学宴”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成果,持续增强警示震慑作用,严明纪律和规矩,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违规操办“升学宴”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19年6月26日,乌兰浩特市葛根庙镇友谊嘎查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刘英的弟弟和妹妹为刘英女儿举办“升学宴”,违规收受礼金1.5万元,刘英未有效阻止操办“升学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3月4日,葛根庙镇纪委给予刘英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违典型案例,表明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少数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教育不力、监管不严。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案例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抵制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不良风气,管好家人,以身作则,积极带动良好社会新风的形成。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重申和严明纪律规定,早打“预防针”,常念“紧箍咒”,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常抓常管,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脑入心、化风成俗。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利剑高悬,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加大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监督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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