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用好“四盏灯”,不断释放派驻监督效能

“你们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台账记录的日期有涂改的迹象,这页的日期是不是后补上去的?”近日,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组在对派驻单位开展第一季度党风廉政教育检查时说到。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乌兰浩特市纪委监委紧扣纪律检查和监察体制改革主题,立足本职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在日常监督上想实招、某实效,通过灵活运用“四盏灯”,擦亮派驻监督“探头”,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不断释放派驻监督效能。

架好“探照灯”,精准发现问题。除了认真开展会议监督,列席驻在单位各类重要会议,将监督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等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扎实履行监督责任外,还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精准发现被监督单位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作风建设,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秉公办事、廉洁用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拿好“聚光灯”,紧盯问题解决。全面掌握驻在单位主要职责、重点任务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基本情况,会同驻在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督查等反馈、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紧盯问题线索,深入剖析症结原因,认真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督促驻在单位加强监管、堵塞漏洞、建章立制,不断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同时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成果运用,对有关问题进行排查梳理,做到举一反三,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制度落实到位。

亮好“警示灯”,筑牢思想防线。除开展常规警示教育外,各派驻纪检组坚持“防患于未然”,颜控各类“节日”风险点,狠抓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通过及时发送节前短信、提醒谈话、印发宣传手册等,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同时,安排各驻在单位党员干部观摩职务犯罪“庭审现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不断丰富警示教育样式,让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真正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照好“无影灯”,强化纪律规矩。市纪委监委采取派驻纪检组交叉互检的方式对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三重一大”记录及财务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交叉互检的方式在找出日常工作中无法发现的问题和存在不足的同时,又可以打破“熟人难查办”的困局,有效避免“灯下黑”情况的发生,从而化解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力度不够、问题查找不深入、整改效果不明显等长期存在的难题。(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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