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成本要納入經濟運行成本

國家發改委召開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專題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在完善資源生態環境價格機制上邁出新步伐

7月3日上午,國家發改委組織召開全國電視電話會議,專題部署日前印發的《關於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落實工作,提出實現將生態環境成本納入經濟運行成本,是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核心要義,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在完善資源生態環境價格機制上邁出新步伐、取得新突破。國家發改委黨組成員、副主任胡祖才出席會議並講話。

會議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各級價格主管部門積極運用價格槓桿促進綠色發展,取得了重大突破性進展。但與生態文明建設的時代要求和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迫切需要相比,還存在不小的差距。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在完善資源生態環境價格機制上邁出新步伐、取得新突破。

會議強調,實現將生態環境成本納入經濟運行成本,是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核心要義。要堅持汙染者付費、堅持激勵約束並重、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準確把握運用價格槓桿促進綠色發展的重點任務,落實好《意見》提出的汙水處理、固體廢物處理、節水、節能環保等4個方面16項政策措施。在實際工作中,特別要著力機制建設、注重改革實效、兜住民生底線。

會上,浙江、重慶、河北、福建等四個省市分別就汙水處理、垃圾處理、節約用水、節能環保等方面的經驗做法作交流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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