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兩口子60歲左右,幫兒子帶小孩,孩子7歲多了,兒媳一直沒有感恩之情,還該不該繼續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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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下我兩位同事的親身經歷以供這位老人家參考,都是因為房產問題引起的。

1:同事A的公婆在換了套大房子的時候,將老兩口,兒子,孫女和女兒的名字全記上了,唯獨沒有媳婦的名字。作為媳婦的同事被氣到,大家一起聊天時,明確表達了對公婆的不滿。不滿的原因除了房子,更多的在於她感受到了來自公婆家的森森惡意,也就是你永遠是個外人!既然是外人,那麼以後養老等諸多事宜,她也只需要保持個面子情了!

更有趣的是近幾年,因為小姑子一直沒嫁人,也幾乎沒了嫁人的可能性,公婆又掉過頭來希望同事A以後能照顧女兒,同時還不停的給孫女洗腦,說小姑對她多好多好,以後得給小姑養老等。都把同事氣笑了!

2:同事B的婚房也是老公婚前買的,房產證上有公婆和老公三個人的名字,同事不好說什麼,後來懷孕生子又過了幾年。

這時婚姻法改了,同事也看多了為家產鬧矛盾的家庭,她就想將房子過戶到自己和老公的名下,畢竟公婆還有個大兒子,如果有什麼事,以後房子的問題蠻多的。

好在同事的老公也不是個拎不清,明白妻子的不安全感,於是說服父母以買賣的方式將房子過給了他們。雖然婆婆不滿,並且當著同事B的面說為什麼要落她的名字,但好在公公很明理,爽快的同意了。

同事B心安了,兩口子過了幾年又買了一套大房子,公婆給了十萬,一家人和和氣氣的。同事B一直說,不管當時婆婆是什麼態度,但最終的結果是好的,她很領這個情,以後養老的問題沒有二話。

3:雖然在這位老人看來,可能我是站在了年輕人的立場,不體諒你們老人家。但我特別想表達的是,除非你遇到的是白眼狼兒媳,如果不是,那麼對她好點,你是不會吃虧的。

再說了,她是以後你兒子老了會照顧他的人,還有你的孫子,她要一直付出,還會帶孫子。哪怕你一直認為她是外人,但她這個外人對於你兒子,你孫子,曾孫子可是付出了大半輩子啊!

所以啊,老人家啊,活到老學到老,家庭關係維護好也是要好好學的,您說呢?


我是張小桃

這老兩口老糊塗了,早點回老家吧,會說的不如會聽的,你說的都是你的理,都在說你兒媳婦的總總不是,但我們聽的,沒覺得她有什麼不是,你總說你的兒媳婦沒有感恩之心,事實上,我覺得應該感恩的是你們才對,你們的糊塗與存在,讓小兩口矛盾重重。

你們老兩口要是真心疼兒子孫子,就回老家吧,或者分開,別住一起了,別忘了,是你們老兩口跟兒子過,人家怎麼過,需要跟你們商量嗎?不商量沒毛病,你在網上抱怨控訴兒媳婦,很難獲得支持的,再說了,你的兒子的態度也說明問題了,不是他偏向,是他沒有隨根,他還明白事理。

咱們就掰扯掰扯房子,你兒子婚前財產,這是你兒子的,沒錯,想必你兒媳婦也不會說什麼,但是房子賣了,換了新房,這就有問題了,新房一定增加了投入吧?那麼這個投入就是小兩口的共同財產,兒媳婦要求加名是合理的,只是份額不同而已。哪怕這個房子寫上你兒子名字也沒有問題,但是你們要寫上老頭老太太名字,這是怎麼想的呢?說白了,還是怕小兩口離婚,怕兒媳婦分財產,你們天天這麼想,就不怕夢想成真嗎?

第二套房子,完全是小兩口自己賺的,完全是共同財產,小兩口願意寫誰的名字,管你們傻閒事呢?你們就是管的太多了,沒有找好自己的位置,你們在這個家都是什麼地位,自己還是不清楚,這是你們矛盾所在,問題在你而不是你兒媳婦。

解決這個矛盾很簡單就是你們回老家或者離開這個家,如果房子是你的,那麼就讓他們離開,如果不是那就你們離開,別忘了,誰在屋簷下誰要低頭的,成家後你的兒子不是你的,而是你兒媳婦的,是你在兒子家就不要頤指氣使了你們真沒那個權力。這個思維不改變,你們的矛盾不會終止的。

你沒有什麼不平衡的,看樣子你就一個兒子,你不希望他們好好生活嗎?就你們這麼折騰這麼捉妖,我看他們的日子也不好過了。你怎麼就想不明白呢?老了老了,就別去管孩子的事,有能力就多幫幫,沒能力,就自己好好過,你們好好的,就是孩子最大的欣慰。


韓東言

題主您好!您的描述我反覆看了好幾遍,總算大體弄明白意思了。根據您的情況,我提如下建議:


第一:先跟兒子好好談一次。讓他告訴他那個祖宗媳婦,就說你們要賣了房子(你們名下的那套)回老家養老了,現在還有房子錢先花著,不需要兒子贍養,等花完房子錢再問兒子要,不給就去起訴。既然你們住不到一起,就直接跟兒子說,以後打算去養老院養老。說了這些事,看看他們做何打算。如果關係有所改變,你們就住在你們的房子裡,別和他們在一起了。至於孫子接送,讓他們自己想辦法。如果關係沒有改變,媳婦兒子還是那個態度,就乾脆把房子掛出去,價格要的稍微高一點。(給他們個改正時間)當他們發現你們真的把房子掛出去,準備賣了,態度還沒有改變的話,我建議你們就真的把房子賣掉,以房養老。


第二,不管怎麼樣,再也不要住在一起了。六十的人了,還有多少年好活啊?大半輩子當牛做馬,都沒有活明白,老了老了就明白一回吧!手裡有錢,想吃點啥就吃點啥,想去哪裡看看就去看看,既然當牛做馬人家都不待見,何不瀟瀟灑灑的過好後半生呢?

第三,不要再為兒孫操心了。

俗語說“兒孫自有兒孫福”,他們的事情不要再管了,還是你們老兩口把你們的晚年過好吧!不要總是心疼這個放不下那個的,離開誰地球也是照樣轉,日子也是照樣過。不用擔心老來沒人管,現在就得低聲下氣的生活,沒必要,車到山前必有路,到時候住養老院,不用媳婦贍養,但兒子得拿錢。好好活著,二十年後看他們的。

我是林林媽媽,但願能幫到您!


林林媽媽

字裡行間處處透露著算計!題目說給兒子帶孩子七年,兒媳沒有感恩之情!我呸!這是一個老人家該說出來的話嗎?這個孩子難道是你兒媳婦一個人的孩子?這個孩子難道是跟你兒媳婦姓的嗎?如果這個孩子是兒媳婦一個人的而且是跟兒媳婦姓,兒媳婦還對你沒有感恩之情,我們會同情你,現在都不是!而且在你處處算計之下,想要兒媳婦對你心存感激,你不是在發夢吧!兒子婚前的房子賣了再買的房子,寫的你們老兩口的名字,後面買的第二套房子你們出了四萬塊錢寫的你兒子的名字,你這算盤打得夠精的!孩子七歲了,兒媳婦的位置你們擺在那裡了?你們想算計兒媳婦,只可惜算計錯了,第二套房子不管有沒有兒媳婦的名字,都有她的份,就算你們偷偷的賣了這套房子,沒有兒媳婦的簽名,也是賣不出去的!

做人還是多檢討自己,有沒有什麼地方做的不好,不要把眼睛總盯著兒媳婦身上,人家嫁給你兒子這麼多年,孩子也生了養這麼大了,人家這麼多年落下什麼了?捫心自問一下?如果是你的女兒,你還會這樣對她嗎?


忘憂谷

  老人家,你也是個糊塗人,你介入兒子家庭事務太多了。你介入的多,導致你兒子和兒媳婦矛盾就多。下面我幫你分析一下:

  第一,一定要把你們老倆口的生活和兒子的生活區別開。孩子結婚前,兒子屬於你的家庭,但是婚後,他們就屬於自己的家庭,不屬於你們了。如果不明白這個道理,你就會把自己的生活摻合到兒子的家庭生活中去,這就是矛盾的開始。

  第二,關於買房子一事,你處理的也不夠聰明。如果我是你,我會在兒子結婚買房子時,給他們一部分現金的支持,但不會是全部,這叫婚前贈予。但如果你非要在兒子的房產上寫上你們老倆口的名字,那你考慮過帶給兒媳婦的心理安全感了嗎?所以,為了減少矛盾,你們千萬不要在兒子的房產證上寫你們的名字。

  第三,兒子過日子,可以教他怎樣持家,但不能介入。你們老倆口參與的越多,就會導致兒子無法正常承擔屬於他的家庭責任,其結果是兒子在家裡發言權降低了,被你們越位了。你想兒媳婦能滿意嗎?她會對自己的老公,你們的兒子滿意嗎?因此,要及時召開家庭會議,檢討你們老倆口的越位之舉,向他們道歉,並重新明確今後你們將不再越位,並且迴歸自己的老家安享晚年。

  第四,對於照料孫子這塊,以前付出很多,到現在該撤出陣地了。孫輩的事,必須要交由兒子和兒媳婦自己負責,你們如果再繼續以幫忙為兒子分擔,並因此照顧孫子為理由而長期住下去,矛盾積累太久,恐怕你們會危及兒子的婚姻的完整性。哪天矛盾不可調和了,他們倆口子離婚了你們怎麼辦?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把孩子交給兒子和兒媳自己負責,你們老倆口回老家去。你不用擔心什麼,地球離開誰都照轉。

  以上幾點,請老人家參考,並三思,不要再介入兒子的家庭生活了,如果你想讓他們的婚姻能維持,關係有所改善。


韓國成老師

這個問題真的是很難。很難,現在年輕一輩的孩子們真的很幸福了,孩子有公婆帶著,家務基本不用做,其實我也是這樣的媳婦,我婆婆基本幫我承擔了,我就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可以了。不過我是一個比較討人喜歡的媳婦,看著婆婆幫我這麼辛苦的帶孩子,做家務。我是很感激的,經常也會和婆婆說謝謝。表示一下我的感激之情。

買房是我和老公兩人一起買的,所以房產上寫的是我和老公的名字,沒有糾結的地方。

看到您的描述,我想說,還是您自己的兒子,當擔不夠,才會讓您兒媳啥事都出面來說,其實還有一個很大矛盾,房子在結婚前買的,那寫您兒子沒有問題,我看了您媳婦這事也沒糾結,但後來,賣了換一個地方,那這個時候,說實話,房產證寫上您媳婦的名字也是沒有問題的,你可以和媳婦溝通,並不是不寫她的名字,只是房子是他們夫妻雙方的,房產寫他們夫妻的名字。事情看雙方,有時候您糾結為什麼媳婦要去掙這個房產的名字,您的兒媳婦也在糾結,為甚麼作為妻子房產證上不能有她的名字。

老人為孩子,有時候你做的越多,孩子的能力就越差,因為他們沒有自己伸手的機會,這就是為甚現在有這麼多啃老的,終究還是父母自己在應該放手的年紀不放手,孩子習慣以後,不願意在吃苦了。

家人之間最大的矛盾,還是金錢利益。所以為人父母自己一定要在經濟上清楚,孩子們一定也要考慮好父母的養老問題。不要等到問題出現再來扯皮,對誰都是一種傷害。

現在很多公婆都來幫助帶孩子,做家務。那我想說,公婆們,事情如果是自己自願的,那真的不要一直去邀功,因為媳婦有自己的要忙,也會很累。多一點理解。我相信公婆的辛苦他們看在眼裡的。

也想和媳婦們說一聲,沒有誰有義務幫我們像做保姆一樣,忙著忙那。誰都會累。對於公婆的付出,要有感恩的心。確確實實要感謝。他們不是保姆,所以有時候多感謝,公婆會更開心,一切都是值得的。多一些包容和愛。一家人以和為貴。


葡萄小乖媽媽



西門觀點:你首先是幫你兒子帶孩子,兒媳不感恩,是因為你老兩口沒把她當家人。

看了好多遍描述,還是沒徹底明白。因此,有些地方只能假設和推測。

一、房子問題:從法律角度講,被賣掉的房子是婚前財產,按現行法律,應該沒有兒媳的份。但如果是你們當作婚房贈與兒子兒媳的,就應該是他們小夫妻共同財產了。

第二次買的房子,你們老兩口出了4萬,其餘應該是賣房錢和兒子兒媳的錢。如果4萬屬於借給他們的,應該還你,如果也是贈與,則沒有權利在房產證上加你們的名字。

從情理角度講,愛屋及烏。你愛你的兒子,就要愛他的妻子,你兒子要在房產證上寫媳婦的名,是對的,是受法律保護的,因為這是夫妻共同財產。

你們都六十多歲了,還給兒子兒媳爭房子幹嘛?你死了還是人家的,何況老家有地方,和兒子兒媳住一起幹嘛?找氣受?



二、帶孩子問題。孩子是你們的孫子,作為爺爺奶奶,雖然沒有義務看孩子,但你們自願給兒子看七年孩子,首先應該感恩的是你的兒子。

兒媳不感恩,有矛盾,主要是你二老沒有把媳婦當自家人看待,處處防著她,如果你把她當親生女兒一樣對待,她還能不感恩嗎?

老人和兒女最好不要一起住。因為雖然是親人,但畢竟是兩代人,觀念、習慣什麼都不同,吃喝不到一塊,談不到一塊,看(電視)不到一塊,住在一起肯定鬧矛盾,現在,孩子七歲了,小兩口可以自己帶了,你完全可以回老家住。

回了老家,一切問題都解決了!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在回答問題前,我仔細閱讀了題主的敘述,又看了幾個回答。有罵婆婆的,有指責兒媳婦的,真是婆說婆有理,媳說媳有理。各執一詞莫衷一是。如果認真推敲,可以看出這是傳統習慣與現代生活思維的一次碰撞。

首先,題主所述兒子在婚前買房,儘管沒有說清楚是誰出的錢,但根據實際情況判斷,應該主要是父母出錢,兒子剛參加工作,應該還沒有買房的能力。所以,把舊房賣了,換新房後寫兩老人的名字,這並沒有什麼錯。兒媳婦不理解,想在房產證上寫自己和老公的名字,這不是老人在算計,而是這兒媳婦的要求有點過分。老人是農村人,把一輩子的積蓄全部買了房子,如果房產證都不是自己的名字,那真的是一無所有了。

其次,在買第二套房子的時候,兒媳婦又要求只寫自己一個人的名字,這無非是因為第一套房子是二老的名字,兒媳婦心理不平衡,要求有點過分。但根據現在的法律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屬夫妻共同所有,不管房產證上有沒有名字。只是家庭成員之間,如此相互不理解不信任,生活在一個屋簷下,難免會出現矛盾。

第三,作為父母的老人,既然選擇與兒子共同生活,就要有一定的思想準備,承擔帶孫子的義務。也不要過多的干涉兒子兒媳的生活,畢竟年輕人都喜歡有自己的獨立空間,帶好孫子,管好自己,安享晚年,豈不美哉。

第四,作為兒媳更要明白,帶孩子不是老人的義務,老人能幫助你們那是福分,不要說什麼孩子是為誰家傳宗接代,傳統習慣不能代替現代法規,誰的孩子誰負責撫養,老人沒有帶孫子的義務。老人已經帶孩子七年,兒媳婦應該感恩。有的人可能會說,老人帶的不僅是媳婦的兒子,更是自己的孫子,有什麼好感恩的。這就是傳統習慣與現代思維生活方式不同的碰撞。

現在的生活習慣和方式,都發生了很多變化,作為父母的老人,也應該適應新的變化。給子女有足夠的個人空間,不去幹涉他們的生活。而作為子女更應該孝順父母,為他們安享晚年提供一個舒適的生活條件。

對於題主所述問題,現在兒子已經購買第二套房子,最好是自己單獨生活,給兒子媳婦一個獨立空間,至於帶孩子,能幫就幫一把,不能幫就讓他們自己解決。老人辛苦了一輩子,也該安享晚年了。

其實,我也遇到過類似的問題。女兒和我生活在一個縣城,女婿是外地人,結婚的時候沒有在這裡買房,住著我的一套房子。兩年後,正好房屋確權,我提出把他們住著的那套房送給女兒,並希望只登記她自己的名字。可女兒考慮,不想因為房產證鬧得家庭不愉快,提出登記他們夫妻兩人的名字。儘管我有想法,但還是說,既然房子給了你,你自己做主吧!

現在的房產證上是他們兩個人的名字,平時他們自己住,我們老倆工作比較輕鬆,幫忙帶帶孩子,他們不想自己做飯了,就給我這兒報飯,到我這裡來吃飯。一家人其樂融融。有時候需要看開點,錢財畢竟比不過親情。


無奈且向上

這個問題好像不是單一存在,是一個普遍性問題存在。


無論是何種原因,兒媳婦和公婆始終是一對矛盾體,情感上沒有交叉點,只有利益上的分割點。

按中國的家庭觀念,兒子是家庭子女中處於傳宗接代的重要地位,因此兒子媳婦因為幫助你這家庭傳宗接代,她的地位也水漲船高。你沒見生下男孩的媳婦說話的聲音都是趾高氣揚的。

我先說我自己家的這方面的事。

老婆懷孕後,我媽媽很高興到城裡來伺候兒媳婦待產,媽媽是農村人,城裡的一些習慣她還不太適應,她在農村養成的習慣也不是一下可以改變的。

這引起了老婆的反感。

比如我媽上完衛生間有時會忘記衝馬桶。開了單元門會忘記關,因為農村婦女的樸實不像城裡人把鄰居當做賊一樣看。還有我母親吃飯會聲音很響。

老婆晚上就很不高興的和我說了。

她還在待產,作為老公,我不能讓她生氣,我就安慰她,我會告訴媽媽,讓她注意。

她生下孩子後,對媽媽伺候坐月子,挑肥揀瘦,我還是忍了。

一天她打電話給我,說你媽走了。

我從單位立即趕到汽車站,看到我的母親正坐在大廳裡垂淚,她的白髮遮住了她半邊臉。

我瞬間淚水噴湧而出,這輩子都在為兒女操勞的媽媽,在晚年還要為帶孫子受這麼大的委屈,我這個做兒子的,對不住您啊!

我將媽媽送回了老家。

回到家後,我將老婆拉到客廳,將一張離婚協議放到她面前,她顯然沒有任何的思想準備,她哭哭啼啼說,你竟然為了你媽和我離婚。


我說你錯了,在母親和老婆中我一定會選擇生我養我的母親的。我和你沒有任何的血緣關係,只有我母親會不計任何條件的對待子女,哪怕她來給我帶孩子,受盡了你的冷眼和刁難。

她沒有簽字,幾天後,她怯生生的和我商議,開車回家接媽媽回來帶孫子。

從你家的情況看,我認為還是兒子的問題,有好兒子才會有好兒媳,兒子如果是一個怕老婆的孬種,你們老兩口也不要指望他能把媳婦管教好。


最好的媳婦公婆的相處之道,是平等的關係,如果兒子無用,家庭的地位就要自己爭取,對於囂張的媳婦你要比她還囂張,大不了回到農村老家。

不懂感恩的子女你指望不上,忍氣吞聲更會助長媳婦的氣焰,敢於善於鬥爭才能爭取到該有的尊重和家庭地位。

不知我對兩位老人提的建議還妥當,作為長輩或子女的你們,在家中也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嗎?你們是如何處理的?


青木浮生朱彥

現實生活錢中就是這樣,我們為了生活,為了理想,外出工作,孩子留給爺爺奶奶照顧,他們出於對我們的關心才會幫忙帶孩子,他們已經把我們養育成人,沒有義務幫我們帶孩子,剩下的人生是屬於他們自己的,我們沒有權利去規劃他們的下半輩子,居然老人已經幫我們帶孩子,就必須感謝他們,做人要懂得感恩。
你們已經60歲了,已經有自己的退休工資,說實在的,你們兩老完全可以出去旅遊,不用管家裡的任何事情,也沒有義務讓子女乾澀自己的事情,但是很多老人出於好心,擔心害怕子女為了工作帶不好孫孫,所以寧願在家幫忙帶,很多兒媳卻不知道感恩,老是責怪公公婆婆帶不好,可是家家都有一本難唸的經,只有相互的理解了,才不會發生這麼多的矛盾。


有些人卻好像問心無愧、心安理得一樣,還對孩子老人不聞不問,對於我們只有感恩的份,有時候我們經常給老人錢,但是他們從不花在自己身上,好的總是留給孫孫,幾年都不買一件衣服,可是對於孫子,他們可是無微不至的細心照顧,過年過節的我們必須給老人買買衣服,補品什麼的,那怕老人根本就不需要你的,我們也要盡點微薄之力來報答我們的父母。
有時候老人幫忙帶孩子發生意外傷害,或者穿少了讓孩子傷風感冒了,我們別去追究他們的責任,一旦發生了這些事情,其實最傷心的還是父母,“百善孝為先”作為子女的我們要懂得父母的用心良苦,正所謂養兒方知父母恩,相互的扶持,相互的體諒,相互溝通,父母幫忙帶孩子,不是他們的義務,多抽時間陪陪孩子,陪陪老人,他們也需要子女的愛,只有這樣,家庭才會幸福美滿。

感謝大家認真的看完我的回答,如果覺得我說得對,記得轉發評論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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