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王安石的變法,一次因爲超前於時代而最終被時代拋棄的嘗試

筆者拿之前幾篇文章靈感的源泉,哪哪都會提到的明神宗開篇,我們可以發現這位明朝在位時間最長的皇帝有許多代指:朱翊鈞是他的本名,萬曆是他的年號,神宗是他的廟號,顯皇帝是他的諡號。這些稱呼在歷史中的戲份也會跟著時間的推進而產生變化:李唐以前,歿世的皇帝一般簡稱諡號,如漢武帝、隋文帝等,唐以後由於諡號文字的增加,廟號的影響力開始擴散,如唐太宗,宋太祖等,明清以來則因為年號的減少,一般一個君主只採用一個年號,於是對於皇帝又多了一種年號的代指,如萬曆帝、康熙帝等。

北宋王安石的變法,一次因為超前於時代而最終被時代拋棄的嘗試

明神宗

回到當下,據杭州市公安局首次公開新生兒最熱名字排名(數據基於2016杭州50067名新生兒)。其中,排名前三的男寶寶名字分別為“宇軒”(199人),“梓睿”(164人)和“子軒”(158人)。排名前三的女寶寶名字分別為“梓涵”(234人),“詩涵”(203人),“一諾”(182人)。我們可以發現在取名這件事上只要沒有開啟蒂花之秀模式,就很容易在未來發現自己名字的鏡像,在眼下這個社交媒體高度發達,個人想象如此發散的時代都能如此,更遑論古人了。由於廟號用字的稀少,廟號相同的君主自然也有許多。

這其中用神字作為廟號在歷史上比較有名的有兩位,一位是前文中所提到的明神宗朱翊鈞,另一位則是宋神宗趙頊。神這個字如果用在諡號上,那麼在《逸周書·諡法解》中是這麼形容的:“民無能名曰神。”是最高級的讚美,因為最早語出《論語·泰伯·子罕》:“大哉,堯之為君也。巍巍乎!惟天惟大,惟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大意是說堯為天子,太偉大了,他的恩惠是如此廣博,老百姓都不知道怎麼稱讚他好了。

但是廟號不是諡號,神字假若用在廟號上就是明褒實貶,有功業不足、半道而廢的含義。

具體到宋神宗、明神宗兩個個體,可以發現這兩人竟然有相當多的共同點。

北宋王安石的變法,一次因為超前於時代而最終被時代拋棄的嘗試

宋神宗

他們的父親宋英宗,明穆宗在位時間都不長一個四年,一個六年。他們也都面臨著積弊日深,國內外危機加劇的政治環境,就宋神宗來說,此時宋朝開國將近百年,冗官、冗兵、冗費的困局日益嚴重,新興的西夏虎踞西北,而燕雲十六州缺失這一先天不足導致即使有檀淵之盟的存在也不敢放鬆對遼國的邊防,為了改變現狀他們也都或主動或被動的展開了變法圖強的策略,變法也都有一位位居宰輔的領袖人物所主導,最後變法失敗的結果也是相似的。

然而雖然最終結果類似,但是論及變法內容、過程及階段性成績,宋神宗和王安石主導的熙寧變法則與張居正主導的萬曆改革有著顯著的不同。

北宋王安石的變法,一次因為超前於時代而最終被時代拋棄的嘗試

首先我們從變法團隊上來看:

由於宋英宗的健康狀況不佳,執政時間不長,到了神宗一朝,重臣多為仁宗朝舊人,這些朝堂元勳基本都是深信孔孟之道的儒學名家,與宋神宗變法圖強的理想格格不入。為了尋找支持者,王安石走進了君主的視野。

王安石,字介甫,號半山,撫州臨川人,名列唐宋八大家,文名極高。早在仁宗一朝,其就已提出變法主張,雖然並不為宋仁宗重視,但是其闡述變法主張的萬言書在後來被一心變法圖強的神宗所知,。熙寧二年,宋神宗正式任命王安石為參知政事,組織變法事宜。然而變法圖強並不是一個人就能推動的,掌權的大員並不贊同,那麼自然需要新人,而正好新人也想借新政來開拓自己的政治前景,可以說這樣的一個團隊的行動本質上並不是由變法圖強的信念來驅動,而是有自身利益得失所決定的,其變法的執行力度之低可想而知。王安石的變法並沒有一個類似張居正改革中的考成法來節制考核從地方到中央的各級官吏,變法難以有效落實,而王安石既不能考核改革政策的落實度,而且核心團隊所用多為非人,變法失敗的因子一開始就被種了下去。

北宋王安石的變法,一次因為超前於時代而最終被時代拋棄的嘗試

從變法內容來看

張居正改革包括全國範圍的土地丈量以及一條鞭法的推動,主旨還是通過核算土地數量增加稅收來源,賦役統一納銀簡化稅收流程雙管齊下來達到增收的目的,並沒有改變國家經濟政策的根本

王安石變法核心思想也是加強國家壟斷經營,強化國家宏觀調控,來實現富國的目的。王安石所提出的民不加賦而國用饒的美好理想,更是超越了時代的框架。他跳出了傳統的加賦富國的思路,看到了社會經濟的增長潛力,主張通過對資源的利用即通過發展生產與流通,使經濟總量擴大,用這種方式來解決國家的財政,而不是單純的提高老百姓的稅率,最終達到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財的目的,然而其超前的策略卻因為地方官照本宣科的解讀執行,甚至有意識的忽略而導致變法失去了原有的含義,本來是民不加賦而國用饒的理想局面,而現實仍是通過取材於民實現富國的目的。接下來我們從王安石的幾項變法中來具體說明這個情況。

北宋王安石的變法,一次因為超前於時代而最終被時代拋棄的嘗試

北宋開封府地圖

青苗法:在每年二月、五月青黃不接時,由官府給農民貸款、貸糧,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分別隨夏秋兩稅歸還。在以往資金週轉困難的那部分農戶在這個時間,無法同時維持生活以及耕種,他們唯一的選擇就是進行民間借貸,由於高額利息的存在,農戶的經濟狀況將會陷入惡化,最終不得不將土地賤賣給借貸人,加劇了土地兼併。作為王安石變法的核心,青苗法體現了現代金融的思維,它將政府資金以借貸的形式投入到農業生產中,首先由於利息的存在使得資金的時間價值能夠變現,其次通過對擁有可增值產品——青苗但缺乏增值條件的農戶進行金錢上的扶持,使得農戶能夠可持續的生產,而產量的提升又促進了消費水平的提高,進而刺激了手工業生產,使得國家並沒有加稅事項卻能獲得更多的稅收收入,民眾沒有承擔過大利息負擔,卻能實現農業產量的提升,從設想來看可謂利國利民。

但是這其中產生了許多問題,首先在於官員對於變法的不理解,出於對增收的考慮,他們不跟據農戶的實際情況,而是強行攤派了利息;其次有些地區受限於經濟水平的不同,並沒發放貸款的餘力,然而官員卻以此作為地方增收的突破口,即使沒有發放貸款也在夏秋徵稅的同時徵收了相應的利息;最後由於受到時代的限制,政府對於風險的評估不足,貸款的發放也沒有根據各地及各農戶的具體情況進行審計,而是粗暴的將貧農和富農綁定,由富農進行擔保,一旦天災人禍出現,陷入破產危機的不僅是貧農甚至是大量的富農。

由於以上問題的存在,本意是通過資金的流通來刺激生產增加稅收,卻轉變成了取財於民,國家富足,百姓貧弱的現實。

北宋王安石的變法,一次因為超前於時代而最終被時代拋棄的嘗試

開封府沙盒復原

市易法、均輸法則具有明顯的政府宏觀調控意義,市易法通過市易務,在商品價低時買入,價高時賣出,本意是穩定物價,減少壟斷造成的盤剝。均輸法則是通過設置發運使根據地方生產情況以及宮廷需求,根據“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的原則,統一收購和運輸,換言之中央會在歉收導致物價高漲的地區,徵收資金;再拿徵收到的資金,到豐收的地區,以低價購買物資,上供朝廷。而如果多個地區物價情況差不多,就到距離較近、交通便利的地區購買。

這些措施,理論上帶來了物流費用的減少,物價的穩定,削弱了大商戶對市場的控制。然而官商在監控上的缺失,導致了宏觀調控過於強勢,而官商的政府背景,又使得官商在爭利中處於絕對的優勢地位,如此一來,本來的競爭市場徹底演變成官商主導的完全壟斷市場,與原本富民增收,穩定物價的理想南轅北轍。

北宋王安石的變法,一次因為超前於時代而最終被時代拋棄的嘗試

如果說以上諸法偏向於財政方面,那麼保甲法、保馬法則是涉及到地方治安,軍制方面。

通過將地方民戶民加以編制,十家為一保,民戶家有兩丁以上抽一丁為保丁,農忙時耕作生產,農閒時集中接受軍事訓練。保甲在其後歷史中時常出現,作為民兵制度的雛形,他加強了政府在地方的統治,擴充了大量兵源儲備。又因為北宋西北養馬地為西夏佔據,燕雲養馬地被遼國佔據,造成了大量戰馬的缺失,進而使得在廣闊平坦的北方戰場宋軍難以形成有效的戰力。為此保馬法將政府統一養馬改為由保甲戶自願養馬,並給與相應的賦役減免。但是這兩項本意是加強軍事儲備的法度也都流於形式,在執行過程中保丁承擔了大量的義務勞動,保甲戶也因為戰馬並不適合散養,大量馬匹的死亡反而加劇了他們的賠償負擔。無論是保甲法還是保馬法都沒有達到預想的目的,反而加重了農戶的負擔,降低了生產效率,使得民間怨聲載道。

通過對王安石變法的部分內容分析我們可以看到相對於張居正的萬曆改革以丈量土地,簡化賦役徵收來開源,節省官員宮廷支出來節流的經濟政策,王安石的變法觸及到了更深層次的經濟規律方面的探索,具有更強的創新精神,遠遠超前於北宋那個時代。然而正是由於王安石的變法內容脫離了當時封建社會所能提供的條件,即使北宋是中國工商業發展的頂峰,但其本質上仍是一個農業為導向的社會,眾多商業上的調控並不能有力引導國家經濟發展。同時進行宏觀調控的官商仍是儒士出身,本身不具備專業的經濟思維,加之在封建社會對於士子來說功名利祿是成功的唯一標準,造成了官商濫用職權,壟斷市場,加劇矛盾,最終導致變法的失敗。而恰恰是張居正淺顯簡單的改革措施在階段中取得了成功,因為其並沒有跳出封建社會政治經濟改革的框架,以流程細節處的改善,人員的考核監察推動改革進程,最終一改明中期以來的積弊的政局。

北宋王安石的變法,一次因為超前於時代而最終被時代拋棄的嘗試

從變法領導者來看

明朝萬曆改革是由張居正一手主導執行的,總所周知,張居正作為明朝歷史上最具實權的首輔,在萬曆前十年擁有著李太后和馮保的支持,可以說處於總攝國政的地位,對於變法的執行有著絕對的話語權。

而王安石變法其實是以宋神宗和王安石為核心進行展開的,相對於明神宗在改革過程中弱化的地位,宋神宗擁有更多的決策權和參與度,在王安石離開中央以後,更是直接作為領導者繼續推進變法。由於朝堂之上眾多身居要津的重臣並不贊同變法,其面臨的阻力遠大於張居正的改革,也正是因為反對勢力的強大,雖然君主變法的決心堅定,但受到眾多反對變法聲音的影響,以及變法雖然富了國家,卻加劇了社會矛盾的不理想現實,造成了宋神宗對王安石及變法產生了猶豫。

而且張居正個人與王安石也有著顯著的不同,兩人雖然都性格張揚,但卻表現在不同的方面,王安石好學而泥古,論議迂闊,因為其過分執拗,所以有了一個拗相公的名聲,儘管如此,其個人生活卻極為樸素,品德高潔,即使是政治上的對手也完全跳不出他品德上的毛病。而張居正的張揚則表現在吃穿用度上,張居正本身是個強勢之人,黃仁宇先生曾有考證其出入極其講究排場,甚至僭越禮制,配備火銃隊為私人護衛部隊,且由於明朝官場大環境的影響屢有有貪汙腐化的行為。然而在人際施政上他又有王安石所不具備的變通協調能力,明中期的經濟困局從根本上並不是吏治造成的,張居正卻把改革的重點首先放在了整頓吏治之上,也正是因為吏治的改善,成功減小了後期改革推進的阻力。

北宋王安石的變法,一次因為超前於時代而最終被時代拋棄的嘗試

北宋疆域圖

通過上述的分析,我們可以發現,宋神宗王安石主導的變法為什麼沒有取得類似張居正改革的成功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首先,變法聚焦了經濟、軍事、基礎建設、賦役制度等多方面內容,卻忽視了吏治的改革,造成所用新人各有企圖,為變法奠定了失敗的基調

其次變法內容過於激進,超出了那個時代所能接受的範疇,官員的惡意解讀執行導致變法的理想與實際效果相距甚遠

再次,變法的各項措施缺乏有效的監督核查,國家的調控反而在市場上處於主導地位,造成了國家與民爭利的狀況,這也違背了當時

最後,王安石個人品質雖然無法質疑,但其個人並不能對朝堂上的反對意見加以區分,對遊移者進行團結,對質疑者進行引導,所用也多為小人,導致變法核心力量的弱小。

可以說王安石與宋神宗具備著富國強兵的美好政治理想,遺憾的是因為種種的先天不足以及後天執行產生的問題,導致了變法失敗,更遺憾的是由於變法的持續影響,變法派與保守派從最初的政見不同轉化為意氣之爭,愈演愈烈,形成了有宋一代最為激烈的黨爭,最終招致了靖康之恥。於是,東晉以來,漢族王朝中再次出現了衣冠南渡的局面,這無疑是宋神宗以及王安石最大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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