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推自費項目毆打遊客 雪鄉「黑導遊」獲刑一年

據瞭解,姜某在黑龍江省桃源假日國際旅行社工作期間,未取得導遊證,受旅行社委派帶團時,所使用的導遊證系從他人處借得。

2017年12月24日,姜某受旅行社委派,帶領兩輛大巴車的遊客從哈爾濱出發前往雪鄉旅遊。在大巴車上,姜某向遊客推銷雪鄉地區景點自費旅遊項目,以言語威脅、辱罵兩輛大巴車內的遊客,迫使多名遊客購買。抵達雪鄉二浪河風景區時,因推銷景點自費旅遊項目與遊客宗某、宋某發生爭執,姜某與喬某一起將兩人打傷。2018年1月15日,姜某在哈爾濱市被抓獲。

據介紹,姜某已將報名費用全部返還遊客,並賠償宗某、宋某損失,喬某因毆打他人已被行政處罰。

法院認為,被告人姜某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迫他人接受服務,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屬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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