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幫助逃避執行 被罰2萬追悔莫及

“鄰居”幫助逃避執行 被罰2萬追悔莫及

6月23日,新疆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人民法院如期開展第8次“雷霆行動”,集中對23案24人實施抓捕。

“鄰居”幫助逃避執行 被罰2萬追悔莫及

行動中,承辦法官前往被執行人楊某、徐某家中,對此二人採取拘傳措施。

來到被執行人家中,法官在搜查過程中,發現一把寶馬車鑰匙,隨即詢問楊某該寶馬車的下落,楊某稱自己根本就沒有寶馬車,鑰匙不是自己的。這時,一名王姓男子打來電話,自稱是被執行人的鄰居,並稱該寶馬車是其名下車輛。經核實,此車正是被執行人的車輛,遂對該車依法進行扣押,並將被執行人楊某拘傳至法院。

“鄰居”幫助逃避執行 被罰2萬追悔莫及

這個王某就是之前打電話聲稱是被執行人鄰居之人, 經核查,王某居住的地方離徐某很遠,與被執行人並非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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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執行過程中,王某先是指使被執行人藏匿被查封的車輛,冒充車主妨礙法院對查封車輛進行扣押,又在法院對被執行人採取拘傳措施時,向被執行人通風報信,幫助其藏匿行蹤,對該案的執行造成嚴重阻礙,其行為觸犯了國家法律。經過合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法院對王某作出罰款2萬元的決定,王某服從法院處罰,繳納了罰款,並對自己幫助逃避執行的行為後悔不已,當場寫下了《悔過書》,表示將銘記教訓,以此為戒,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同時,天山區法院對逃避執行的被執行人徐某作出拘留15天的處罰決定。

“鄰居”幫助逃避執行 被罰2萬追悔莫及

在此次“雷霆行動”中,天山區法院共拘傳被執行人19人,執結案件10件,執行和解5件,執行到位金額612301.71元,拘留2人。(孟金愛 段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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