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在很多人眼裡都不算什麼,覺得自身是“老司機,”怎樣都能把車開好。從而卻忽略了,醉駕不僅是對自己生命安全的不負責任,同時也是違反了交通法,甚至嚴重的還會處以刑法,可往往就是有人願意去挑戰我國的刑法,自身的安全。
2019年04月16日夜,交警二大隊金鎖關中隊組織開展“三駕”整治夜查行動,21時37分,在檢查陝E08**7號小型轎車時,發現其駕駛人李某某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經當場呼氣測試,結論為147mg/100ml,後經陝西渭南市人民醫院法醫司法鑑定所鑑定,確認李某某系醉酒駕駛機動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3條之1之規定,經上級公安機關批准,李某某涉嫌危險駕駛罪被立案偵查。李某某將面臨著刑法的制裁和嚴厲的行政處罰,吊銷其A2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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