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案」男子離婚路上當著兒子面捅妻子三刀,竟是因為……

王某和妻子鬧矛盾要離婚,妻子不想撫養兒子,也不願意分給王某財產。2017年2月20日早上,兩人在去辦理離婚手續途中,王某當著兒子的面朝妻子頸部、背部捅了三刀後,又朝自己的頸部捅了三刀。

「說案」男子離婚路上當著兒子面捅妻子三刀,竟是因為……

妻子的離婚條件惹怒丈夫

1973年出生的王某,家住普蘭店區。王某與單女士結婚多年,兩人還有個未成年的兒子。2017年2月4日,兩人在家吃飯時發生了爭吵,之後單女士帶著兒子去了弟弟家。

其後,單女士堅持想要離婚,王某同意了,但關於撫養孩子和財產分配問題兩人一直沒談妥,後來王某將兒子接回了家。由於單女士表示她不能撫養兒子,也不能將家裡的錢財分給王某一部分,心生不滿的王某產生了殺死妻子的念頭,還在兒子面前說過“我要乾死她,把她撕了都不解恨”這樣的話。

2017年2月19日晚上,王某和妻子通過手機約定第二天去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當時單女士堅持不養兒子,也不會分給王某錢。王某徹底絕望了,於是產生了想跟單女士同歸於盡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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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下遺書想要同歸於盡

2017年2月20日清晨,王某從家出發前寫了一份遺書,還從家裡拿了一把水果刀揣在兜裡,然後帶著兒子去找單女士。王某當時已有輕生的念頭,準備跟單女士談談,如果對方能給他和孩子點錢,他就帶著孩子好好過,如果單女士既要離婚又不要孩子,還一分錢不給他們父子倆,他就打算用刀殺了單女士然後自殺。

雙方見面後,王某跟單女士說同意離婚,但如果兒子歸他撫養,需要給點錢,如果不給錢,孩子就歸單女士撫養,撫養費和學費都由他承擔。但單女士堅持不同意撫養孩子也不同意給錢。

於是,王某從兜裡把刀掏了出來朝單女士頸部、背部捅了三刀。兒子見狀趕緊上前抱住王某,將兩人拉開,王某隨後用刀朝自己的脖子捅了三刀,之後倒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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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運的是,兩人經搶救均脫離生命危險。經司法鑑定,單女士損傷程度分別構成重傷二級、輕傷一級各一處。

2017年2月21日

王某因涉嫌犯故意傷害罪被監視居住

3月4日

王某因涉嫌犯故意殺人罪被刑事拘留

3月17日

王某被逮捕

11月22日

檢察機關以犯故意殺人罪對王某提起公訴

法庭上王某辯稱:“他當時被單女士激怒了,想教訓她一下,沒有想要殺人,應構成故意傷害罪。

辯護律師提出,“本案系由家庭矛盾引起,且王某是犯罪未遂,又是初犯、偶犯,建議對王某從輕或減輕處罰。

案件審理期間,王某已與單女士就民事賠償部分自行達成調解協議,但尚未實際履行,且未取得單女士的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王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造成被害人一處重傷、一處輕傷的後果,其行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權,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關於王某提出的應構成故意傷害罪,沒有殺害單女士主觀故意的辯解,經查,根據王某書寫的遺書,以及有關人員的供述,能夠證實王某與單女士於案發前因欲離婚而涉及到的子女撫養和財產分配問題產生矛盾,王某曾向兒子表露過要殺死單女士的想法,案發前王某又再次產生要與單女士同歸於盡的想法。

此外,王某捅刺單女士的部位均是人體要害部位,其用力之猛和被害人傷情之重,足以證實王某具有剝奪被害人生命的主觀故意,王某的犯罪行為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應以該罪對其定罪科刑。王某是犯罪未遂,可從輕處罰;本案是由家庭矛盾引發,可對王某酌定從輕處罰。

近日,普蘭店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王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

Chen嘉帕麗兒:雖然同為女性,也覺得這女的過分了,太自私了,離婚孩子男的養,連點兒錢也不給自己孩子留麼?

小愛 :我想說的是這裡邊應該是有問題的吧,一般夫妻財產可以夫妻雙方共同有的,為什麼女的能直接讓男人淨身出戶?是不是男人不養家不掙錢,全是女方的家產?還有是不是男人是過錯方?

佳薇:一個巴掌拍不響,清官難斷家務事,都不知道前因後果,就瞎激動什麼勁兒……我身邊就有,離婚不要孩子,讓女方淨身出戶的男人也有幾個……也沒見得動刀把人往死裡捅的……說到底,生命權是一個人最基本的權利!能做出如此殘忍之事,至少證明到離婚這步田地是有原因的………

空空:可憐的男人,完全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爭取自己利益,殺人有用嗎?孩子怎麼弄?

楊芳:我也走過這段路,不過,孩子歸我撫養,財產均分,房子歸我,撫養費男方隨意,他可以隨時來看孩子。我覺得,離婚是大人之間的事,撫養孩子是父母應盡的義務,兩者不應該混為一談。

飛揚: 這男的沒骨氣,不給錢就帶著孩子告她就完了!動刀就沒意思了,現在是法治社會!

有你才幸福: 給不給錢是她自己說了算嗎?就算離婚不也是法院判決孩子歸誰撫養,分割夫妻財產嗎?難道男的是婚姻過錯方?


來源 | 半島晨報 海力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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