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案」留守女童遭鄰居性侵不自知,案發後第一反應是……

2018年6月8日,由杭州市蕭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楊某某強姦、猥褻兒童一案,經蕭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對楊某某實行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12年。

被告人楊某某未提出上訴。惡魔終於得到了法律應有的制裁。

「说案」留守女童遭邻居性侵不自知,案发后第一反应是……

2017年7月的一天凌晨,李醫生(化名)和往常一樣在急診室坐診,趁著間隙,她給自己倒了杯水,等待著下一個病人。

就在這時,進來一名中年男子,懷裡抱著一個小女孩,女孩昏迷著,褲子上沾滿血漬。

中年男子姓楊,自稱是女孩的父親,李醫生詢問病情時,楊某某支支吾吾地回答是孩子自己摔傷的。但當李醫生為女孩清理創口時,不禁倒吸一口冷氣,女孩流血不止的原因,竟是下體撕裂。

以她多年的專業臨床經驗可以斷定,這樣的傷情絕不可能是摔傷造成的,再看這位自稱是女孩父親的男子神色慌張,說話漏洞百出。

出於一名職業醫生的良知與警覺,李醫生偷偷用值班電話撥打了110……

親情缺位 惡魔侵入

經查,楊某某並非女孩的父親,正是對女孩實施侵害的兇徒,這樣的侵害對孩子來說並不是第一次。如果沒有那一通報警電話,也許楊某某會又一次若無其事地逍遙法外。

受傷的女孩名叫小西(化名),幾個月大時父母便南下打工,截止案發,12歲的小西一直和奶奶、大伯一起生活。

在小西眼中,鄰居楊某某是一個會給她錢買零食、會帶她出去玩、“生病”了還會陪她去看醫生的人,這些連爸爸媽媽都不能做到的事情,楊某某卻做到了。用小西自己的話來說,因為叔叔會關心她,會給她買喜歡的零食。

小西叫楊某某“爸爸”,在孩子純真的世界中,“誰對我好”“我跟誰親”的簡單思維,讓這個戴著面具的惡魔,在小西單純而又孤獨的世界裡橫衝直撞、肆意妄為。

正是這樣一位受小西信任的人,在過去的一年多時間裡,一次次用各種手段對其實施性侵,導致其下體撕裂、輕傷二級,難以想象,那時的小西還不滿12歲,尚未理解這樣的傷害有多可怕!

“太謝謝那位醫生了,如果沒有那通電話,後果我們不敢想象……”小西的媽媽哽咽著說道。

「说案」留守女童遭邻居性侵不自知,案发后第一反应是……

司法救助 為你護航

“孩子現在不喜歡和別人說話,總喜歡一個人發呆。”三月的一個早上,小西的奶奶在電話裡憂心忡忡地說。

到底怎樣才能幫助小西?

在心裡諮詢師的疏導下,小西漸漸打開心扉。一個半小時後,當檢察官再次見到她時,她正在主動詢問老師下一次諮詢的時間。臨走時,小西的母親向承辦檢察官深深鞠了一躬。

親職教育 直面根源

悲劇發生後,小西開口說的第一句話,竟是問媽媽楊某某會不會有事,而對媽媽“突然的關懷”表現得非常抗拒。

作為母親,無論如何也不敢相信,這一年多來,惡魔楊某某在女兒心中扮演的角色,居然是朋友,是父親。相反,父母卻是一種遙遠的存在。

“這些年把孩子完全交給老人來撫養也許真的錯了,如今我們想要彌補,可孩子卻再也不想回到我們身邊了……”無處著手的小西父母向承辦檢察官一次次傾訴著,他們希望改變現狀,但卻不知道從何改起。

為什麼楊某某明明是披著羊皮的狼卻讓小西心存依戀?

為什麼原本應該扮演溫暖港灣的家和堅強後盾的父母卻被小西拒之心門之外?

其實並不難理解。

在小西12年的生活中,父母只是一年見一兩次的“親戚”,日常的情感交流幾乎為零。

“小西因為缺少父母的關愛而與他人建立起了錯誤的依戀關係,這和父母監護職責的缺位有著直接的關係。”承辦檢察官說。

長久以來的親子分離讓小西習慣了做一名安靜孤獨的留守兒童,但情感上的剛需卻讓她不由自主地去探求來自家庭以外的溫度。

小西對父母的抗拒並非說明她不需要父母給予的親情,可能恰恰是之前長期的求而不得後產生的逆反情緒,事實上她比任何孩子都更需要至親的關愛。

2018年5月3日,蕭山區人民檢察院開展了“楊某某性侵案強制親職教育”活動。針對未成年被害人的監護人開展強制親職教育活動,在浙江省尚屬首例。

作為小西法定監護人的父母就案發前其家庭的基本情況,以及案發後小西的現狀、親子矛盾以及監護困難等問題作了詳盡的闡釋。

各與會代表分別在瞭解了本案的背景以及小西家庭的基本情況後,指出了兩名監護人在履行監護職責過程中存在的觀念、認識、行為等方面的問題,並提出了一系列中肯的意見和建議。

當這對迷惘困惑的父母終於明白並接受這些的時候,他們似乎也同時找到了開啟孩子封閉內心的寶貴鑰匙——愛與陪伴。

目前,父母已回蕭山工作,但他們尊重小西的想法,讓她繼續留在奶奶和大伯身邊。

他們會經常去看望陪伴小西,希望通過耐心的陪伴和交流,一點點地重新建立起和小西的信任與依賴,希望孩子早日回到他們身邊。

「说案」留守女童遭邻居性侵不自知,案发后第一反应是……

探索機制 攜手保護

感謝那個不辱白衣天使之名的善良醫生,如果沒有她,我們不知道兇徒還能逍遙多久,更不知道下一次等待小西的將會是怎樣令人髮指的傷害。

性侵、虐待、遺棄……這些觸目驚心的字眼無一不在挑戰著全社會的道德底線,但是真正得以浮出水面的案情卻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作為司法機關,還能為那些深陷泥淖的孩子們做些什麼?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存在著犯罪隱秘發現難、客觀證據易滅失、被害人救助保護不及時等突出問題。

2018年4月25日,由蕭山區人民檢察院牽頭,聯合區公安分局、大江東公安分局、區衛計局、大江東社會發展局共同出臺《關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有利於第一時間發現犯罪、固定證據,提升懲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及時性,有助於第一時間開展保護救助工作,避免未成年被害人遭受二次傷害。

《意見》明確,強制報告是指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強姦、猥褻、虐待、遺棄、拐賣、暴力傷害或工傷、火災、溺水、自殺等非正常傷害、死亡情況時,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並報告人民檢察院、衛生主管部門備案記錄。

《意見》規範醫療機構、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衛生主管部門各方的責任義務,建立交流協作機制,包括強制報告聯繫人制度、定期交流制度、聯合培訓制度和強調保密義務和反饋獎勵等內容。

《意見》構建明確聯繫方式暢通聯繫渠道;定期開展交流,及時反饋信息,並就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行研究,注重銜接配合;各單位對強制報告工作開展聯合培訓,強化醫療機構醫務人員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對未成年人信息資料進行保密;對報案人信息予以保密。

與此同時,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於因醫療機構及工作人員及時報案從而使遭受侵害未成年人得到妥善保護、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懲處的典型案事例及時反饋醫療機構和主管部門,並給予相關人員適當獎勵、表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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