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案】從民警手中搶人 潛逃一年終被捕



【說案】從民警手中搶人 潛逃一年終被捕

2019年12月3日,陸川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參與古城鎮北豆村暴力阻礙民警執法的犯罪嫌疑人李炳昌批准逮捕。



案情回顧

2018 年 11月18日18時許,陸川縣第三建築工程公司施工方在古城鎮北豆村對河道進行清理時,遭到該村村民李炳昌、李炳強、李俊、李浩遠等人手持砍刀進行威脅阻撓。李炳強用砍刀架在鉤機司機萬某的脖子上對其進行恐嚇,不準其施工。李俊持磚塊將鉤機玻璃砸爛。現場施工人員丘某騎摩托車欲離開時,被李浩遠用鋤頭攔停,並砸爛了摩托車儀表盤。

陸川縣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接到報警後,五名警員迅速出警趕到現場進行處置。民警在現場正好遇到參與砸車的違法嫌疑人李俊,準備將其傳喚回派出所時,遭到李炳強、李炳昌等20餘名村民手持木棍、鋤頭進行阻擾。李炳強、李炳昌、李海權、李煥啟、李浩遠等人採取推搡、拉扯等方式,強行將違法嫌疑人李俊搶走。見民警使用執法記錄儀拍攝,李海權等人便欲搶奪執法記錄儀,未果,便起鬨揚言要搶奪民警配槍。李炳強、李炳昌等人將李俊搶走後,煽動村民用摩托車、垃圾桶堵在出警車輛後面,不讓警員離開。直到增援民警趕到後,與村幹部一同對現場人員進行了兩個多小時的勸解,出警人員才得以離開。

【說案】從民警手中搶人 潛逃一年終被捕

2018年11月19日,陸川縣公安局依法決定對李炳昌、李炳強等人妨害公務案立案偵查。2018年11月21日,公安機關將李海權、李煥啟、李浩遠、李炳強等人抓獲歸案。李炳昌則潛逃在外,未被抓獲。同日,陸川縣公安局決定對故意毀壞財物的違法行為人李俊處以行政拘留13日。而涉嫌妨害公務罪的李炳強、李煥啟、李浩遠、李海權等四人則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019年8月26日,陸川縣人民法院以李炳強、李煥啟、李浩遠、李海權等四人犯妨害公務罪,均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個月。

2019年10月31日,公安機關將潛逃在外近一年的犯罪嫌疑人李炳昌抓獲歸案。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說案】從民警手中搶人 潛逃一年終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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