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進駐小區?業主無法接受!投訴之後,一份公示引發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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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進駐小區?業主無法接受!投訴之後,一份公示引發爭議

醫院進駐小區?業主無法接受!投訴之後,一份公示引發爭議

爭議

這份公示是否有效

“然而,根據這份公示的時間,我們根本沒機會反映意見。”該業主說。

該業主指著公示右下角表示,落款時間為2017年5月9日,而小區是在2017年10月後才陸續交房,這份提前5個月“入住”小區的公示,根本就沒有業主知道它的存在,何來反映意見一說。

醫院進駐小區?業主無法接受!投訴之後,一份公示引發爭議

▲被業主們認為是走過場的公示。業主供圖

回應

公示時間符合規定

醫院進駐小區?業主無法接受!投訴之後,一份公示引發爭議

針對公示早於業主交房時間貼入小區一事,該負責人表示:

◆在法律層面,該公示的時間並無問題;

◆當時就算有業主提出反對意見,衛計局也要針對反對意見進行討論,假若提出的意見不符合法律規定,他們也不會受理反對意見。

6月17日,南寧市東博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德明表示,

另一方面,當地衛計局除了在小區張貼公示外,還在網上進行公佈,業主以公示提前貼入小區為理由,欲推翻公示的合法性難度很大。

這事,你怎麼看

來源丨南國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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