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業單位有了車補,那麼公事用車需要自己承擔費用嗎?

穆稜老安

題主的提問有問題,首先明確一下:

行政單位行政編有車補,事業單位沒有車補。那麼現在來回答一下公事用車問題。

第一類,執法行政單位。這一類單位比如公安局、城管、檢察院,法院等具備執法權的單位有保留公車。那麼在外出辦理公事時,乘坐公務車是不需要自己承擔費用的。

第二類,非執法行政單位。因為公車改革,這一類非執法單位沒有保留公務用車。那麼工作人員外出用車需要自己承擔相關費用,但是在實際工作中,出於人性化的考慮,部分單位會由單位承辦公事用車經費。要不然會出現單位越勤勞做事,用車費用越多,就會一定程度上打擊幹部職工的積極性。

對於公車改革,個人是擁護的,因為我能很明顯感覺到改革後,單位公車修理費大幅縮減,修理費更是為零,極大的縮減了單位經費。

以上。


專業公考解答

不需要。

或者說承擔的極為有限,幾乎等同於不承擔。

公務用車平臺保障。公車改革後車補發放之後,重要公務用車由公車管理平臺提供,其他產生的公務用車費用由差旅報銷。哪些用車平臺保障,哪些用車自己解決然後報銷,各地都有規定,一般來說重要的、團體性質的公務用車平臺才會保障,審查比較嚴格。平臺保障不過來的情況下,可以由機關事務管理局統一租用社會車輛。

短途用車不報銷。國家不承擔的公務用車費用,一般是近距離,步行或者騎自行車十分鐘就可以到達的地區,你如果租車或者開私車,這些費用不報銷;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公共交通比較發達的地區,所產生的交通費用極少,在一定半徑的距離產生的這些費用也不報銷。

不承擔的原因(車補的概念):有人可能問了,車補都發了,怎麼還能報銷?這是對車補的概念不清楚。車補的概念,是公車節約費用個人享受部分。舉一個簡單例子:假設科員公車改革之前一個月公車費用是1000元,公車改革之後公車費用是400元,節約了600元,國家要求公車改革後公車費用減少9%以上,算10%是100元,那麼1000元-400元-100元=500元,科員的車補就是每月500元錢,賬簡單來說就是這麼算出來的。這也是級別越高領的車補越多的道理。


真寧腔調

現在事業單位車改還並未在全國推廣,只有少數省份已經開始推進。如果行政事業單位已經參與車改,並且已經發了車補,那麼不管是公事還是私事用車都是需要自己承擔費用的。比如打車、坐公交、開私家車等等,這部分費用都是自行承擔的,即使你是被領導安排去開會,又或者去送材料,因為車補的錢,就相當於你這部分交通費用了,所以單位不會再次承擔的。

公車改革後,由於很多單位的人員編制不同,有人是公務員、有人是事業編,而公務員的公車改革時間與事業單位車改的時間又不一致,所以在現實中會遇到,為事業單位而保留的公車,公務員辦公事能開嗎?按照法律規定,很明顯是不能的,但是在實際中,卻很難避免,那麼這部分費用,就相當於單位再次承擔了。

所以假如你單位還保留公車,即使你發了車補,那麼如果你辦公事開單位公車去,顯然是單位買了單,雖然不合規定,但是也確實不好監督,如果不走運被查到,那麼自然要自行承擔費用,如果沒有被查到,那麼一般也不會有人管。



春風下的楊柳

關於車䃼,首先要搞清楚一個概念,不是所有行政事業單位都有的,像我們市,目前就只有公務員有車補,事業單位是沒有的,下一步會不會像江蘇那樣發不清楚,一切取決於上面的態度。

至於發了車䃼後,公務員因公用車問題,可以明確的告訴你,嚴格意義上是不允許用公車的,但現實是好多情況下還在用著。車改後,所有行政事業單位的公車都進行了清理,特別是原來人手一輛的領導用車,都上交了,該拍賣的拍賣,拍賣不了的上交封存,除此之外,每個單位還預留了幾輛車,報備後作為應急通勤車,用於應付公務活動。只是用車手續比較麻煩,要登記報備,不像以前那麼隨意,可以隨時調用並且不論時間,現在用公車,只要辦完事再晚都要還車回去,否則出了問題自己兜著,一般人都不敢冒這個風險,用完了都老老實實開回去。

有次晚上吃飯,有個兄弟從外地出差辦事回來,開了公車,我們讓他吃了飯再把車還回去,他死活不肯,怕出事,愣是跑回了單位一趟,最後打的回來和我們吃飯。從這個角度來看,現在公車私用是不太可能了,因為誰都怕出事。

至少你說的公事用車需不需要自己承擔費用,上面說了,都是單位派車,請問你付錢給誰,還不是單位承擔?只不過現在單位公車少了,就那麼幾輛,不好調用,首先要保證領導用車,其次才能輪到下面的人,所以很多時候辦公事,也只能私用公用,且這樣的情況不在少數。


80後小公

機關公車改革在理論上已經完成,行政編都已經拿到了車補,最低550元。但實際情況是有些省份機關公車改革沒有開展,公務員車補根本就沒有拿到。

下來再說事業單位公車改革,國家層面已經全面完成,省一級事業單位公車改革正在進行,還有好多省份沒有進行。但是國家基調已經定了,事業單位公車改革不像機關公車改革一樣,普發車補,而是隻有個別特設崗位有車補,其他人一律實報實銷。



所以題主說法不成立,但是在公務用車時候,公務員車補照拿,公車照坐。事業人員用車時還是看樣子,所以說現在公車改革只是給公務員發了補助,其他一切照舊。要說不一樣就是事業身份用車更加困難,還多了一道手續。


公職嚮導達人

目前車補一般都是公務員身份或者參公身份人員才有,公事用車,分為車補區域內因公,和車補規定區域外兩種情況。

比如你是A縣享受車補的縣直公務員,那麼:

1、你在A縣城區內因公事用車,費用應該有你自己負擔,而且不能用公車,因為你領了車補。像你去別的縣直單位開會,送材料等,你可以打車、開自己車,騎自行車等。

2、到A縣城區區域以外因公用車,你有兩種選擇:

(1)按單位公車使用規定辦理用車出差手續,使用單位公車,但是報銷差旅費用時,不能再報銷交通費。

(2)自主選擇公共交通工具,比如公交車,火車等,以往返車票為憑證,實報實銷往返交通費用,不過各地要求標準不一樣。

千萬注意,第二種情況一般禁止私車公用,就是不允許開自己車。


官場指導員

筆者剛從事業單位轉到公務員,對於車補也是體會挺深的。筆者是基層公務員,就簡單談一下自己的理解吧。

公車補貼每個地方都不一樣,公車補貼的標準全國是統一的,但是具體執行中,每個地方都有自己自己執行過程中,帶有本區地域特色。筆者介紹一下自己所在地區的公車補貼使用。

截止目前,筆者所在地區,只有公務員允許發放車補,但是一些鄉鎮(街道、開發區)因為財政問題沒有正常發放公車補貼。同時,事業單位公車補貼還沒有出臺政策允許發放,據說中央是單位已經基本完成了公車改革,想必事業單位公車補貼的發放也指日可待了。

縣級以下公車補貼的使用範圍是縣域範圍內,主要是機關公務員在本縣區內執行公務使用的車輛費用,而當到本縣區外的執行公務時,出行費用是可以進行報銷的。因此,行政事業單位公車補貼使用是有一定範圍的,並不是所有情況下用車都需要自己承擔費用。

筆者就自己身邊的實際情況,簡單介紹了一下自己所瞭解的車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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