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公司可以發行CDR?

劉驊Jude

CDR細則的落地明晰了海外上市嘗新公司迴歸A股,以及獨角獸企業登錄A股的渠道。例如,之前阿里、京東等巨頭因VIE結構和AB股等問題無法上市A股,轉而上市美股,在美股中採用ADR發行形式。

此時CDR細則的公佈,將承認VIE架構企業上市,過去,中概股想要在A股上市,必須從美股退市,拆除VIE結構,往往過程繁瑣,財務成本巨大,風險很高。而新規則規定,發行CDR在A股上市無需拆除VIE結構,可免去拆除的巨大財務成本。

對於雙重股權結構,監管機構將對投票權差異的紅籌企業明確特別投票權的要求,即特別投票權不能隨相關股權轉讓而轉讓,公司上市後不能提高特別投票權比重。

目前,對於境外上市試點紅籌企業,規定境外上市企業需滿足市值不低於2000億元人民幣的要求。

對於境外未上市的試點企業,則需要一年內審計主營業務不低於30億元人民幣,企業估值不低於200億元人民幣,研發人員佔比超過30%,獲得與主營業務相關專利發明100項以上,主要產品市場佔有率排名行業前三,最近一年審計主營業收入不低於10億元人民幣等要求。


經濟觀察報

這個問題想必是很多投資者都比較關心的一個問題,當時發佈獨角獸的文件中有提到:

“試點企業應當符合國家戰略、掌握核心技術、市場認可度高,屬於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軟件和集成電路、高端裝備製造、生物醫藥等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且達到相當規模的創新企業。”

既然企業的類型已經確定了,那麼在這些行業中什麼樣的規模能夠發行CDR呢?

具體要求如下:

1,對於已在境外上市的大型紅籌企業,市值不低於2000億元人民幣。

2,對於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創新企業,包括紅籌企業和境內註冊企業,要求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低於30億元人民幣,且估值不低於200億元人民幣;或者營業收入快速增長,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同行業競爭中處於相對優勢地位。

根據上面的兩個要求,我們來篩選一下A股中符合條件的公司:

對於第二個要求,目前還沒辦法統計,因為很多東西都沒有公開,這裡就不妄加定論了。


淘牛邦

基本條件包括持續經營三年以上、最近三年內實控人未變更、公司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董監高近期無重大違法失信記錄等,最終入選的公司肯定會遠遠高於這些標準,首批公司可能是BATJ小米這種級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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