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中,上传至QQ空间上的产品照片可以作为现有设计抗辩的比对文件。法院应综合考虑照片上传时间、图片用途、QQ空间所有人等情况,来推定照片在专利申请日之前的公开状况,进而判断现有设计抗辩是否成立。
基本案情
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法律评析
(原载于《中国商报法治周刊》2018年6月7日四版 作者叶挺舟 单位: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閱讀更多 中國商報法治週刊 的文章
2018-06-07 09:48:15 中國商報法治週刊
在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中,上传至QQ空间上的产品照片可以作为现有设计抗辩的比对文件。法院应综合考虑照片上传时间、图片用途、QQ空间所有人等情况,来推定照片在专利申请日之前的公开状况,进而判断现有设计抗辩是否成立。
基本案情
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法律评析
(原载于《中国商报法治周刊》2018年6月7日四版 作者叶挺舟 单位: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閱讀更多 中國商報法治週刊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