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網貸3000元做微商被騙負債超10萬!檢察官梳理“校園貸”套路

大學生文嬌(化名)想創業,但資金不寬裕,她通過網絡貸款3000元進行週轉。可誰知,她不僅只拿到2000元,還以“借新債還舊債”的方式反覆貸款十多次,欠下債務10萬餘元。近日,

重慶永川區檢察院以涉嫌敲詐勒索罪,批捕15名針對高校學生的“套路貸”犯罪嫌疑人,給文嬌辦理貸款的業務員就是其中之一。

大學生網貸3000元做微商被騙負債超10萬!檢察官梳理“校園貸”套路

6月10日,永川區檢察院檢察官梳理出典型校園貸的一些“套路”,提醒將進入大學的同學要注意。

文嬌是永川區一所高校即將畢業的大學生,1月,她打算做微商,積累創業經驗。可手頭資金緊張,生意無法開展,她想到貸款。文嬌通過網絡,向一家貸款公司借款,按照合同約定,文嬌借款3000元,在一個月內還清。可簽訂合同後,文嬌只拿到2000元,對方要求要在7天內還清貸款,而且要還3000元。

“7天時間太緊了,肯定還不起。”文嬌有些無奈。之後,貸款公司經常打電話、發信息催文嬌還款。見文嬌實在不能及時還款,他們提出“借新債還舊債”,讓文嬌從另外的貸款公司借款,來填平之前的債。就這樣,文嬌一共找了13家公司貸款。可債務不僅沒有結清,反倒累計越來越多,最終竟高達10萬餘元。

如此高的債務,文嬌無能為力。對方的催款方式漸漸“升級”,他們開始發送一些不雅觀的信息,讓文嬌困擾不已。再之後,他們開始威脅騷擾文嬌的親朋好友。被壓得喘不過氣來的文嬌只好報警求助。

接到報案後,永川警方立即進行偵辦,一個主要針對高校學生、以貸款為名進行詐騙的團伙浮出水面。

4月,民警分赴多地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抓捕。隨後,案件被移送至永川區檢察院,經審查,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張某某等團伙涉嫌聚集在湖南、江西、四川等地,以經營的金融、科技公司為據點,主要針對高校學生等進行網絡貸款,通過事前誘騙簽訂合同掌控個人信息、事中肆意認定違約壘高債務、事後以採取曝光隱私、詆譭名譽等威脅手段軟暴力催收,獲取鉅額錢財。

檢察官解讀“套路”

三步套牢借款人,周息高達30%

檢察官在辦案中發現,這起案件跟“校園貸”相似,但其中又有新的“套路”。犯罪嫌疑人是如何“套路”的呢?永川區檢察院檢察官以此案為例,進行解讀。

步驟1:發“廣告”招攬借款人

聯繫借款人後,會讓對方填各種資料,評估還款能力,填寫的資料中有借款人個人信息以及親友聯繫方式。這類貸款利息很高,借款人若貸款2000元,實際到手的可能只有1300-1400元,周息30%。如果借款人能接受,就商定還款期限,一般是7天,逾期費用是1天500元。

步驟2:簽訂合同和執行合同內容不同

要是借款人同意貸款公司的條件,就讓他們在網絡平臺填寫借款合同,那份合同上顯示的利息是2%,不能改動,而且逾期費用也不會寫上去。簽訂合同後,就給借款人打錢,還要提醒他們到期要按時還款。

為什麼簽訂的合同和實際執行的合同內容不一樣?實際執行的內容為什麼不在合同中體現?檢察官瞭解到,合同上寫的內容都是合法的民間借貸內容,實際執行的內容可能有不合法的情形在其中。貸款公司在追款時,甚至可以用合法的合同去起訴不還錢的借款人,以及將合法的合同出示給借款人的親友看,促成還款。

步驟3:逾期未還款“以貸還貸”

借款到期後,要是借款人實在還不上錢,就會推薦其他的“貸款公司”讓他們去再次借貸來還債。要是借款人不接受這種方式,就會讓他們去找家長或朋友借。

學生沒有社會經驗,要是學生強硬地拒絕還債,就會“電話轟炸”他們的老師、家長,編寫很噁心的短信內容,造成心理壓力。學生對自己的面子和名聲比較重視,最後都要還錢。

心理諮詢師剖析

學生為何頻頻遭遇“校園貸”

近年來,“校園貸”、“套路貸”、“培訓貸”、“裸條借貸”等各種騙局層出不窮,不少大學生或剛步入社會的年輕人牽扯其中。

2017年6月,銀監會、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指出,要進一步加大校園貸監管整治力度,從源頭上治理亂象,防範和化解校園貸風險。

各種騙局層出不窮,大學生成了“高危人群”。針對這一現象,社會學家、心理諮詢師譚剛強認為,年輕人比較追新求異,會有從眾、攀比的心態,可他們沒想到的是,作為大學生或初入社會的年輕人,他們並不具備高消費的能力,這才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對年輕人來說,他們往往會覺得自己“長大”了,在面對貸款公司“條件誘人”的吸引下,不會和家長商量,覺得自己可以解決。“‘第一筆套路’看上去很輕鬆,而且分期付款,感覺還得起。”一旦進入“套路”,就會越陷越深。

譚剛強建議,大學生要以學為主,明確自己的目標,超出承受能力的消費盡量不要嘗試,而靠自己奮鬥得來的消費才是正當的。有年輕人需要資金創業等正當需求時,要到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進行借貸,詳細瞭解各項細節,選擇適合自己的金融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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