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通報6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長壽區但渡鎮曾祠村黨支部原書記但元奎騙取國家補償資金問題。

2013年至2014年,但元奎在協助鎮政府管理和發放曾祠村渝利鐵路佔地補償費用過程中,通過塗改、虛增青苗費發放花名冊的方式,騙取國家補償資金18.42萬元並據為己有。2018年1月,但元奎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所得被追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永川區臨江鎮高灘村原黨委委員、村委會主任劉高財索要村民“感謝費”問題。2012年,劉高財在為村民陳某辦理D級危房改造、貧困殘疾人建房、退耕還林等補助過程中,向其索要“感謝費”1萬元。2018年2月,劉高財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被追繳。

3.南川區西城街道民政辦工作人員車定傑錯錄低保戶信息問題。2017年11月,車定傑在錄入低保人員名單時,將應當享受低保的永隆社區2組居民田某,錯錄為不應享受低保的永隆社區5組居民田某。永隆社區書記楊萬清未仔細核對,將錯誤的低保名單進行公示,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1月,車定傑、楊萬清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4.墊江縣曹回鎮平安村6組原組長鄧修成收受好處費問題。

2017年,鄧修成利用職務便利,在為群眾辦理低保過程中,向村民湯某索要好處費1500元。2018年1月,鄧修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被追繳。

5.巫山縣騾坪鎮騾坪村黨支部原書記向興軍優親厚友問題。2014年至2017年,向興軍利用協助鎮政府開展貧困戶識別評定以及生態搬遷申報工作的職務便利,違規將其妻子及子女3人納入貧困戶範疇,辦理生態搬遷並超範圍享受補助資金1.5萬元。2018年1月,向興軍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違紀所得被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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