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為紀檢監察幹部劃出“紅線”

近日,西和縣制定出臺《紀檢監察干部行為規範》,為全縣紀檢監察干部劃出“十不準”的“紅線”。

該規範分言行、紀律、作風三個方面,結合平時監督檢查發現的紀檢監察干部易發高發的風險點,堅持問題導向,對紀檢監察干部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在言行方面,該規範要求紀檢監察干部不準發表、傳播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定相違背的言論;不準組織或參加小圈子活動,搞團團夥夥、拉幫結派。在紀律方面,要求紀檢監察干部不準對組織隱瞞個人有關事項;不準擅作主張,超越權限辦事,私自處置信訪舉報、反映問題線索和涉案款物;不準與監督聯繫、巡察單位和有關個人及審查調查對象進行任何形式的非公務往來和宴請;不準私自打聽案情,插手、干預案件處理,以案謀私,辦人情案;不準採取不當審查調查措施,違規辦案;不準跑風漏氣、洩露工作秘密。在作風方面,要求紀檢監察干部不準在工作時間、執行“留置”任務和其他公務活動期間飲酒;不準對群眾和業務對象打官腔、擺架子、耍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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