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出台“十条” 服务就业创业用工 吸引人才

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技能人才引进进行奖励。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省“百人计划”的,可给予单位2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引进到高新区的中华技能大赛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及建立大师工作室的,给予1:1配套奖励。

在高新区创业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分别给予租赁住房、场地租金补贴、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大学生创业可申请最低10万元、最高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参加高新区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含高 职 高 专), 每 月 发 放1000-2000元的实习实训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个月。

设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开办校企合作特色班,成功在辖区企业就业人员,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中级工1500元/人、初级工1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培养单位研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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