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國家參與國際海運治理的經驗借鑑

亚洲国家参与国际海运治理的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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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国家参与国际海运治理的经验借鉴

至20世紀80年代國際海運相關組織由歐美主導基本建成,構成了當今世界海運治理體系,後發國家只能謀求在已有組織中發揮作用,維護自身的話語權和海運利益。隨著世界海運業的東移,為爭取發展的主動權,亞洲海運發達國家對參與國際海運治理越來越重視,通過建立海運相關組織、爭取設立海運相關組織分支機構和在海運相關組織中爭取高級職位等途徑,提高在國際規則和技術標準制定中的話語權,特別是日本和韓國的成功經驗,值得我國借鑑。

基於國情,日本明確“確保在海運有關國際規則方面的話語權”是其海運五大價值取向之一,通過長期謀劃探索,抓住機遇,通過各種途徑積極參與國際海運治理體系建設。一是建立國際海運組織。基於日本經貿、技術和海運需求增長的機遇,1955年在東京成立《國際港口協會》(IAPH),是亞洲國家唯一國際海運相關組織;二是注重在現有世界海運組織中發揮作用。作為海運後發國家,日本長期堅持培養國際海運人才,注重向世界各類海事組織輸送高級人才,佔據關鍵崗位,關水康司(Koji Sekimizu)成功於2011-2015 年出任IMO秘書長是典型代表。同時基於其綜合國力優勢,持續高投入進行相關規則和技術標準研究,不斷提出高質量提案,提案數量居世界前列;三是積極參與國際海運通道安全。日本政府十分重視世界重要通道海運安全問題,積極參與打擊海盜、海上恐怖活動,特別是在馬六甲海峽海運安全問題上,更是通過政府和民間協會等多種途徑,自20世紀50年代開始就以技術、資金援助等多種手段,積極參與維護馬六甲海峽通航安全,提高其影響力。

韓國海運和造船業均十分發達,成為第五海運強國是其發展目標,對參與國際海運治理高度重視,特別有計劃的培養參與國際組織高級人才,潘基文成功擔任聯合國秘書長,2015年6月30日,IMO在英國倫敦總部舉行的新一屆秘書長選舉中,韓國釜山港灣公社社長林基澤成功當選任期為4年的IMO秘書長,都是韓國長期謀劃成功的典型。

亚洲国家参与国际海运治理的经验借鉴

更多內容請參閱《中國船檢》2018年4月刊《中國如何參與全球海運治理》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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