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6 《亞洲-太平洋貿易協定》部分涉棉產品進口稅率下調

近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實施《〈亞洲-太平洋貿易協定〉第二修正案》協定稅率的通知顯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及經國務院核准的《〈亞洲-太平洋貿易協定〉第二修正案》,決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對原產於孟加拉國、印度、老撾、韓國、斯里蘭卡的進口貨物適用《〈亞洲-太平洋貿易協定〉第二修正案》協定稅率。

據悉,在《亞洲-太平洋貿易協定》協定稅率表中,未梳的棉花(52010000)、已梳的棉花(52030000)仍按照最惠國稅率40%執行,廢棉紗線(52021000)、棉的回收纖維(2029100)、其他廢棉(52029900)按照最惠國稅率10%執行。

2018年7月1日起,進口原產於孟加拉國、印度、老撾、韓國、斯里蘭卡的供零售用純棉紗線(52071000)協定稅率為5%,均較此前最惠國稅率6%下降1%。

非零售粗梳粗支、中支、細支、較細支、特細支純棉單紗,非零售精梳粗支、中支、細支、較細支純棉單紗,非零售粗梳中支純棉多股紗、非零售精梳中支純棉多股紗、非零售粗梳粗支混紡棉單紗、非零售粗梳中支混紡棉單紗、非零售粗梳特細支混紡棉單紗等協定稅率為3.5%,均較此前最惠國稅率5%下降1.5%。

非零售粗梳粗支純棉多股紗,非零售精梳粗支、較特細支、特細支、超細支純棉多股紗,非零售精梳粗支混紡棉單紗等協定稅率為4.5%,均較此前最惠國稅率5%下降0.5%。另有部分棉布、棉製品、服裝協定稅率下調。

作者:陳曼芸;來源:中國棉花網;農產品期貨網轉載本文僅為傳播更多信息為目的,並不表示本網認可文中作者觀點。若轉載文章作者有認為本網有不妥之處,請致電本網010-51289506聯繫,本網將立即與您磋商並解決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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