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2017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发布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大气环境方面,2017年兰州市圆满完成国家和甘肃省政府年度考核目标要求,城市年度排名稳定退出全国后十位重污染城市序列。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微克,较2013年下降39.4%;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较2013年上升67.4%;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为111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2.6%,较2013年下降27.5%;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3.9%,较2013年下降26.9%;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2.8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3.4%: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为161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11.8%。2013年以来基本消除了人为污染导致的重度及以上的恶劣污染天气。

数据显示,2017年,兰州市出现沙尘天气12次,影响天数27天,与上年相比,发生频次减少2次,影响天数减少8天。可吸入颗粒物在发生浮尘天气时的最高浓度达3585微克/立方米。降尘量为10.23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减少2.58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下降20.1%。

水环境方面,2017年兰州市饮用水水源总取水量为19582.95万吨,年达标供水量为19582.95万吨,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2017年黄河兰州段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监测的5个断面中扶河桥、新城桥、包兰桥、什川桥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水质状况优;支流湟水河湟水桥断面达到国家Ⅲ类水标准,水质状况良好。

声环境方面,兰州市噪声声源构成比例为:生活42.9%、交通26.0%、工业2.8%、施工噪声0.5%、其它27.8%。2017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9分贝,较上年下降0.4分贝;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为96.2%,较上年上升2.8个百分点。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8.9分贝,较上年上升0.2分贝;交通噪声监测点达标率为82.4%,较上年相比下降2.1个百分点。

固体废物方面,兰州市深入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做到制度健全、管理到位、台帐健全。继续加大对现有7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场(厂)的监督管理工作,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2017年,集中收集处置医疗垃圾3357.14吨,城区处理生活垃圾97.41万吨。

生态环境方面,有序实施全民绿化工程,积极推进城市园林绿化,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2017年,全市林业用地面积536.36万亩,森林覆盖率13.77%。

兰州市2017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发布 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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