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北京对电动自行车质量进行抽查。北京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被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下架不合格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北京市工商局对外发布了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检结果,江苏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爱玛”电动自行车,天津绿佳电动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绿佳”电动车、无锡宝岛机车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宝岛”电动车等44款电动自行车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为:最高车速、整车质量、脚踏行驶能力项目、反射器和鸣号装置项目等。
2018-06-07 19:39:48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