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面對嚴峻的經濟形勢和化解政府債務風險的壓力,瀏陽市結合實際情況,深化社會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一步激發社會領域投資活力,引導社會資本加大投入,新上規模,出臺了《瀏陽市促進社會投資十條措施》。
支持工業增加投資
01
對電壓等級達到相關標準以上的企業申請納入電力直接交易准入目錄,加快實現園區企業打捆進行電力直接交易,享受直接交易電價優惠;對鄉鎮工業集中區和工業園區新增投資給予相應獎勵。
支持花炮產業發展
02
鼓勵一類危貨運輸企業依託蒙華鐵路瀏陽溪江站建設危險貨物堆場、貨運站;優先支持一類煙花爆竹企業完善規劃、土地、林業、環評等行政審批手續;一、二類煙花爆竹企業辦理廠區建築物和構築物用地手續,可以享受集體建設用地入市優惠政策。
支持農業產業化
03
農產品加工企業新增投資達500萬元以上的,享受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優惠政策和調節基金獎勵;現代農莊、民宿或田園綜合體等農業產業化項目新增投資500萬元以上,享受調節基金獎勵用於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支持民間資本辦學
04
對符合教育發展規劃,新擴建的民辦學校,保障必需用地指標,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採取劃撥等方式供應土地,營利性民辦學校享受教育基礎設施建設獎勵;用電、用水、用氣,執行與公辦學校相同的價格政策。
支持文化體育旅遊業發展
05
文化體育產業項目、旅遊項目,新增投資在500萬元以上的,可使用集體建設用地,享受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的優惠政策;利用企業舊廠房、倉庫改造的文化體育產業項目、旅遊項目,享受5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過渡期政策。
支持民營醫療、養老機構發展
06
對新增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非營利性和營利性民營醫療機構給予供地等方面的優惠;對新增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非營利性民營醫療機構、養老機構在水電費價格、醫保定點、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享受與公辦醫療機構同等政策。
支持商貿業發展
07
對規模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新增投資用於倉儲、總部建設等和在瀏陽註冊並進入規模商貿企業庫的,其關聯二產企業擴大生產投資在500萬元以上(不含土地款)的建設項目,保障其用地指標和給予適當獎勵;對規模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納稅超過一定規模的,給予相應獎勵;設立在我市且服務我市企業產品進出口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按年度服務的進出口額給予獎勵。
支持建築業發展
08
對在瀏陽註冊、納稅的建築企業,依據年產值給予相應獎勵;建築企業可用銀行保函等形式交納工程履約保證金、農民工勞動報酬保證金;鼓勵瀏陽本地建築企業到瀏陽域外承攬項目或工程。
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
09
社會資本投資公共租賃住房,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的,調節基金獎勵給企業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加大住宅土地供應力度,採取“一事一議”盤活存量土地和項目,依法支持城區工業用地通過招拍掛方式轉換為商住用地。
鼓勵金融機構支持實體經濟
10
對符合相關條件的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投放的新增貸款在考核中給予係數加權;工業企業、養老、商貿、中小微企業等貸款按照新增額的相關比例計算;銀行業金融機構為徵拆用途新放貸款,貸款單位應在放款行開設徵拆資金賬戶,相關貸款在放款行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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