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確權進入最後一年,農民朋友這三個證要抓緊辦好,個個有大用

現在已經是2018年了,按照計劃 ,我國農村土地確權工作從2013年開始,到今年年底就要全部結束 。土地確權完成後,國家將發放給農民五個證,除了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證和農村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是發給村集體的之外,另外有三個證是發放給農民個人的,這些證件從法律形式上保障農民對土地和房產的權益,對農民的財產收入非常重要。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土地確權進入最後一年,農民朋友這三個證要抓緊辦好,個個有大用

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這個證對農民至關重要。因為現在起到下一個三十年土地承包期結束,還有將近四十年時間,國家發放給土地承包經營者的補貼,農民將土地加入新型農業主體後獲得的分紅,以及如果遇到拆遷,國家給予佔地農民的補償款,這些錢能不能領得到,能領到多少,都要以這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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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宅基地使用權證 土地確權後,農村全面實行“一戶一宅”,一戶只能有一處宅基地,有了宅基地,才能蓋自己的房子。因此,宅基地的價值日益凸顯出來。宅基地使用權證是農民擁有宅基地使用權的唯 一證明,將來如果有拆遷,領取補償,也要根據宅基地使用權證上的面積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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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產權證 土地確權後,農民的房子也要發放房屋產權證。這是以前所沒有的。雖然農村的房屋還不能買賣,但是,有了國家發放的產權證,對農民的房屋的面積、層數都有了正規的證明,心裡就踏實多了。急需用錢時,可以用產權證到銀行辦理抵押、貸款。拆遷補償時,也是有效的證明。

土地確權進入最後一年,農民朋友這三個證要抓緊辦好,個個有大用

以上三個證件,是發放到農民個人手中的,對農民非常重要。2018年是農村土地確權的收關之年,還沒有辦理完土地確權的農民朋友要抓緊辦理,順利把這三個證件拿到手中。否則一旦全部工作結束後,還有什麼問題需要處理,就得自己四處去跑著辦,那就實在太困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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