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為官的,有的自稱“臣”, 有的自稱“奴才”, 有什麼區別嗎?

我們看清朝的書籍或者影視劇的時候,經常會發現這樣一個現象,那就是有的人在皇帝面前以“臣”自稱,而有的人卻以“奴才”自稱。比如《鐵齒銅牙紀曉嵐》《宰相劉羅鍋》中,紀曉嵐和劉墉就以臣自稱,而和珅則以奴才自稱。

清朝為官的,有的自稱“臣”, 有的自稱“奴才”, 有什麼區別嗎?

中國古代,一開始奴才便是罵人和貶低人的意思,在《晉書》中這樣說:“穎不用吾言,真奴才也!”明朝時期,只把太監稱作“奴才”。滿清入關以後,許多大臣為了討好皇帝,自願貶低自己稱“奴才”,康熙年間,曾建議大臣在書寫奏摺時一律以“臣”自稱。

明朝時期,太監稱為“廠臣”、“內臣”,大臣統統自稱為“臣”,並無奴才稱謂。

清朝前期,仍沿用明時的稱謂。然清朝皇帝也為了方便統制,大肆禁錮民眾思想,強迫漢族及其他民族改俗易服,開始只有皇宮內的太監、侍女便自稱奴才。

清朝為官的,有的自稱“臣”, 有的自稱“奴才”, 有什麼區別嗎?

但到雍正時期,這些風氣開始蔓延,一些家臣也開始自稱“奴才”,一是自我貶低討好主人,二是外人和主人覺得自個比別人對主人更忠誠,而關係也比一般人更加親密!

雍正帝則明確表示,文武百官要以“臣”自稱,但是,仍有許多人改不過這個毛病,雍正也沒有深入追究。“奴才”二字,雖不及“臣”體面,但是仔細推敲,就能發現其與統治者的關係,“臣”反而見外。

朝中的王公大臣在面對皇帝及皇帝的妃嬪時也開始統統自稱奴才,以顯示自己對皇帝及妃嬪的無限忠誠。至此,奴才便成了王公大臣及下人的邀寵的專用名詞。

清朝為官的,有的自稱“臣”, 有的自稱“奴才”, 有什麼區別嗎?

清朝的奴才這個詞其實是建州女真奴隸制社會的遺存,奴隸家臣對家主是有人身依附關係的,可以說是家主的個人財產,而且這身份世襲罔替,老子是人家的奴才,兒子生下來就是人家的奴才,輩輩相傳,也就是所謂的包衣奴才。

到了清朝後期就經常會出現這種情況:同殿為臣,二品官是三品官的奴才,雖然官大一級壓死人,但是在這裡大官見了小官仍然要點頭作揖。當然說到底,所有滿人都是皇帝的奴才。

而這個時候漢臣就很糾結,依制沒有入八旗的漢臣是不能自稱為奴才的,他們自稱臣。卻無比羨慕哪些能自稱奴才跟皇上套近乎的滿人。也就是這樣中國進入了一個當奴才而不可得的年代。

清朝為官的,有的自稱“臣”, 有的自稱“奴才”, 有什麼區別嗎?

到了乾隆年間,乾隆皇帝一改先人制度,規定今後滿人官員需自稱“奴才”,而漢人官員則沒有這種“特權”,這還被嚴格納入官員的KPI考核。乾隆三十八年,涼州鎮總兵喬照,作為一個滿人武官,在奏摺裡自稱“臣”,受到了乾隆皇帝的嚴肅處罰。同理,漢人大臣若自稱“奴才”,也會受到責罰。

所以,有時候稱奴才也要有資格。所謂“滿漢一體”和多數口號一樣,凡是“口號”一般都不是真的。

宣統二年,清政府宣佈實行所謂的新政,下旨宣佈“滿漢一體稱臣”,但很快清政府滅亡,君將不君,臣自然也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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