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11人團伙碰瓷敲詐數十萬元,專挑酒駕司機下手,你怎麼看?

哈鹿鹿2

看到這個新聞,覺得雙方應該各打50大板的舉手!

2016年12月20日,杜某、成某夥同崔某經預謀和分工後,在瀋陽市鐵西區衛工街九馬路,駕駛白色寶馬汽車,等在飯店門口,故意與酒後駕駛的黑色奧迪轎車相撞,並以報交警處理酒後駕駛相要挾,迫使酒駕司機交出人民幣105000元。

從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期間,不到一年時間內,11人的“碰瓷”團伙用同樣的方法先後敲詐18起,除了黑色寶馬車以外,還駕駛過白色寶馬、本田等車輛進行碰瓷,敲詐金額從幾千元到數萬元不等。

該犯罪團伙被抓獲後,於今年3月2日由皇姑區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決,但部分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訴。

近日,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裁定,被告11人以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被害人為目標,採取駕車故意撞擊被害人車輛,造成交通事故並威脅其報警的方式索要被害人錢款,已構成敲詐勒索罪,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首先必須要說,能剷除這個犯罪團伙真應該給警察叔叔鼓鼓掌,不然這幫人天天上街禍害人民群眾,違法亂紀,靠這種方法掙錢,真是活該被抓。

但是另一方面,也應該注意到一點,就是這個團伙不是一般的“碰瓷”,而是專門碰瓷酒後駕車的。為啥呢?大家都能看出來,酒後駕車的不敢報警,只能默默吃了悶虧。這幫犯罪分子正是抓住了他們的軟肋,所以才肆無忌憚地大發橫財。

看完這條消息,很多網友的觀點幾乎是一邊倒。網友說:“喝酒不開車他們不就失業了。”“一個巴掌拍不響。”還有網友說:“都遵章守法,碰瓷的就都下崗了。”

都說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現在由於安全意識的不斷提高,絕大部分人對於酒後駕車的危害都有所瞭解,但是在親朋好友的“盛情”相勸下,往往要貪飲幾杯後再駕車回家。他們總是認為,我相信我的技術,喝點兒可以開車回家的,沒有意識到酒後駕車能造成非常大的安全隱患。

被判刑還是小事,最可怕的就是生命終結在酒駕上。那就得不償失了,而且你以為能躲過警察,能躲過攝像頭,能躲過交通法規?沒想到還有犯罪分子盯著你吧?

看到這件事之後,一定要引起警惕,千萬別犯下大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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