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小夥4萬元賣腎還網貸 牽出器官買賣地下網絡

從黑市上買回的腎最終沒能救活沈之。去年底,沈之去世。

40歲的江蘇淮安人沈之和20歲的廣西桂林人王俊,都希望通過這場手術之外的交易,開始新的生活——沈之期待擺脫透析生活,王俊希望還上網貸。

當年8月24日,湘潭市公安局對此事立案偵查。偵查中發現該案“黑中介”犯罪團伙與北京、河南、湖北等地的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的“黑中介”保持密切聯繫,形成涉及全國10餘個省份的犯罪網絡,且“黑中介”之間以虛假身份、單線聯繫,通過互聯網物色經濟條件較差、年齡二十歲左右的器官提供者,誘導提供者自願低價出賣人體器官,且在無任何醫療保障措施的情況下進行活體器官移植手術。

2018年5月10日,湘潭市嶽塘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對主要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湘潭市嶽塘區檢察院認為,該犯罪團伙中介與中介之間環環相扣、分工協作,非法腎臟交易形成如流水線作業的產業鏈,上述犯罪團伙在其他地方作案的可能性也極大,但很難找到證據。如果這起手術沒有失敗,這個團伙不會被暴露。

20歲小夥4萬元賣腎還網貸 牽出器官買賣地下網絡

尋找腎源

沈之向湘潭衛計委供述稱,原本其樂融融的生活一下子被打亂,病痛折磨使得他無法再做重活。雖然透析有醫保報銷,但大部分藥還需要自費,為治病,還向親戚朋友借了一些錢。

2017年初,沈之所在的村子被劃為拆遷範圍,他家分到三套房子,還拿到一筆價格不菲的拆遷補償款。這讓他又燃起換腎的希望,“換了腎就可以擺脫透析生活了。”沈之與妻子多次找到李建國,請他幫忙聯繫中介。

李建國也是一名尿毒症患者,與中介薛飛有過接觸。十年前,薛飛曾找李建國表示可以幫忙換腎。“當時我已經做過手術,所以沒有合作,不過存下電話。”李建國在檢方的供述中稱。

2017年5月,在沈之請求下,李建國聯繫薛飛。檢方資料顯示,薛飛在器官移植中介中,只負責尋找買腎者,聯絡賣腎者另有其人。薛飛找到在此前的一樁腎交易中認識的同行馮濤。

馮濤本職是一名醫療器械銷售員,他通過一個專門的器官移植QQ群聯絡其他中介,拿到賣腎人王俊的聯繫方式。

此時的王俊,正處於無法償還網絡貸款、焦頭爛額的時候。他由於收入低,通過網絡貸款公司借了兩萬多元錢。為還錢,他輾轉借了好幾家網貸公司的錢,拆東牆補西牆,最終還是沒還上。

王俊是廣西桂林人,1997年11月生,初中沒畢業就外出打工。王俊向湘潭衛計委稱,一開始,他與老鄉合夥經營工地食堂,賺了些錢,但老鄉退出後,生意慢慢變差,王俊也沉溺於網絡遊戲,幾乎沒有收入。其實他家境並不算差,但很少向家人說自己的事,寧願借錢也“不想家人知道我沒錢”。

就在這時,一位網貸公司的人告訴王俊有個賺錢的機會,給了他一個QQ。成為QQ好友後,對方(也就是馮濤)告訴王俊需要去武漢,並給他買了車票。到武漢後,王俊被安排做了體檢,得知需要賣腎後,王俊有些猶豫,但他身上的錢卻不夠買一張火車票回家。權衡之下,他最終同意把自己的腎4萬賣掉。

湘潭警方發現,與王俊聯繫的網貸公司人員,用的是沒有綁定身份證信息的臨時QQ號,很難找到具體是誰。此前,有媒體報道稱,貸款公司向借款人支招,“沒有錢賣腎還錢。”

檢方的資料顯示,中介稱呼王俊這樣的賣腎人為“小孩”,意思是20歲左右年輕的供體,腎源比較好。當時在武漢與王俊同住的還有五位“小孩”。

等待幾天後,中介薛飛與王俊聯繫,為他買了去長沙的火車票,並安排在小旅館住下,等待手術。

為促成手術,馮濤臨時擔起聯絡醫生的職責。檢方資料顯示,他把這項任務以“醫生10萬包乾”的價格轉包給李華。

在張家口涿鹿縣一個計生站上班的張義,因上班待遇不是很好,加上家裡負擔比較重,想週末能夠做點兼職,同樣發佈了簡歷。他的麻醉師證是2013年考過的。

李華在網上搜到兩人的信息後,分別打電話表示有一個手術“私活”,麻醉師6500元,包含自帶的500元三隻肌松(麻醉藥)的費用,醫生手術費六萬。檢方資料顯示,黃生有過猶豫,但李華告訴他,這臺手術非常簡單、好做,即使出事也不會找到他,最終打消顧慮。

失敗的手術

這是一場從開始就可能失敗的手術。

沈之看到手術室比較髒,覺得不靠譜,曾提出不想做,但錢已經提前交了,有點不知道怎麼拒絕。

手術正式開始前,醫生黃生看了腎移植手術雙方的資料和一些檢查結果,認為匹配條件不好,再加上手術室條件惡劣,覺得不符合手術條件,風險很大。他把這一情況告訴李華,李華、薛飛等人商議後,依然決定繼續手術。

湘潭市嶽塘區檢察院公訴人向重案組37號透露,犯罪嫌疑人過於貪心,雖然手術失敗率比較高,但他們抱著僥倖心理,希望手術能夠成功。對於這一情節,在量刑上可能會酌定加重處理。

手術助手吳寧回憶,腎移植手術完成後,他發現腎臟顏色不好,告訴黃生。黃生將情況告訴李華,李華表示還是進行縫合。

手術進行到次日凌晨七八點才結束,沈之被推出病房時,李建國注意到尿袋裡沒有尿,隨口問了一句,有人謊稱,“已經換了一袋”,但實際並沒有。黃生知道手術已經失敗,因為條件好的話,這個手術完成後應該就要出尿了。

但王俊和沈之都不知道這些情況。手術完成後,王俊拿到4萬塊錢和3000元紅包。沈之支付給李建國手術費用等共計46萬元,李建國給了薛飛40萬,薛飛支付給李華和醫生18萬元。

20歲小夥4萬元賣腎還網貸 牽出器官買賣地下網絡

▲2017年6月9日,手術失敗後,沈之被這輛救護車送往長沙。

“每個環節都有中介”

2017年6月14日,沈之移植的腎已經壞死,進行腎臟摘除手術。之後,沈之家人要求薛飛等人退款,要回近20萬元。但剩餘的錢一直沒要回來,找不到薛飛,沈之及家人多次前往湘潭找周庸要錢。無果後,沈之打市長熱線舉報,這起非法器官買賣交易才進入人們的視野。

湘潭市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最先進行行政偵查,據媒體報道,最開始沈之並沒有透露是因為買腎,只說遭遇醫療詐騙。“可能把向相關部門反映作為要錢的籌碼,那邊說退錢的時候,沈之就不積極反映了,不給他又打電話,反反覆覆很多次。”

後來,衛計委才意識到這是一起非法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犯罪案件,由公安機關介入調查。

湖南湘潭警方通報稱,偵查中發現該案“黑中介”犯罪團伙與北京、河南、湖北等地的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的“黑中介”保持密切聯繫,形成了涉及全國10餘個省份的犯罪網絡,且“黑中介”之間以虛假身份、單線聯繫,通過互聯網物色經濟條件較差、年齡二十歲左右的器官提供者,誘導提供者自願低價出賣人體器官,且在無任何醫療保障措施的情況下進行活體器官移植手術。

檢方資料顯示,上述手術後,李華有意培養自己的醫生資源。2017年10月31日,他約山東的一位護士和醫生助手,到鄭州談今後合作事宜,被公安機關抓獲。

湘潭市嶽塘區檢察院認為,該犯罪團伙中介與中介之間環環相扣、分工協作,非法腎臟交易形成如流水線作業的產業鏈,上述犯罪團伙在其他地方作案的可能性也極大,但很難找到證據。如果這起手術沒有失敗,這個團伙也不會被暴露。

賣腎者身體虛弱很後悔

去年年底,遭遇此次手術失敗的沈之去世。

2017年11月份,湘潭市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辦案人員前往江蘇回訪時,沈之的精神狀態尚可,“開車很快。”沈之告訴辦案人員,當時他想,如果手術成功,他還要包5萬元紅包給中介們,再去外地玩幾天。

湘潭衛計委工作人員稱,如今,曾經胖胖的王俊很虛弱,經常臥床休息,提水時手都抖,為照顧他的情緒,辦案人員沒有告訴他家人,只說他因打架需要做個筆錄。當時王俊雖然還清貸款,但手機欠費交不起,口袋裡只有五塊錢,他很後悔,但是已無法挽回。

陳新國表示,目前器官短缺是全球性問題。公開數據顯示,中國每年因終末期器官衰竭而苦苦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約有30萬人,但是每年器官移植數量僅約1萬例。

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委員、前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接受媒體採訪中提到,器官捐贈短缺並非器官移植最大的難點。

陳新國認為,除國家嚴厲打擊器官買賣外,加大器官捐贈宣傳也非常必要。黃潔夫也曾說過,“應該讓更多的人知道,人的生命雖然是有限的,但是可以通過器官捐獻,使一個人的生命在另外幾個生命中得以延續。

(文中人物除陳新國、黃潔夫外,其餘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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