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福安警方3小時爲受害人追回損失4萬元,請警惕「網貸」騙局

10月11日,福安張女士申請網絡貸款被騙4萬元,因及時向福安市公安局報警,警方立即受理並溝通銀行協助辦理止付,3小時內被騙的4萬元得以追回。

寧德福安警方3小時為受害人追回損失4萬元,請警惕“網貸”騙局

受害人張女士近期因急需用錢,10月初,其手機收到一條可以辦理網絡貸款的短信,其就與對方聯繫,並向對方提供了個人身份證號、銀行賬戶、電話等信息。

10月11日,對方聯繫張女士,稱可以幫助其辦理網絡貸款,但銀行需要審查張女士是否具備還款能力,要張女士提供銀行賬戶的“流水證明”。對方稱只有銀行賬戶中的資金流動達到一次金額時才能通過銀行“流水證明”審查。於是張女士就按對方的要求,在自己的銀行卡里存入4萬元。

隨後,對方打電話給張女士,稱在幫助辦理銀行賬戶“流水證明”,請張女士一直保持通話狀態,並告訴對方手機接收的驗證碼。張女士在通話的過程中手機收到兩次驗證碼,但由於他處於通話狀態,所以沒有認真看驗證碼短信中的內容,就直接把驗證碼告訴了對方。等掛完電話之後,張女士再看了一下剛才手機收到的驗證碼信息:一條是張女士的銀行卡賬戶被對方綁定到一個網絡平臺的賬戶;另一條是張女士銀行卡賬戶中的4萬元被轉到該網絡平臺賬戶中去。驗證碼信息中有提示該驗證碼不得向他人透露,謹防詐騙。張女士這時才覺得事有蹊蹺,於是立即向福安市公安局報了警。

福安市公安局刑偵民警接警後,根據經驗判斷,張女士很可能被詐騙。於是立即查看報案人的手機、銀行賬單等材料,發現報案人張女士被詐騙的錢一次性轉到江西某銀行的一家協議網絡平臺內,民警立即引導報案人以卡主身份聯繫江西某銀行客服說明情況,隨後,民警再以公安機關的身份向銀行方說明該筆錢款涉嫌被詐,要求銀行協助止付。經過警方與銀行的溝通協作,在案發3小時左右,4萬元重新轉回到張女士的銀行卡賬戶中。福安市公安局對此案立案偵查。

警方提示

民警將通過這個案例給這類“網貸”騙局“扒扒皮”,讓廣大群眾看清詐騙伎倆,謹防上當受騙。

一、違法犯罪分子先通過網絡、短信、街頭小廣告等方式發佈“小額貸款無需抵押”等信息,引誘急需資金的人員上鉤。

民警提示:不要輕易相信這類廣告信息,一旦上當不是陷入詐騙的陷阱,就陷入高利貸的陷阱。

二、違法犯罪分子取得受害人的信任之後,索取受害人的身份證號、銀行賬戶、電話號碼等重要信息。

民警提示:個人身份重要信息不要洩露給他人,違法犯罪嫌分子得到這些信息之後,可以利用這些信息進一步違法犯罪。

三、本案中詐騙分子稱銀行放貸要審查“流水證明”,因此要求受害人制造所謂的銀行賬戶“流水證明”,讓受害人在銀行卡中存入錢款。

民警提示:這是詐騙的重要步驟,正常銀行貸款是需要審查貸款人的銀行賬戶資金情況,一般是打印近三個月的賬單,不需要貸款人存入錢款製造“流水證明”,且製造的“流水證明”也沒有三個月的時長。詐騙分子之所以讓受害人存錢到銀行賬戶中就是為了下一步轉走這些錢。

四、本案中詐騙分子通過保持通話狀態的方式,讓受害人提供手機接收到的驗證碼。

民警提示:很多人在通話狀態下不會認真查看接收到的信息,在詐騙分子的誘導下,通話狀態未切換程序界面,只在手機上方看到驗證碼信息中的一兩行帶數字的初顯信息,就將該數字報給對方。這是詐騙的重要步驟,一旦驗證碼洩露,錢款就會被轉走。

五、本案中張女士發現的早,對銀行卡賬戶中轉走的錢產生懷疑,及時報案,警方才能在第一時間幫助他追回。

如果張女士繼續相信對方,接下來,對方會採取分批轉回小額的錢到張女士的銀行賬戶中,告訴張女士現錢轉回來還給你,你再把錢轉到另一個賬戶,這樣才能產生銀行賬戶“流水證明”,那麼,這時轉走的每一筆錢就全部到了騙子的賬戶,追回就很困難。如果受害人發現不妥,不將轉回來的小額錢款再轉到詐騙分子的賬戶,詐騙分子也將不再把原已轉到網絡平臺上的錢還給受害人,並將採取其他方式套取網絡平臺上的錢。

總之,不要輕信“網貸”,不要將個人重要信息洩露給他人,更不要告訴他人銀行發來的轉賬驗證碼。網絡、電信詐騙花樣翻新,不管怎麼變,最終就是要騙你錢財,保護好個人重要信息,看好自己的錢包,不慎中招,立即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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