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中國有很多人都不願意交物業費?

李嫑嫑

看到這個提問,秒想起我爸媽所在的小區物業,忍不住要吐槽一番。

他們家算是中檔以上的新小區,入住小几年了,電梯保護擋板至今都沒有拆,小區樓道經常灰騰騰的,多戶一樓住宅改為棋牌室擾民,上過好幾次當地新聞曝光……這些就算了,反正我也不長久待。

最讓我痛恨的是,每次開車去,都要擔心對面來車子,一來車子就會堵死,路倒是不窄,但一路邊都停滿了車子。是有地下停車位的,但大家就是圖省事往路邊一靠,嚴重影響通行,物業卻不聞不問。

每當這時,我都會跟我媽唸叨,就這服務,物業費就別再交了。

原因顯然,物業服務和所謂中高檔小區的收費標準不匹配。這些一眼就能看見的問題,一直長久存在的問題,物業難道不知道?如果知道了,為何這麼長時間沒有改觀呢?由此覺得寒心。

近些年來,業主和物業之間的矛盾時有發生,有物業將欠繳物業費的業主告上了法庭,也有業主們揭杆而起要炒了物業的魷魚……總之一個談錢,一個談服務,標準不在一條線上,這就難辦了。

其實物業服務的好與不好,值不值自家交的物業費,各人的評判標準不一,對於那些胡攪蠻纏的業主另當別論,我想大多數業主對於物業的付出,還是會看在眼裡的。

物業是業主花錢請來的小區管家,管家工作不到位,花拿錢不幹活,哪有這等好事?所以幹物業的,與其追問很多人為什麼不願意交物業費,不如就暗自反省是不是哪裡做得不夠到位?!

物業作為服務行業,首先要講求的是服務精神。

服務到位了,才有資本和底氣和業主談價錢,甚至漲價,甚至對薄公堂。



天天陪伴

作為一個從事物業管理10年的物業經理,我確實看到了不少業主與物業的問題。

這個問題是——物業是很難搞的工作,或者說是弱勢群體。


中國有很多人不想交物業費,有一些確實是物業公司有點問題,但更多的是人性的劣根性。


說物業是弱勢群體可能會遭到很多人的罵,但是今天我想說說一直以來業主們不願承認的劣根性。


為什麼很多業主會肆無忌憚地找各種藉口不交物業費,很重要的一個原因是,這樣做的後果法律對他們幾乎沒有約束力,需要付出的成本很低。


不能停電、停水、停暖氣,不能停止對他們的服務,如果業主不交物業費可以向法院起訴。但是起訴是要花錢花時間的,小區的各項服務工作每天都要開展,員工的工資不能拖欠,這些費用都需要業主交物業費為前提。


而且,如果把業主起訴,那樣以後雙方就會徹底決裂,關係就會無法修復。退一萬步,就算判物業贏了,對方不給錢你也是沒有辦法。所以,物業一般都不會選擇起訴這一步。

那麼,也就是說,主要是靠道德的約束力來讓業主自覺交費。


而道德是個無法掌控的抽象的東西,也可以說是良心。現在的人最缺的就是良心。


我認為大多數物業都是好的,都是勤勤懇懇一心為業主服務的。任何的行業都存在一些問題,所謂人無完人,誰也做不到盡善盡美。就是對物業吐槽最多的人幹了物業,恐怕他得到的非議更多。


很多業主吐槽物業時,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我交了錢了,你必須讓我滿意。


這個滿意是很難界定的。常常說衛生不滿意的業主,事後知道那些垃圾就是他放樓道口的;說亂停車的,原來是他不想服從安排停車的;說是暖氣不暖和的,原來是自己家裡閥門去年嫌熱忘了打開,或者是家裡閥門壞了的。


反正不講理的人最有理。一味地強調業主的權力,卻從不想履行業主的交費義務。


只要有機會他們都不會放棄欺負弱小的機會,因為人就是這樣一種能在欺負弱小中獲得快感的動物。


我不知道其他地方的物業情況如何,就我所在的縣城來說,以我10年的經驗,不想交費的人主要就是生活不得志的人和沒素質的人。


我和他們打了10年交道,那些交費的人反而很少挑毛病,不想交費的總是要千方百計地找藉口。向來都是賺好人的錢,受惡人的氣。


我開了物業公司後,面對形形色色的人,最能體會人情冷暖。魯迅先生說過,在中國,弱者從不吝嗇向更弱者揮刀。我深有體會。


大多數人對物業有誤解,特別是看過影視媒體上有關於物業糾紛後,人們都會一邊倒地心懷敵意地對物業,影視劇過分誇大物業的不足之處。


更多時候物業反而成了弱勢群體。應該交的費用,找各種藉口拖延,或者心存僥倖地認為,理由合適就想不交。


我發現社會上有一種人,生活過得不太好的人,總是覺得自己弱勢,你們就得關照我,不關照的話就是為富不仁。


他們從不試圖理解別人,總覺得誰也欠他的,自己有困難從不自己想辦法,總覺得比他強的人就應該幫助他,別人拒絕就惡語相向,寸步不讓。

我開物業公司時,是當地第二家手續齊全的公司。後來開物業公司的都有很硬的後臺。人習慣於欺軟怕硬 ,得寸進尺。


我一直都是最人性化的掏心掏肺地服務於業主,很多事不屬於物業管的,只要能辦到儘量會辦。


當時某個小區的業主們把原來的物業逼走,自己自治了。我們小區的一些遊手好閒的業主就想著,他們想學自治的小區一樣,他們想取我代之。


於是就串連別人搗亂,故意找各種理由不交物業費,在屢次勸說無果下,我就決定不給他們交電費。


結果有一個無良業主,讓他六七十歲的老媽出動,動手打我。當時現場有許多看熱鬧的人圍著我,假裝拉架,其實是抱著我,讓那個老太太打了我幾個耳光。我當時打了110,這才制止了鬧劇。


我一直記得那時的場面,圍著看熱鬧的人人山人海,全都冷漠地看著我,都想不交物業費還要讓物業交電費。


我聽見和鬧事的人一起的人竊竊私語,說是我老公不過是個普通的司機,沒啥後臺,鬧出事也不怕。


我一直覺得自己是個善良溫柔與世無爭的人,盡心盡力地為大家服務,可是為了達到不交費的目的,沒有人會對你手下留情,要是你比他們弱,他們會毫不留情地踐踏你。

就為了少交或者不交物業費,他們啥辦法也能想出來。


那個和我對著幹的人是個遊手好閒的混混,他串聯了20來家業主,商量著不讓交費。為了製造事端。


他和小區外的偷盜者裡應外合,一晚上偷了兩輛電動車,保安發現後也只能眼睜睜看著車子被面包車拉走。為了讓我離開,那些人真的是處心積慮。


在那個時候我就悲哀地認清一件事:沒有誰會同情你,這個世上沒有誰值得同情,同情也解決不了任何事。我從那一刻就決定——從此不再同情任何人,也不想讓人同情。


人們不管你善良不善良,只要你弱,他們就會毫不留情地踐踏你。遇到比他們厲害的不講道理的,他們非常配合,乖乖就範。


我心灰意冷,再三考慮後,決定主動退出那個小區。後來,鬧事的小區並沒有自治,又換了三四家物業公司,物業費不但漲了,好多事情也不管,對業主的態度也很強硬。


那些鬧事的人反而都乖乖地交了物業費,真的是世態炎涼。


好在公道自在人心,我認真對待自己的工作,用自己的服務和態度贏得了大家的心。我管理的小區沒有不交物業費的業主。


在我們縣城,我的物業公司是唯一一家能在同一個小區一直幹了10年的公司。


物業和業主間的糾紛一直都是敏感話題,兩好才能併成一好。

希望多些體諒和理解,畢竟物業和業主是一個分不開的整體。


有書課堂

1、房屋空置不居住

網友“青青河邊草”在東城有套房子,一直沒有居住。前幾天物業打電話給該網友要求交物業費。“我不住在小區裡,也就沒有任何生活垃圾,所以保潔、綠化、保安我都享受不到,而且我也不用物業為我的房子進行維修服務,為何還要我交物業費?”

2、承諾不兌現

“當初我買房子的時候,小區承諾是封閉小區,衛生每天都要清掃,綠化率達到多少”網友“陸月陸日”留言稱,他在2013年購買了文聖街一小區的房子,“可是現在,承諾都沒有兌現,是不是小區的人都能隨便進出,樓道好幾天打掃一次,樓梯扶手上都是灰,小區的草皮都沒草了也不補種。”

其實,這樣的問題首先要認定到底是物業的承諾還是開發商的承諾。如果是物業的承諾,居民可以與物業進行協商,因為小區的物業服務工作,是需要在居民與物業的溝通中,一步步進行推進的。

3、在小區財產受損

網友“趙爵”留言稱,自己的車在小區的停車場被劃了,找物業理論,物業也一直沒有說法。“出現這樣的問題,還沒有解決,停車場雖然裝了監控,碰巧我車所在區域監控壞了。讓誰都沒法接受,我覺得我不交物業費無可厚非。”

對於在小區內出現的個人財產損失的情況,首先要認定的是責任歸屬,如果物業能夠提供自己盡職盡責的證據,則不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物業沒有盡到責任,居民可以走法律途徑解決。這與繳納物業費,其實是兩碼事。

4、物業私自做主

“我們小區2014年的時候物業費是每月0.65元/㎡,30元/月電梯費額外交,過了年就漲到了1.15元/㎡,物業說是按照物價局下方的文件,即使有文件,漲價難道不應該徵求我們居民的意見嗎?這難道不是私自漲價嗎?”網友“醉清風的風”留言。

據市物價局工作人員介紹,物價部門文件規定的內容只是提出的指導性意見,收費標準也是政府指導價格,物業具體服務內容及收費需依照物業與業主簽訂的合同。“物業費如果調整,物業需要與業主重新籤合同,如果50%以上入住小區業主簽字,該合同需到物價局備案。”


扒娛眾樂

誰來回答,一個沒有物業管理的小區,會變什麼樣子,我的小區現在就和一個垃圾場一樣,小區裡垃圾到處都是,用水也不正常,如果涉及到高層供水,更無法想象,水務公司不負責高層水壓,因為超過一定層數的樓房,要達到水壓正常,必須要小區2次加壓,但是,2次加壓的電費和設備管理必須是小區的人自己負擔,結果,大家都不交錢,死的是住高層的人,晚上根本沒水,有的人沒辦法,只有自己買加壓泵自己搞,結果,下面低層的有意見了,因為一晚上,到處都是水泵的聲音,吵死人,至於什麼偷車,更是家常便飯,小區的路燈和樓梯間的燈更是沒亮過,因為壞了,沒人出錢換燈泡,其實也就幾塊錢,但是大家就是不出,晚上回家都是黑燈瞎火,至於停車問題,更是和打仗一樣,因為小區的門口開放出來,很多時候,你回來晚了都沒地方停車,結果,本來綠化帶的地方都被車主挖了停車,小區到處一片狼藉!時間長了,有的人想賣了房換地方住,買家一看這環境立馬就跑了。想賣都賣不了,或者是低價處理!試問大家,如果沒人管理的小區,你願意住嗎?雖然我也不怎麼喜歡那些強勢的物業,但是,因為小區裡幾個自私的業主不交物業費,搞的現在物業走人了,現在我的小區就變這樣一個無人問津的地方!哎!說多是淚!


文仔仔60159104

為什麼中國有很多人都不願意交物業費?

第一個原因:這屆物業不靠譜的地方

在許多小區,有相當一部分物業確實是只管收錢不管事的不負責物業,哪怕就是高檔小區也存在這種情況,作為消費者的業主對服務質量不滿意是導致不願意交物業費的主要原因。

但是如果深究為何會造成消費者對物業公司服務質量不滿意,除了極個別物業公司人員素質確實低之外,還有上面羅列的四個深層次原因,這導致業主的期望和物業公司認為自己需要提供的服務之間存在很大的距離,服務的標準以及相應的監管制度都不健全是主要原因。

第二個原因:這屆業主不靠譜的地方

即使管理再好的小區,在外人看起來已經很不錯了,不交物業費的也大有人在,自私自利的人還是不少的,寬於律己嚴於待人的人不少,抓住物業一點小毛病吹毛求疵的人也挺多,如果這樣的人在一個小區數量達到一定的程度,最後小區的業主和物業會成為水火不容的對立面矛盾往往難以調和。

所以說,法制社會還是講法制吧,業主做好自己應該做的,比如惡意不交物業費肯定是不行的,這樣無助於解決問題,同樣物業公司相應的服務規範也應該建立健全起來,大家按照約定辦事,做什麼事做到什麼水平交多少錢一目瞭然,相互也體諒一點。


心安理得君

很多人不願意交物業費,認為有充足的理由,筆者梳理了一下有以下七類:

一、房子有質量問題,物業也沒給解決為由,不交。業主對房屋質量問題認識不清,或其本人在與開發商交涉無果的情況下,以不交物業費的方式糾纏物業、逼其就範。


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房屋已過質保期出現了維修狀況,業主要求物業公司解決房屋維修問題,不解決就不交。

二、物業公司沒有與其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為由,不交。[物業服務合同]本不應由購房人或業主簽訂,以此為由拒交物業費確屬無理。物業服務合同的甲方為開發企業或者是業主委員會,從來就不是任何一位小業主。

有些地方,物業公司會和購買人簽訂一份[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有些業主耍小聰明堅決不籤此協議,以為可以藉此逃避繳納物業費之責,他卻不知地產商與物業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對他仍有約束力。

[協議]只是[合同]的一份附屬追加文件,提醒購房人遵守的作用,內容全部復刻於[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如果小區出現了重大變故,如物業公司撤場,在沒有業委會的情況下,社區會臨時介入、代為簽訂[臨時物業服務合同],這個也同樣有效。

三、房子暫時空置未享受物業服務為由,不交。物業服務是一種公共性的服務,個人如果放棄,並不影響物業公司的服務付出和收費,把共性服務和個性服務相混淆,業主屬無理。

大部分城市有相應的空置房物業費打折的政策,如果房子空置,業主可以辦理相應手續後享受一定空置折扣,但少部分城市是例外:空置房是無折扣的,比如上海。


四、對物業服務不滿意,以物業服務不到位為由,不交。在這一點上業主的理由最多,也奇葩:地掃不乾淨、門衛不禮貌、樓內小廣告屢禁不止、小區養狗者不拴繩、糾正過本人隨便停車、隔壁工地吵鬧聲太大、不讓免費停車、頂樓業主違章敲牆搭違建、客服人員相貌難看等等都是拒繳物業費的理由。五、業主個人財物遭竊或遭受損失,物業不給賠償為由,不交。個別業主家曾經被盜丶汽車被碰擦損壞,電瓶車及充電器被價為由,還有放置在門口的皮鞋、雜物丟失為由拒繳物業費。


六、沒理由,有人不交我也不交,物業如果起訴那就交。這一部分人群佔有不少比例,典型的從眾心理,耍小聰明,既佔了點小便宜,又顯示自我身份的不同。

七、沒有適應居住該繳物業費的房子,認為花錢住自己的房還交給別人錢屬不該,不交! 這一類人來自鄉村或者是大雜院,住以前的單位公房等等,未曾老觀念中走出來,市場經濟觀念淡薄,認為物業服務是房產的贈送服務或者是社會大眾福利,屬於概念性偏差!

還有一些人為了買房類似掏空了口袋,每月還貸壓力巨大,日常拮据,面對不菲的物業費,心生恨意!(據執中先生提示補充)

以上七類為業主不交費的主要理由,分析其更深層次的原因是:

1、高價買了房,又遇到房修遲遲未修復問題,業主對房地產公司是沒有辦法,就把氣撒在物業公司上。買到了臭魚爛蝦,卻要去砸了豆腐攤!

2、對物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認識片面和錯誤,對於受到的侵害,業主是拜錯了神、認錯了人、找錯了門,還有一些業主想過分強調自己的權益絲毫不提自己的義務!

小區是個小社會,很多業主出現違反裝修、消防、城建等規定,但公司是無權作出最終處理的,他們的權限只是規勸制止,而不能強行制止!有執法權限還是當地的執法機構!

業主遇到不法侵害,應是由相應執法機構來處置方合法,物業沒有權限處置違法行為

還有一些業主之間的一些生活矛盾,物業公司也只能勸說不能過份也無權制止。物業公司不是孫悟空,可以上天入地無所不能,業主認為交了物業費,就該得決所有的問題,沒解決就不交物業費!


3、確實有一部分物業公司服務質量差,多有違規違法行為,業主討不到說法,無奈之下以拒繳物業費抗之。一些小物業公司仗著有背景、有人脈,違規亂收費,私自降低物業費標準,以行政執法態度從事物業服務,民憤較大。

遇到這一類服務的物業公司,業主們維權失當,致使矛盾遲遲未能解決,反而愈演愈烈,最後小區業主和物業公司以雙雙失敗而收場。


4、少數業主以拒交費方式趕走物業公司認為可以賴掉費用。他們中很多對業委會權力感興趣,認為內中有“乾坤"!一有機會就想辦法宣傳炒走物業、小區自管好,鼓動實行小區自治自管,趁機撈油水的心理表露無疑!

在交物業費這件事上,因違約成本過於低下,業主認為胡攪蠻纏也許真的可能免物業費或少繳部分。業主反正閒著也是閒著,抱著能省下當掙錢的心理就去不斷嘗試拒繳物業費。加上攀比心理與吝嗇的本性相互刺激作用,導致小區拒繳事態蔓延惡化。



以上是筆者之分析,如有不足或遺漏請在評論區留言。


老包有時不在線

看了這麼多的評論,物業公司的義務就是讓小區正常運轉。如果沒有物業管理,那麼就會出現很多問題。比如1電梯壞了誰修?誰做保養?半夜我被困在電梯,誰救我?要打110還是119?電梯年檢誰負責(年檢要花很多錢)?有人會說那大家公攤如何?可是我家住2樓,我平時幾乎不上電梯,我憑什麼交錢?2小區垃圾誰清理?業委會挨家挨戶收費用嗎?拉倒吧!現實點好嗎?3電力水利設備出故障誰維修?每次出現問題,是不是都要先把大家召集起來開個全體業主大會?然後招投標找人維修嗎?還有,費用當然還是全體業主平攤,大家都先把這維修錢湊一湊!你在開玩笑嗎?這辦事效率堪比印度民主!不說了,說多了會引來很多噴子。那些不想交物業費的多數都是經濟緊張的,還要擺個大爺姿態,我不差你這點錢,你這沒弄好,那有問題。我就想說你咋不給自己買棟大別墅,車位是私有的,沒人和你搶,電梯是私有的,上下班沒人和你擠,花園是私有的,想怎麼弄,怎麼擺,就怎麼擺。你家狗半夜再怎麼叫,都沒人投訴你。樓上不吵樓下不鬧你看多好?不是麼?


夜影深深

我國從房改到房地產開發只經歷了短短的幾十年,物業費也是應時而生的產物。

具體到繳納物業費,只是由於起步晚,人家原來住的是大雜院,棚戶區,只交衛生費,而現如今住進了小區,環境衛生好了,居住舒服了,但就沒想過這裡都是誰在做的嗎?

物業的責任是管理好花草樹木,供電供水,配套設施的維護維修,環境衛生的打掃清理,安全保衛,請問業主這些事你做了多少,都需要有人去做,做了都需要薪水,沒工資你不會幹的吧?

再說有的業主,權利義務根本就沒有搞清楚,有車庫不進入,放樓下車被盜,反過來說物業保安不作為,以各種理由拒繳或拖欠物業費,這樣的事我們小區常有的,要服務要權力,個個都是主人,出義務出物業費都往後縮,拖交,少交,更有的壓根就不交。這樣一來物業就無法生存下去。管理當然也就跟不上了。如此惡性循環,樹死了,花沒了,路壞了,路燈滅了,被盜了,電梯罷工了。老人下不來樓了,等等。

如此這般,我們做為業主交物業費是我們的義務,共同協助物業管理是我的權力。物業要運轉經費是保障。物業不作為業主有權換物業管理者,因此,住進小區物業費就應該交!


悍宮

個人認為這個問題不難,但解決基本沒有希望。

任何一種改革,如果不能保障背改革對象的利益,都屬於無效改革!同樣物業管理的改革應優先保障物業公司的利益,否則不可能成功。我認為目前至少存在這些問題。

1、物業公司應至少有多少的利潤?

這是核心問題!對於業主來講當然物業的純利潤越少越好,畢竟的自己的錢,但物業公司是要成本的,這個無法迴避。比如說物資公司的毛利率應在10%,多掙的錢放入業主公共賬號。

2、物業從業人員的待遇如何?

看到大部分的人都認為物業的從業人員也就3000左右的工資就可以了,不能錢多了,可法律呢?這時候我們基本選擇了無視,如果說我們選擇法律去執行,就會發現加上五險一金至少每人5000元,再加上保安等真按法律上班,那點物業費真的不多。物資不光保安、保潔,還要非常多的事物。實在不行也可以採用按工時結算的辦法,每工作日按300元計算,每月6600元,可以計算出每年需要多少錢,這樣也就知道需要多少錢了。

3、物業經營風險:

只要開公司都有風險,比如說一個員工受傷了,公司是要出錢的,所以公司必須有多餘的錢來做意外的事。

4、物業與業主之間的關係:

按道理講,物業和業主之間的合作關係,一個出錢,一個出力,但我們講霸權主義,業主出錢了就是大爺,物業就是奴才,所以物業公司也很難吸引優秀人才,都是意思一下就算了,不在你這裡我換人地方一樣做。

5、物業不作為:

物業以掙錢為主,所以能多掙點就多掙點,物業工作技術含量低,主要依靠有關係,誰有地方誰就有錢。

至於自治的我向來不看好,不能依靠一部分人的免費勞動來支撐自治小區的運行,這是不對的,也不是正確的方向。那些說沒有問題的,都是將風險留給別人,好處留給自己,比如說一個自治小區的員工因工作受了重傷誰出醫藥費?顯然這些風險都沒有考慮!


lihhsd

這個說來話長!

因為茲事體大,事關千家萬戶,人人都有一本經;

為什麼現在回有許多業主不願意交物業費?

本人作為一個地產相關人士,曾做過專項調研;

以下,我試著從幾個方面做些闡述:

一、物業管理的問題是新事物;中國的規範化的房地產發展,也才20多年;其中碰到的許多問題,以前許多人未曾遇到;與房地產發展相關的物業管理,也是新事物,大家都缺乏經驗;管理機構也經驗不足;

二、法律法規滯後;儘管我們已經有了一些最基本的法律法規;但是最基本的條條款款是遠遠不夠的;許多問題有普遍性也有地域性;城鄉也有很多差異;急需

各地方的房建主管部門需要更多的出臺地方的詳細的實施細則;還需要給予業主以及業委會很多的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實施的指導意見;

三、大部分的物業公司服務水平不能滿足業主越來越高的服務需求;必須承認,只有少部分的物業公司,才能獲得業主的高度的認可或基本認可;這個大約只佔15----25%%;所以,很多的物業公司,日子是比較苦逼的;因為他的服務很難獲得高度的認可;這是為什麼呢?物業公司也苦悶,我們已經很努力了,為什麼還不被認可?

原因很多:比如:大部分城市物業收費標準偏低並且多年沒有提高;部分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對於物業與業主的糾紛往往調節不力、日積月累雙方糾紛往往很複雜,而社會對於業主一般是比較同情的;在這樣的輿論氛圍下,物業公司只能更加艱難;物業收費低、人員待遇低,服務提高也非易事........

四、中國的業主階層,也是近十多年才培養起來的;對於自己的職責義務往往認識並不到位;部分地方,許多剛拆遷住進新房的群眾、甚至對是否需要收費的物業都有疑問;物業服務是標準的城市化成熟階段的產物,中國的城市化及其規範化服務還與很大的發展空間;試想,許多往日的農民,突然要他交錢買保安、保潔以及電梯維保他潛意識是不習慣的。


五、房屋空置率高;也是造成物業費繳納的一大難題。前幾年,很多熱門地區投資性房產佔比較高;這部分房屋空置率高,造成物業收費難。而按法律,不論是否入住都是需要交納物業費的,但是業主卻沒有這個意願。

六、物業服務達不到業主要求、糾紛多,物業費就更不願意交了;

這裡面有很多原因,有開發商的原因、也有業主不明真相、被誤導、被欺騙、被裹挾的情況;也有物業服務不到位的原因;

物業按規定要求業主先交費;業主則認為,你服務不佳,不值那個價錢,我就不交錢!這方面,服務在理,但是,往往業主卻獲得同情、並且人多勢眾,造成群羊效應;於是,糾紛越來越多,惡性循環!

物業問題,是當今中國的一個大難題

裡面還有需要法律法規問題有令人困惑的地方:

比如:公攤的問題;

地下車庫的產權、使用權的問題;

地面車位的收費標準問題;

小區廣告的收益分配問題;

物業收入是否需要向業主公開的問題;

小區寵物管理的問題;

防盜網、隱形紗窗等是否可以自行設置問題;

業委會的規範化運作問題;

一大堆的問題,還有待更高的層面出臺宏觀的解決方案;

這也就是目前物業難做、業主不滿的主要原因。

本質上他們是同舟共濟的一方,卻往往形同陌路、甚至劍拔弩張!

以上只能剪短地分析物業收費難的一些問題。

我是真像旁觀者。

見解可能不正確,歡迎批評指正。

謝謝你的時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