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唐山大地震》中媽媽選擇救兒子而放棄女兒呢?

石玉磊

題目所描述的那事,電影《唐山大地震》裡的情景。而我所經歷的卻是在大地震中,人們自救的情景。

在突如其來的大地震中,想救出孩子,哪管還是兒還是女呀。

每位先脫離災難的父母,在救自己家人的時候,那都 是能救出一個算一個。

說這話,那還是我親身經歷的那場唐山大地震,一些驚心動魄的場面,至今還在我的頭腦裡難以揮去。

42年前,那時候我只有十幾歲,我隨爺爺奶奶在唐山地區的一個縣的農村生活。

悶熱的前半夜,讓人們難以入睡,只是過了後半夜,稍微有了一絲涼意,人們才進入夢鄉。

然而就在夢中大地搖晃了起來,接著,又是一切物品一股腦的朝我的身上砸來,隨後 就聽70多歲的奶奶,在呼喊著我的名字,同時 也聽見爺爺在痛苦的呻吟。

原來奶奶實在無法入睡,便到天井裡乘涼去了,這才躲過了一場劫難,讓這個裹著小腳的70多歲老年人,躲過了一場災難。

由於當時農村的房屋,大多數都是土木磚石的結構,沒有水泥,有的房齡都在百年以上,大地的搖晃,全村的房屋,沒剩下幾個完整的。

奶奶拼命的,扒著磚石,先把我拔出來,可是實在無能為力,便囑咐我要挺住,我把你爺爺弄出來一起救你。

本來就年邁而又負了重傷的爺爺,與奶奶一起,直到天亮才把我從廢墟里摳出來。

原來我們睡覺的炕,被地震搖晃坍塌了,我們掉在了炕洞裡,從房上落下來的下來的橿木和過樑全都搭在了炕牆上。

當我爬出廢墟後,看到的一幕幕自救的情景,更讓人震撼。

爹孃呼喊著兒女的名字,兒女呼喊著父母。

埋在廢墟里的人們,誰能辨認出哪裡是兒哪裡是女呢?

當一些父母爬出廢墟後,在拼命的八的廢墟,努力的把自己的孩子從廢墟里搶救出來。

奶奶的鄰居住著一家年輕人,當丈夫把女兒從廢墟里拉出來的時候,母親便抱著女兒失聲痛哭,然後告訴丈夫,看看兒子埋在哪呢?快快的弄出來。

在哪危機關頭,根本不存在什麼先救兒後救女的事情。

在整個村子,人們自救和互救當中,還真就沒有一個放棄比較容易救出的女兒,而 去尋救兒子的。

人們的共同心願就是救出一個是一個,決不能讓一個人埋在廢墟里。


趙志軍001

這電影是好多年前看的了,現在也不打算再看一遍來找虐,很多細節記不準確了,但對這個二選一的情節一直記憶猶新,而且十分揪心。當年看那電影的時候我還未婚,現在我自己也有一雙兒女了,對這個虐心的場景有了更多的認識和理解。說說我自己的理解吧。我覺得李元妮作為一雙兒女的母親毋庸置疑就是重男輕女,但是特定條件下棄女保兒這個舉動卻不是出自於重男輕女。

在全片中,我對李元妮最不認同最感憤怒的做法並不是對石板下兒女命運的抉擇,而是地震前幾個小時,天氣悶熱,兒子女兒都想吃西紅柿,但是家裡只有一個西紅柿了。這個情況相信有不少的多子女家庭都會經常遇到,如果是我,不管分什麼食物都是均分,只有一個西紅柿就會切碎拌糖給他們吃,或者打個湯給他們喝,生吃的話會一切兩半一人一半。我們家吃水果酸奶等健康零食一向是絕對均分,而其他食物在均分的大前提下,有時候在取得兒子同意的情況下適當多分給女兒一些,或者反過來。因為女兒比兒子大兩歲半,飯量肯定大一些,需要分主食和肉食的時候會適當多分一些,兒子有蛀牙女兒沒有,所以很多種糖果或者很費嚼勁的東西會限制兒子吃,但是女兒可以吃,這種情況下我會跟兒子說明情況,用其他含糖低的或者軟嫩一點的零食代替糖果和炒黃豆等等。有時候遇到非常適合三四歲小孩子吃的東西,我就會取得女兒同意後適當多分給兒子,比如幼兒米餅,做得軟嫩的肉糜蒸蛋等等。玩具與吃食同理,不好分時就一起玩或者輪流玩。我的原則是,不管是均分還是誰多誰少,一定會先徵求兩個孩子的同意後再做分配,偶爾遇到不同意的情況,我就會均分,事後再講道理。目前我一雙兒女都很服從和滿意我的分配,幾乎從來不會為吃食和玩具起爭執。每次在學校或外面得到其他人贈予的零食或玩具,都會小心帶回家等待我分配(禮物性質的東西一般都是各自擁有,鼓勵自由分享。但他們還是每次都會帶回家先問過我得到答覆後再納入私人抽屜。)



所以我極度不贊同李元妮的做法,我記得在兩個孩子都嚷著要吃西紅柿的時候,當媽的都應允了,然後去廚房發現水盆裡只有一個了,她擦乾拿進臥室,一點猶豫都沒有地遞給了兒子,然後說方登讓弟弟吃,明天媽給你買。這一段所有的演員都演的極好,徐帆自不用提,小方登的那個委屈不甘的眼神誰注意看了沒?我注意了,隱隱心疼,和憤怒,覺得這當媽的真太偏心了!小方登帶著委屈和憤怒回答她媽:你騙人!當媽的連忙撫慰女兒說不會騙她。

從記憶中的這一段細節我覺得可以看出幾個問題,而且是在為後面方登出走埋伏筆。

第一,當媽的毫不猶豫理所當然的動作和話語表示,日常生活中類似這樣的對兒子的偏向不是偶爾,而是經常發生的。

第二,小方登憤怒不甘地說:騙人!意為她並不相信母親明天會給她買西紅柿,也許這樣的隨口敷衍和許諾已經發生太多次,小女孩心裡已經看破了而且已經不相信母親輕許的承諾了。

第三,李元妮以兒子為重,但是並非不愛女兒。她兩個孩子都愛,但不能做到不偏不倚。在她心目中傳統觀念根深蒂固,認為兒子才是香火,如果物質豐裕,一定是兩個孩子都儘可能滿足,但若是短缺了,必先緊著兒子,對於女兒,並非故意冷遇,甚至也會有內疚,奈何傳統觀念實在太牢固,女兒再疼愛也不是真正的“香火”,怎麼都越不過兒子的次序去。

第四,方登很懂事,並非無理取鬧任意妄為的孩子,從她提出電扇要先給媽媽吹因為媽媽做飯熱可以看出。方登也很愛媽媽,雖然時有委屈怨懟,埋怨媽媽偏心,但是她一直努力想讓媽媽開心想得到媽媽的更多關注。

第五,倆孩子的人設為雙胞胎姐弟,而不是有年齡差距的姐弟。我認為這很重要,因為那個時候人們的育兒觀念是大讓小天經地義,大孩肯定得讓著小孩,甚至幫著帶幼弟幼妹。可是方登空有姐姐之名,就因為那幾分鐘的差距而必須事事讓弟弟?方登不服氣,不覺得天經地義,我們也都理解她的不服氣。

綜上所述,能看出李元妮作為一個傳統母親,雖然很疼愛自己的一雙兒女,但是受傳統思想理念影響,不免有重男輕女之嫌。

但是,災禍發生後,我不能再說她重男輕女了,我沒有任何資格去妄議這樣一位終生活在自我撕裂中堅拒任何救贖的絕望母親!唐山倒塌的房子都建起來了,她心裡的房子卻永遠沒有再建起來,她就守著這些廢墟過了32年。為了讓丈夫和女兒始終有個家,魂兮歸來時不會找錯路,她不跟婆婆回濟南,不跟已經成家立業的兒子去杭州,甚至不願搬離故居,兒子離家闖蕩的14年裡,她固守著一部電話機和兩張遺照過日子,拒絕再嫁,以這種自虐般的形式凝聚著固守著“一家四口”。

讓我們再去回顧一下那個艱難抉擇的時刻吧,我無數次地捫心自問,如果(千萬不要)是我面對這樣的生死時刻,手心手背,無法兩全,需要從一位母親之口親口宣判其中一個孩子的死刑,這樣的剜心抉擇,天下之大試問有幾個母親能作出!所以李元妮心碎欲死,苦苦哀求,我下輩子為你們當牛做馬啊,求求你們兩個都要救啊!如果能夠以身相替,做母親的,又何惜此身!可惜,不能啊!受傷的兒子聲聲叫著媽媽,聲音漸漸微弱,一直呼喚著的女兒沒有任何應答,生死未卜。

思而再三,我想,我會做出跟李元妮完全相同的抉擇!然後也用餘生去禁錮自我,挖座心墳埋葬自己,祭奠被犧牲掉的孩子!(真的快寫不下去了)

為什麼?不是因為他是兒子!不是因為他是什麼愚蠢的香火!而是因為,他在叫媽媽!他還活著!他快要不行了!在頃刻帶走24萬生命的無情天災面前,我沒有能力保全所有的孩子,就只能拼盡全力去挽救,確定還活著的那個!

這樣的時刻,誰還會質疑一位心碎成渣的母親的抉擇,還能站在道德至高點給她貼上重男輕女的標籤嗎?

至於奇蹟般倖存的方登,帶著對親耳聽到母親放棄自己生命的恐懼與絕望,帶著往昔種種“西紅柿事件”中積累和沉澱下來的憤怒與委屈,遠離了故土,越走越遠。她的32年,其實也一直被壓在那塊板下,一直未獲救贖。她心裡的怨懟和對愛的本能渴求,一直沒有放下。四川大地震,是她進行自我救贖的機會,她義無反顧地去了,再次走進童年夢魘之中。在一位四川母親親口決定鋸掉女兒被壓的腿時,在她終於偶然也是必然地遇見方達時,在愧疚的母親向她下跪的一瞬間,她與她,同時得到了救贖!遲到了32年的西紅柿,終於圓滿了當初的承諾!積欠了32年的心債,終於在有生之年得以償還!

幸甚至哉,夫復何言!


朱曉西

除了第一次看《唐山大地震》看過媽媽艱難抉擇的這一段,後來再看時,這一段直接跳過了,作為一個母親,我不敢想象地震中的媽媽遇到這樣的事情時,心中的悲慟和無奈該怎麼形容。

在災難面前,人總是那麼的弱小、無能為力。地震中的爸爸,衝進房子裡救孩子,再也沒有出來。就在媽媽以為只剩下自己一人時,兩個孩子尚存的生命氣息給了她新的希望。她多麼希望一雙兒女都能鮮活的站在她面前,給她支撐下去的勇氣。可能,上天總是在給你一片天空的同時,又要關掉一扇窗。

媽媽為了能夠給婆家傳宗接代,在一而再再而三的求搶險人員都無能為力後,做出了艱難的抉擇,選擇了兒子。她不知道,石板下的女兒,把她的一字一句都聽了進去,刻進了心裡。如果媽媽知道女兒在下面是清醒的,聽到了令她絕望的救弟弟,媽媽的心會要痛死。

有人說,媽媽就是重男輕女。我們不能用現在的思想去衡量 一個70年代的母親。在那個年代,媳婦肩負著傳宗接代的使命,在農村,不生一個男孩會被村裡人唾罵。所以,媽媽選擇了兒子。可是,對女兒,她是一輩子的虧欠。從電影最後,徐帆的那一跪,哽咽道:一句你這些年去哪裡了,為什麼不來找我們。可以看出,30年了,媽媽一直沒有原諒自己。

不管選擇的是哪一個,媽媽都註定一輩子活在愧疚中,對另一個女兒(兒子)的虧欠,會令她一輩子都不得安生。這就是人生的無奈,你無處可逃,只有承受。

還好,電影結尾,女兒回來了,對母親的敵意也終於放下了,一家人團聚了。媽媽對女兒的歉疚,能就此放下嗎?


八卦氣象臺

《唐山大地震》電影我也看了,當兩個孩子被壓在兩頭時,救援隊說只能救一個,當時母親依然決然的選擇了弟弟,而放棄了女兒,其實兩人是龍鳳胎,一樣大,但是因為母親重男輕女的思想,選擇兒子,雖然女兒最後被別人救下,但是留下了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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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看這一片段,電影中的另一個片段,媽媽也是選擇了兒子。

聽到兩個孩子要吃西紅柿時,媽媽都答應了,到了廚房發現西紅柿只有一個,她也沒有猶豫的直接遞給了兒子。

並且對女兒說,讓弟弟吃,明天媽媽再給你買。

這個選擇也是地震時選擇救兒子的一個鋪墊吧。

至於媽媽選擇救兒子並不是不愛女兒,畢竟兩個都是自己的孩子,媽媽都很愛。

只是在這位媽媽傳統觀念根深蒂固,認為兒子才是香火,而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所以會以兒子為重。

其次,媽媽認為女兒很懂事,會理解她的選擇。

記得有一幕,電風扇打開時,兒子只顧自己玩,女兒卻記得對著媽媽扇。

女兒的懂事,媽媽心裡明白。

或許這也是在危急關頭,媽媽選擇救兒子的原因。因為她認為女兒會理解的。

所以啊,懂事的孩子往往也是受委屈,被犧牲的那個。


大武漢新媒體

我也有一兒一女,如果只能選擇一個的情況下,不管選擇哪個都是對父母最殘酷的折磨。

這種問題真是不敢去想。如果可以的話,我寧願代他們去死,只要他們都活著。

《唐山大地震》看過一遍就不敢再看第二遍了,這裡面的選擇太過沉重,這場真實發生過的災難令人窒息。馮小剛的導演功力還是很強的——尤其在觸碰到人性弱點的方面。

元妮最後選擇了救兒子,放棄了女兒。表面上看起來,這就像是“重男輕女”,在地震發生之前,你們看出來“重男輕女”了嗎?應該有一點點,但究根結底還是都愛的。

或許在生死關頭,血緣的延續比愛重要。丈夫死了,如果只救女兒,元妮恐怕都無法在方家抬得起頭。

很多遭受過不公平對待的網友,可能會對電影中讓西紅柿的那一幕深惡痛絕。弟弟已經吃了一個西紅柿,母親還是要把最後一個留給弟弟,姐姐要吃的話明天再買,你就不能把西紅柿切開嗎?憑什麼弟弟小,就要讓著弟弟,難道我就沒有小過嗎?我也是個孩子啊!

這是中國的傳統觀念,在家庭中,大一點的孩子是要讓小的,有好吃的但只有一個的情況下,父母通常會擅自決定讓大的給小的吃。但是我不這麼做,我會分開它,大孩子吃大部分,小孩子吃小部分。無法分開的就一人咬一口。我認為電影中這樣體現中國的一個傳統,其實就是編劇的心思,讓你為這個情節去討論,在人性和傳統方面去探討。貼近生活中的爭議的電影,才是好電影。

同理,元妮救兒子沒救女兒,也引起了廣泛的爭論,就電影來說這是成功的。但是你仔細回顧一下那一幕,元妮救兒子或許僅僅是因為兒子的生命力看起來更頑強一些呢?

當時兩個孩子在水泥板的兩頭,如果撬動一邊,另一邊那個孩子就肯定會被壓死。姐姐看起來奄奄一息,她只能敲小石頭,而弟弟還能很清醒的說話,這個時候換成是救援人員,都會選擇救弟弟,因為他看起來存活希望更大。而影片中諷刺的是,弟弟救出來斷了一個胳膊,反而姐姐是完好無損的。

兩個孩子都拉出來之後,大家也是選擇先搶救弟弟,因為誰都認為姐姐已經死了。更大的諷刺就是多年後,姐姐卻完整的出現在母親面前。

在生死抉擇的時候,救援隊和母親都不一定能理智的分析問題,何況我們呢?真是站著說話不腰疼,這是個兩敗俱傷的命題,如果是兩個兒子或兩個女兒,就不會有這些爭論了。我不得不承認當時那種大環境,香火延續的思想還是根深蒂固的。可是對於母親來講,失去誰都是一樣的疼。

但是,換成是弟弟敲石子,姐姐清醒的說話,她還是會選擇救兒子,無論多痛苦多愧疚,她都會選擇兒子,這沒什麼不好承認的,有時候傳統思想會影響自己的判斷,會支撐住自己的選擇而減少一點愧疚感。

三十二年後,當元妮說出的那句“媽沒有騙你,西紅柿都給你洗好了!”瞬間淚崩。這個時候,西紅柿可以一買一大盆了。

不管怎樣,這樣的選擇請不要發生在任何一對父母身上。


墨娛

作為唐山大地震的親歷者,我想告訴大家,現實中我經歷過比電影裡更加殘酷的抉擇,因為那位母親比電影裡的還要慘,她自身也被埋在廢墟之下,並且身受重傷,那位母親從廢墟之下發出的呼喊,四十多年過去,任然迴盪在我耳邊。

地震發生當時,父親一隻胳膊夾著我,一隻手推開窗戶,跳到院子裡,很慶幸家裡的房子主架沒有坍塌,我們一家全部逃了出來。逃出來的鄰居很快聚到了一起,經過大概半個小時的驚慌,人們才發現少了幾位鄰居,驚魂初定的人們迅速投入到搜救行動中。

我跟著爺爺到了離我家最近的一家,他家房子整體坍塌了,家裡的男人在錢家營煤礦上班,地震當晚在八百米深處的井下,生死未卜。妻子和三個女兒在西屋,兒子和母親在東屋。救援的人在廢墟上呼喚,母親有了最早的應答,她在廢墟下聲音還算鎮定的說;“我沒事,別管我,先救國頭(兒子的小名)和她奶奶。”救援人員來不及細問,按照那位母親的要求展開了救援,很快,祖孫兩個脫險,老太太安然無恙,沒有受傷,兒子腰部劃了一條口子,但傷勢不中,並無大礙。在救援期間,每隔幾分鐘人們就呼喊一次那位母親,以確定他沒事,而每次應答時這位母親都會詢問一下兒子那邊的救援情況。祖孫兩給得救後,人們對那位母親展開營救,當快要完成救援時,爺爺強行把我帶離現場,爺爺不想讓只有七歲的我面臨那血腥的場面。

後來得知,這位母親被一條水泥檁條砸中,骨盆粉碎性骨折,她9歲的二女兒和4歲的小女兒全部遇難,兩個孩子都在母親身邊,一左一右,但是母親脆弱的骨盆被壓碎,未能為兩個女兒支撐起足夠的生存空間.大女兒距離她比較遠,蜷縮在角落裡倖免遇難。

現實總比影視劇更殘酷,這位母親自己被砸到骨盆粉碎性骨折,兩個女兒在身邊他可以摸到,應該知道都已經沒了希望。當營救人員問話時,她沒有任何的猶豫就做出了堅定的選擇,先救兒子和婆婆,這樣的災難,估計她沒有想到丈夫還活著,在她心裡,八百米地下,是沒有生還希望的,他早已有了最壞的打算,丈夫是村裡出了名的大孝子,兒子又是她唯一的希望,她可以說已經別無選擇,自己的痛苦和安危,她早已不在考慮之內。

救援人員完全能夠理解這個抉擇,他們並沒有多問就展開了救援,實際上在農村人的傳統認識裡,這是唯一正確的選擇,沒有什麼好糾結的,即使因為先救這祖孫兩個,導致那位母親和女兒遇難,救援人員也不會覺得自己的做法有什麼不對。不能拿我們現在的眼光評價那個時代的人,在他們眼裡,生命就是不平等的,這不是個人思想覺悟的問題,這是時代賦予人的思想侷限性。在這樣的情形之下,男人基本沒有回來的希望,保住他唯一的兒子傳宗接代,可以說是不用糾結的直覺選擇。

我敬佩那位母親,他在承受怎樣的痛苦我們甚至難以想象,整個骨盆粉碎性骨折,到救援完成時,她至少在廢墟下堅持了三個多小時,檁條就在他的身上,隨著幾分鐘一次的餘震,不停的對她的粉碎的骨盆進行著一次次附加傷害。而在整個救援過程中,我印象裡她在廢墟下至少四次追問婆婆和兒子的救援情況。當得知祖孫兩個都沒事,我再也沒聽到她一句話。現在回想起來,這時她應該才感覺到了來自身體的劇痛。

值得一提的是這位母親的大女兒,和母親在西屋,也被壓在廢墟下,當時應該是11歲,她被壓得地方距離母親遠一點,沒有被水泥檁條砸中,當時喊話時有沒有應答,母親是否瞭解她在廢墟下的情況我都不記得了。但這一步是關鍵,在那種情況下,無論她處在什麼情況下,結局都是一樣,先救婆婆和兒子的選擇無法改變。

像電影中那樣的二選一,現實中基本不會出現,但有一個我沒有親眼見到的類似案例,是後來聽說的。兩個人都被壓在廢墟下,母親選擇先救兒子,結果救兒子的時候搬出來的廢墟放在了不該放的地方,等兒子救出後在救女兒,在預估的位置沒有找到,但在救兒子時放廢墟的地方下方靠近窗臺的位置找到了女兒的屍體,這位母親差一點瘋掉,與影視劇不同的是,母親並沒有放棄女兒,只是在先後的問題上選擇了兒子,女兒的死是個意外。

在那個時代,傳宗接代和養老都靠兒子,女兒出嫁就是潑出門得水,能夠常回家看看,伺候一時就不錯了,養老指不上。做那樣的選擇既有對現實的無奈也有傳統思想的禁錮。


山野論史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特意又去看了一遍電影《唐山大地震》,徐帆和李晨等主演的那部。看完還是依舊感動,尤其是徐帆的那一跪,眼淚瞬間就出來了!現在摸乾淨眼淚,來回答這個問題。



電影當中,爸爸媽媽發現地震了以後,在別人都拼命地往外跑的時候,他們卻拼命地往樓裡跑,因為他們的孩子還在裡面!登(女兒)、達(兒子),在搖曳的樓中哭喊,爸爸往裡衝,樓塌了,爸爸就往生了!當救援隊來的時候,發現兩個孩子被一塊石板壓著,兩個孩子只能救一個,在媽媽經歷了無數次的嘗試後,最終選擇救助兒子。這時候的女兒是清醒的,能聽見媽媽的選擇!心疼得都碎了,救了兒子,但是他失去了一隻胳膊,萬幸的是女兒也沒死,但是她卻不想去找媽媽,心裡怨恨!



媽媽之所以選擇兒子,是因為她想給方家留後啊!自己的丈夫死了,要是再把兒子放棄了,他們方家那就沒後了。正所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丈夫已經死了,再不能沒有兒子了,要麼就對不起自己的丈夫了,對不起方家的列祖列宗了。這不是用簡單的重男輕女思想就能說明白的,這裡麵包含了一種血緣的歸屬感,一種家族的延續使命。這兩個孩子,他們夫妻都喜歡!不是重男輕女,在他們眼裡手心手背都是肉,從電影最後也能看出來,徐帆飾演的媽媽,給方登的一跪,一聲抱歉,一句你這些年去哪裡了,為什麼不來找我們。看出來,她自從做了那個選擇兒子的選擇,就再也沒有原諒她自己,她那屬於方登的一部分的心,跟著她當時的決定就死了……



這個選擇放在當下,可能所有的媽媽也還是會選擇兒子吧!但是要是爸爸來選的話,可能選擇女兒的人就多了。父親總是莫名的喜歡女兒,並且當自己的妻子死了,選擇女兒,也是對母親生命的一種延續吧!



作為兒子的我要是處在這個情況下,我會讓我媽選擇我姐,因為我總是有那麼多不懂事的地方,總是惹到我媽,讓她生氣傷心難過。但是如果選擇了我姐,一方面是我想讓我姐過得幸福,另一方面我感覺我媽跟著我姐,會比跟著我幸福!因為我是那麼不懂事。即使是現在我也有好多地方讓她擔心,沒有好的工作,沒有對象,沒有房子,沒有錢……她有時候為我擔憂,晚上都不能睡覺。要是有這樣的選擇,選擇我吧,只要她們過得幸福就好!


莒國小嚴

徐帆演的媽媽形象真的是深入人心。


劇中媽媽愛女兒也愛兒子,在地震後,丈夫方大強去世,而兩個孩子被同一塊石板壓著,只能救一個,媽媽是撕心裂肺的,只能艱難而痛苦地作出選擇,救兒子。

當電影看到這裡時,每個觀眾心裡都是難受的,都是最愛的,放棄誰都是良心的煎熬與痛苦。劇中媽媽選了兒子舍了女兒,此後32年都是在對女兒的愧疚,思念,良心的煎熬中度過,而女兒在32年的時間裡明明可以回去找親人卻一直不回去,因為她心裡始終有個結,媽媽舍了她,救的是弟弟...

是媽媽的偏愛與偏心嗎?

1 選兒棄女是情不得已,被逼無奈選擇。

沒有媽媽不疼子女的,劇中李元妮也是,一兒一女,一家四口盡享天倫之樂,一場地震,丈夫死了,她得給丈夫,給家庭一個交代,不能讓丈夫讓家庭後繼無人,畢竟她生長在六七十年代,受傳統思想的影響。

2 她認為女兒方登很懂事,會理解她的選擇。

劇中方登很乖巧懂事,很愛媽媽。電風扇打開時,方達只顧玩,方登卻想著對著媽媽扇。方登的懂事,媽媽心裡最明白。危急關頭,媽媽姐姐把生的希望讓給最小的弟弟,她認為方登會理解的。

方登太小,無法體會媽媽的心情,她還是隻記著媽媽只救了弟弟,32年的時間都不肯原諒。

懂事的孩子往往受委屈,被犧牲。

我們的內心常常愧疚的恰是最愛的人。

3 電影劇情需要,方登作為女兒的心靈成長曆程,媽媽李元妮的內心煎熬,自我救贖,是電影要表現的關於人性,情感,心靈拷問的主題。

每個人物都沒對與錯,都是真實的情感反應,現實生活不也如此嗎?因為愛,才會有不捨,才會有艱難的抉擇。


一綠浮芳

那是虐心的一幕啊,作為母親,怎麼選擇?手心手背都是肉,誰不想都救啊,徐帆跪在廢墟上,懇請大傢伙都救,可是不能啊,只能救一個,再拖兩個都救不了。作為一個母親,這個選擇是痛苦的,很多人說重男輕女,讓徐帆做了救兒子的決定,但捫心自問,換作是自己,又該如何抉擇?救女兒?那兒子就死定了,不排除重男輕女的思想,自己的丈夫已經死了,兒子好歹算是留下一條香火,這種抉擇本就考驗人心的。



大地震後,徐帆辛苦拉扯兒子,終身未再嫁,一是對丈夫的忠誠 二也是對女兒有愧。她折磨自己,讓自己辛苦,也是想讓自己心裡好受一些,苦苦的堅守著老房子,不肯搬,怕丈夫女兒孤魂無處可依。一切都表面這個母親對女兒的愛一點不少於兒子,她為自己的決定懊悔,難過,無可奈何,折磨著自己幾十年,在痛苦中思念女兒。



當我看到徐帆飾演的母親跪在了女兒面前,我禁不住的感動,她在祈求女兒的原諒啊。我們是不能說母親救兒子放棄兒子對不對,一個痛苦的選擇,哪有對錯,女兒在懺悔中,說,“那是我的弟弟啊”,都是親人,哪有仇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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