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唐山大地震》中媽媽選擇救兒子不救女兒,究竟做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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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也不懂,作為一個女兒,我也怪過這個母親,可是自從我做了媽媽,我明白,哪個孩子都是自己的肉,什麼重男輕女都是外人的事情,只有真正生了他們的母親,才知道他們都是一樣,在自己肚子里長大,自己千辛萬苦生出來的。後來我也想過,如果我的一兒一女也被砸在裡面,實在讓我選擇一個,我也會選擇救兒子


夢裡煙容


元妮不管救兒子還是女兒,都會被大家說是偏心,或是錯,但對於一個母親來說,一雙兒女,哪個都想救,可是沒辦法,一塊石板壓住了兩個孩子,只能救一個,她猶豫了很久,一直重複著兩個都得救,最後在別人快離開時,我感覺是情急隨口喊出的,救弟弟,救了兒子她心痛嗎,答案是肯定的,答應了女兒給她買西紅柿,沒給她吃,兒子不爭氣買考上大學時,她很氣憤,她這麼多年來待在原住處就是不肯走,就是因為心裡有個痛處,兒子上學課本買兩份,因為還有個女兒要用,給女兒老公燒紙時兒子不懂事的話,讓她打了兒子,元妮救方達還有個原因,方達說他媽媽給了他三次命,出生時兒子醫生都放棄了,元妮堅持救過來了,出生後兒子生病,她也堅持救過來了,加上地震中就她,元妮在兒子身上花了太多心思,所以關鍵時刻,她也沒有放棄繼續給兒子活下去的機會,另外大強已經死了,方家的種,也只有方達了,在那個時代,他不救方達,方大強的媽媽還不知道會怎麼說她,對孩子奶奶,對方家也沒個交代,不管怎麼說,再怎麼狠心,不能否認她對女兒的愛。


風華君


我是媽媽的女兒,在我孃家有弟弟,

同時,我也是一位母親,兩個孩子的媽媽。

所以我很能理解這位媽媽的做法,

她還能怎麼做,在那個時刻。


她的丈夫已經不在了,

她必須留下一個丈夫的後代啊,

也就是所謂的男孩。她能怎麼辦,

她只能選擇給老公留後,

在中國人的思想觀念裡,男孩才是為婆家傳宗接代的那個人!!

她其實很痛苦的,一直覺得對不起女兒,

試問做父母的我們,但凡有別的選擇,

誰又忍心捨棄自己的孩子呢,

很多事情,只有為人父母了才明白、懂得!!


不能說媽媽救弟弟有錯,

如果是我我願意理解這點,

但是媽媽的偏心不僅僅體現在這點,

我要是方登,真正傷我心的是那個西紅柿給了弟弟,

為什麼只給弟弟,一人一半不會嗎?

不能說媽媽不愛女兒,她愛女兒肯定大於自己,但是對比兒子還是差點


其實,再看第二遍的時候,更多的是理解母親,

這場地震毀了她的一生,帶走了那麼愛她的丈夫,

讓她親手選擇了女兒的死亡,

這對一個妻子,一個母親來說,沒有比這更殘忍的事,

她愧疚了一輩子,活著,是為了把兒子養大,

其實,她的世界已經坍塌


當時那種情景,只能選擇一個。

救了其中的任何一個,都會被另外一個埋怨。這是事實。

如果可以選擇,我想母親一定會選擇自己的死亡換來兩個孩子的生存,

但生活就是生活,沒有如果。

所以說,深深理解這位母親的無奈和心疼。



老徐說事999


大家好,我是伊家先生,我是一個地道的唐山人,所以看到這個問題我很願意和你們分享一下我的心得和感受!我是85年出生,雖然沒有親身經歷過大地震,但經常聽長輩們聊起這個話題。在那個年代那個情形下,能救出一個是一個,根本沒有時間給你考慮救兒還是女。我這真實的。

但在電影中媽媽救孩子沒有錯,有錯也是錯在只能救一個。

1.兒子女兒都是媽媽的孩子,犧牲誰,她都是最難過的。時間緊迫,如果不做選擇,那就是都得死。我相信,如果當時有第三個選擇是用她自己的命去換孩子,她會毫不猶豫。所以,首先不要懷疑母愛的偉大。

2.無奈的選擇。生死選擇是最折磨人的,選擇救誰,就是選擇不救誰,直白點說就是選擇讓她死,把生的機會讓出來。這也是後來母親得知女兒還活著後,見面那一刻的那一跪,也不足以表達作為母親的愧疚,彷彿是自己害死了女兒般痛苦。長大後的女兒不能原諒母親的選擇的心結。可是換了任何人也不會有更好的選擇。

3.天災面前,逝去的人反而是解脫了,活著的人才是最痛苦的。這也是為什麼母親不願意搬離原來的房子的原因,親人死了,她的思念也成了執念。她要為活著的兒子繼續活著,也要為死去的丈夫繼續活著。當女兒出現時,母親彷彿被救贖般聲淚俱下,為了當初沒能選擇女兒,可這又不能解釋什麼,她只會自責不能兩個都救。

4.當時,救援的人問媽媽選擇救誰時,女兒是聽得見的,她覺得是媽媽拋棄了她。如果當時是女兒被問選擇救你還是弟弟,相信她也會選擇救弟弟的。雖然她年齡也小,可是弟弟更小啊。這種被迫成長,就是在這種非常條件下的不得已,雖然痛苦卻是刻骨銘心。

人生即選擇,無論結果怎樣都要堅強面對。如果選擇救了女兒,兒子是否有可能還會幸運的活下來呢?不一定,弟弟年紀小,他的承受力可能不如姐姐,有可能挨不到最後。所以,母親的選擇可能是最有把握的。


希望我這個唐山人的回答可以讓你更好理解這部電影。有不同看法可以評論區留言互動


伊家先生


選擇救誰都沒做錯。

在那種情況下,任何選擇都是正確的。

當時女兒和兒子同時被壓在廢墟里的石板下,移動女兒那塊板兒子就可能喪命,而移動壓住兒子的那塊女兒就活不成。



01 在電影中女兒確實很懂事,她跟媽媽說的第一句話就是救弟弟,這也讓媽媽堅定了救兒子的決心。



而媽媽聽到兒子說“媽媽,我不想在這待著,我的胳膊好疼,”她也因此知道兒子還活著,她此時也必須做決定。


02 雖然她兩個都想救,但是情況不允許,時間緊急,如果再不救一個,兩個很可能都沒法活下去。



03 女兒也明白她的媽媽更寵愛小兒子,因為最小的那個肯定是媽媽最疼愛的,不論男女。因此她也希望媽媽能先救弟弟。



04 在電影中,女兒最終也得救,說明當時的選擇也是正確的,因為弟弟年齡小,身體肯定更脆弱,先救弟弟有可能兩個都能活下來,而先救姐姐,弟弟肯定支持不了多久。


總結一下:

其實這個問題就像電車悖論,無論救誰都是正確的,無論做什麼也都是錯誤的。


嘉嘉放映廳


“救弟弟”是一位母親多麼絕望而又無奈的選擇,我們實在是沒有權利去評論,在那樣情況下一位近乎絕望的母親的選擇,更何況是以對錯來評價。如果一定要說我覺得元妮的做法是正確的。

《唐山大地震》這部電影我看過好幾遍,最開始看的時候,記得還是在上小學的時候,那時候看這部電影,並沒有什麼特別大的感受,只是覺得受災的人可憐,並沒有看懂什麼。

後來又陸陸續續的看過幾遍,一次比一次感動,也一次比一次虐心,特別是在災難發生的時候,元妮剛剛才死了丈夫,兩個孩子還都在危險之中,這時候元妮連沉浸在失去至親至愛的悲痛的機會都沒有,又要面領兩個孩子只能就一個的史詩級難題中,當時的情況是兩個孩子被壓在同一塊樓板的兩頭,撬兒子這頭女兒死,翹女兒這兒子死。

手心手背都是肉啊,你讓一個母親如何選擇,更何況是一個剛剛死了丈夫的女人,不能再失去一個至親了,所以元妮一直說著“兩個都要救啊”,然而當時情況緊急,時間就是生命,人們還要去救別人,給元妮思考的時間就更少了,這樣的情況很可能把人逼瘋的。我設身處地的想了一下,確實難以選擇。

最後元妮做出了“救弟弟”的選擇,這對一個母親來說痛苦絕望可想而知,這等同於自己判了女兒的死刑,其中滋味旁觀者怎麼能體會。所以那個時候元妮怎麼選擇都不能說錯。






haizaibu


我覺得不能譴責這個媽媽。當時的情況當媽的只能選擇救一個,無論女兒還是兒子,手心手背都是肉,捨棄哪個對當媽的來說都是一種殘忍。我自己認為一個媽媽,在那個時候並不是考慮到兒子能傳宗接代,所以選擇救了兒子,而是因為和姐姐相比他還小几歲,兩者相比他屬於弱勢,當母親的一般都是哪個孩子處於弱勢就疼愛哪個更多一些,所以我認為媽媽沒錯,選擇了救兒子只是出於一個做母親的本能。


lavender79427884


手心手背都是肉,怎麼選都是錯,活著的人最痛苦。

在生命面前,我們都沒有權利去指責一個絕望的母親。7.8級大地震,毀天滅地,丈夫瞬間死亡,同一塊大石板下壓著自己的兒子和女兒,撬了兒子這頭,女兒會被壓死,撬了女兒這頭,兒子死。兩個都是自己的骨肉,哪個都是元妮的命,她撕心裂肺地哭求身邊的人:我求求你們,都救吧!

可是現實無法滿足元妮的請求,在救援中耽擱一秒都可能會讓一條生命流逝。元妮家的周圍,還有很多很多埋在廢墟里的生命等待救援,救援隊的人也不能因為元妮的無法抉擇而一直僵持在原地。

此時,兒子方達還可以發出聲音,女兒已經沒了聲響。元妮知道,他們都還活著。但最後,她還是將活著的機會給了兒子。

不可否認,那一刻的元妮是有私心的。

可我們仍舊無法用道德的標準去指責這一個已經走投無路的可憐女人。因為她的私心,一是因為愛,二是輸不起。

元妮愛丈夫,她得為他留後

元妮的丈夫原本可以不用死的,可是在最後的關頭,他拉住了妻子,將生的機會留給了她。丈夫對妻子的愛,不惜以生命為代價。活著的妻子,又怎能不為丈夫考慮。

在我們國人的傳統觀念裡,女兒終究是要嫁人的,兒子卻可以再續香火。在那個年代裡,四處可見的大牆上寫著“生兒生女都一樣”,其實是對生女兒的一種諷刺,因為傳統的思想根深蒂固,根本無法輕易改變。



影片一開始,元妮買了兩個西紅柿,弟弟方達之前已經吃了一個,剩下的一個他還想吃。姐姐方登告訴媽媽,弟弟已經吃過了。可媽媽告訴她:弟弟還小,你要讓著他。你想吃,媽明兒給你買去。

一顆西紅柿可以讓,活著的機會也該讓嗎?

如果可以,元妮也不願意讓女兒讓出生命,她第一反應是都救。

可元妮最後還是捨棄了女兒,為什麼?其實不是元妮不愛女兒,她愛,很愛很愛,可惜女兒終究不是兒子。女兒不能代替兒子延續香火,救了女兒,她覺得愧對死去的丈夫。

換句話說,如果丈夫還活著,元妮也許救的會是女兒。

害怕失去

元妮救兒子,還有一個考量就是兒子的生存幾率比女兒大。

兒子在石頭底下哭喊著:“媽媽,救救我。”

女兒已經沒了聲音,只靠一點僅剩的力氣敲打著石頭證明自己還活著。


救援的大哥暗示元妮,方達活著的幾率大一些。

元妮前腳送走了丈夫,後腳再次面臨可能要失去子女,她輸不起了。石板這一邊兒子的哭喊讓元妮心痛,另一邊還在努力敲打石頭的女兒讓她揪心。在這種時候,換作是別人,也只能救生存幾率大一點的那個,而不是冒險去救生存幾率小的,放棄明明更有希望的那個。

選了兒子,兒子能活。選了女兒,說不定兩個孩子都活不了。

做母親的,如果可以,她會願意拿性命去換兩個孩子。可是,回到現實,她能怎麼辦?


很多人指責元妮偏心,可她真的太難了。這是一個世紀難題,沒有後路也沒有餘地可以讓她有更多的選擇。

如果可以,誰不願意歲月靜好,誰都不辜負?

我只知道,做出選擇的那一刻,元妮的心就死了。

時光流逝,元妮帶著失去左手的方達穿梭在人來人往的人群中,她眼神空洞,身體疲憊羸弱。這麼多年了,她沒有再嫁,始終都活在思念、痛苦和愧疚中。

有時候,活下來,負重前行,才是面對痛苦的開始。對元妮來說,沒有兩全的辦法,不管怎麼做,她的心都已經死了。


瑾湉mm


母親救誰都有錯,但是現實情況沒得選擇。

最艱難的選擇

當一雙兒女都被壓在同一個石板下,地震救援人員告訴她,只能救一個時,作為母親的她一直哭著說兩個都救,但是殘酷的現實情況,只能選擇救一個。



母親痛哭著小聲說“救弟弟”,這一句話兒子女兒都聽到了,女兒銘記在心,後來女兒奇蹟般的活了下來。但是那句母親的話卻深深烙印在心裡,從未被遺忘。

母親在選擇救弟弟除了丈夫不在了,給丈夫家留個種,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救援現場,救弟弟生還的可能性要大些,所以母親做了一個最艱難的選擇,沒有救姐姐。

母愛的偉大從來不用懷疑

電影的結尾,母親帶著姐弟倆,3個人一起去給父親掃墓,女兒發現了自己的墓碑,弟弟在那次地震中失去了一條胳膊,用一隻手打開姐姐墓碑前的石板。

下面有一個書包還有從小學到高中的書,弟弟說姐,從小學到高中,媽都會買兩份課本,有我的一份就有你的一份。


姐姐緊緊握住媽的手,哭著說:“媽,對不起……”姐姐也做了母親,看到這一切,終於能理解母親的難處和始終不變的對自己和弟弟一樣的愛。


生活沒有如果,都很不易

劇情中有一個小插曲,母親知道姐姐愛吃西紅柿,當時家裡就剩下一個西紅柿,母親給姐姐說,就剩下一個了給弟弟吃,媽明天給你買,但是沒有等到明天就發生了大地震。



這件事姐姐也一直記在心裡,後來回到家裡時,母親因為當初選擇救弟弟,給女兒下跪,還專門買了好多西紅柿給女兒,因為答應女兒明天給她買的西紅柿只能在等到女兒回來的那一刻買給她。



當女兒的心結打開時,母親也已經老了,這世界上,最不用懷疑的就是母親對我們的愛,母親的選擇怎麼選都是錯,但是她對姐弟倆的愛永遠沒有錯。


偶娛時光


電影《唐山大地震》中,石板一頭壓著弟弟,一頭壓著姐姐,媽媽需要做出世界上最艱難的選擇——“只能救一個”,媽媽最終選擇了救弟弟,姐姐徹底涼了心。



那種情況下,選哪個,對父母來說肯定是折磨,都是自己掉下來的肉,無論選哪個,都對不起另一個。不選就兩個一齊死。

但在方登看來,母親選擇救弟弟就是對自己的雙重打擊。自己就不是安心地死,而是絕望無力地死。

為什麼?因為恨。



01

影片裡,地震發生之前的小細節就已經給方登埋下了不能原諒媽媽的引子:家裡有兩個西紅柿,白天媽媽給弟弟吃了一個了,晚上弟弟還要吃另一個。方登不太樂意,但媽媽給她保證“明天我再給你買”,然後還是給了弟弟吃。

本來媽媽可以對半切,但她沒有,而是全給了方達吃。方登很喜歡吃西紅柿,媽媽假裝不知道,方達也習慣的理所當然。

其實孩子都是敏感的,這些細碎的小事堆積起來,方登就知道媽媽不愛自己了。



02

元妮無論救誰我不能定義不了對錯,但是元妮平時生活偏愛方達忽略方登,換作是誰都看不過去的。

如果元妮以前對方登和方達都一個態度,方登就會認可這個家,兩孩子是平等的,弟弟知道保護姐姐,姐姐會尊重弟弟。就算家裡窮,那也是幸福的。如果廢墟下媽媽選擇弟弟了,方登心裡也能理解,會鼓勵弟弟代替自己好好活下去。

可媽媽不是,媽媽對弟弟的很多偏愛,造成姐姐覺得自己得不到媽媽的愛了,失望就會累積。直到陷於廢墟之下,媽媽救弟弟,姐姐就會想 : "原來自己就是個多餘的,原來我在世界沒有人愛我。"

這是多麼絕望,多麼可悲啊!如果能活下來,那就只能剩下恨,影片裡就是這種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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