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唐山大地震》中媽媽選擇救兒子不救女兒,究竟做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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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悲痛的選擇!不是媽媽不愛女兒!而是為了給老公留個苗!

地震中老公為了去救孩子死了!這個女人多麼得痛心啊!

可是沒想到救援人又告訴她只能救一個孩子!這種選擇不管是哪位母親我覺著都很難選擇!

最終在眾人的催促下選擇了兒子!

就這樣在女兒心中有了道牆!

這種事情不能用對錯來衡量了!


小琴126352752


元妮不管救兒子還是女兒,都會被大家說是偏心,或是錯,但對於一個母親來說,一雙兒女,哪個都想救,可是沒辦法,一塊石板壓住了兩個孩子,只能救一個,她猶豫了很久,一直重複著兩個都得救,最後在別人快離開時,我感覺是情急隨口喊出的,救弟弟,救了兒子她心痛嗎,答案是肯定的,答應了女兒給她買西紅柿,沒給她吃,兒子不爭氣買考上大學時,她很氣憤,她這麼多年來待在原住處就是不肯走,就是因為心裡有個痛處,兒子上學課本買兩份,因為還有個女兒要用,給女兒老公燒紙時兒子不懂事的話,讓她打了兒子,元妮救方達還有個原因,方達說他媽媽給了他三次命,出生時兒子醫生都放棄了,元妮堅持救過來了,出生後兒子生病,她也堅持救過來了,加上地震中就她,元妮在兒子身上花了太多心思,所以關鍵時刻,她也沒有放棄繼續給兒子活下去的機會,另外大強已經死了,方家的種,也只有方達了,在那個時代,他不救方達,方大強的媽媽還不知道會怎麼說她,對孩子奶奶,對方家也沒個交代,不管怎麼說,再怎麼狠心,不能否認她對女兒的愛。


風華君


我是媽媽的女兒,在我孃家有弟弟,

同時,我也是一位母親,兩個孩子的媽媽。

所以我很能理解這位媽媽的做法,

她還能怎麼做,在那個時刻。


她的丈夫已經不在了,

她必須留下一個丈夫的後代啊,

也就是所謂的男孩。她能怎麼辦,

她只能選擇給老公留後,

在中國人的思想觀念裡,男孩才是為婆家傳宗接代的那個人!!

她其實很痛苦的,一直覺得對不起女兒,

試問做父母的我們,但凡有別的選擇,

誰又忍心捨棄自己的孩子呢,

很多事情,只有為人父母了才明白、懂得!!


不能說媽媽救弟弟有錯,

如果是我我願意理解這點,

但是媽媽的偏心不僅僅體現在這點,

我要是方登,真正傷我心的是那個西紅柿給了弟弟,

為什麼只給弟弟,一人一半不會嗎?

不能說媽媽不愛女兒,她愛女兒肯定大於自己,但是對比兒子還是差點


其實,再看第二遍的時候,更多的是理解母親,

這場地震毀了她的一生,帶走了那麼愛她的丈夫,

讓她親手選擇了女兒的死亡,

這對一個妻子,一個母親來說,沒有比這更殘忍的事,

她愧疚了一輩子,活著,是為了把兒子養大,

其實,她的世界已經坍塌


當時那種情景,只能選擇一個。

救了其中的任何一個,都會被另外一個埋怨。這是事實。

如果可以選擇,我想母親一定會選擇自己的死亡換來兩個孩子的生存,

但生活就是生活,沒有如果。

所以說,深深理解這位母親的無奈和心疼。



老徐說事999


手心手背都是肉,怎麼選都是錯,活著的人最痛苦。

在生命面前,我們都沒有權利去指責一個絕望的母親。7.8級大地震,毀天滅地,丈夫瞬間死亡,同一塊大石板下壓著自己的兒子和女兒,撬了兒子這頭,女兒會被壓死,撬了女兒這頭,兒子死。兩個都是自己的骨肉,哪個都是元妮的命,她撕心裂肺地哭求身邊的人:我求求你們,都救吧!

可是現實無法滿足元妮的請求,在救援中耽擱一秒都可能會讓一條生命流逝。元妮家的周圍,還有很多很多埋在廢墟里的生命等待救援,救援隊的人也不能因為元妮的無法抉擇而一直僵持在原地。

此時,兒子方達還可以發出聲音,女兒已經沒了聲響。元妮知道,他們都還活著。但最後,她還是將活著的機會給了兒子。

不可否認,那一刻的元妮是有私心的。

可我們仍舊無法用道德的標準去指責這一個已經走投無路的可憐女人。因為她的私心,一是因為愛,二是輸不起。

元妮愛丈夫,她得為他留後

元妮的丈夫原本可以不用死的,可是在最後的關頭,他拉住了妻子,將生的機會留給了她。丈夫對妻子的愛,不惜以生命為代價。活著的妻子,又怎能不為丈夫考慮。

在我們國人的傳統觀念裡,女兒終究是要嫁人的,兒子卻可以再續香火。在那個年代裡,四處可見的大牆上寫著“生兒生女都一樣”,其實是對生女兒的一種諷刺,因為傳統的思想根深蒂固,根本無法輕易改變。



影片一開始,元妮買了兩個西紅柿,弟弟方達之前已經吃了一個,剩下的一個他還想吃。姐姐方登告訴媽媽,弟弟已經吃過了。可媽媽告訴她:弟弟還小,你要讓著他。你想吃,媽明兒給你買去。

一顆西紅柿可以讓,活著的機會也該讓嗎?

如果可以,元妮也不願意讓女兒讓出生命,她第一反應是都救。

可元妮最後還是捨棄了女兒,為什麼?其實不是元妮不愛女兒,她愛,很愛很愛,可惜女兒終究不是兒子。女兒不能代替兒子延續香火,救了女兒,她覺得愧對死去的丈夫。

換句話說,如果丈夫還活著,元妮也許救的會是女兒。

害怕失去

元妮救兒子,還有一個考量就是兒子的生存幾率比女兒大。

兒子在石頭底下哭喊著:“媽媽,救救我。”

女兒已經沒了聲音,只靠一點僅剩的力氣敲打著石頭證明自己還活著。


救援的大哥暗示元妮,方達活著的幾率大一些。

元妮前腳送走了丈夫,後腳再次面臨可能要失去子女,她輸不起了。石板這一邊兒子的哭喊讓元妮心痛,另一邊還在努力敲打石頭的女兒讓她揪心。在這種時候,換作是別人,也只能救生存幾率大一點的那個,而不是冒險去救生存幾率小的,放棄明明更有希望的那個。

選了兒子,兒子能活。選了女兒,說不定兩個孩子都活不了。

做母親的,如果可以,她會願意拿性命去換兩個孩子。可是,回到現實,她能怎麼辦?


很多人指責元妮偏心,可她真的太難了。這是一個世紀難題,沒有後路也沒有餘地可以讓她有更多的選擇。

如果可以,誰不願意歲月靜好,誰都不辜負?

我只知道,做出選擇的那一刻,元妮的心就死了。

時光流逝,元妮帶著失去左手的方達穿梭在人來人往的人群中,她眼神空洞,身體疲憊羸弱。這麼多年了,她沒有再嫁,始終都活在思念、痛苦和愧疚中。

有時候,活下來,負重前行,才是面對痛苦的開始。對元妮來說,沒有兩全的辦法,不管怎麼做,她的心都已經死了。


瑾湉mm


母親救誰都有錯,但是現實情況沒得選擇。

最艱難的選擇

當一雙兒女都被壓在同一個石板下,地震救援人員告訴她,只能救一個時,作為母親的她一直哭著說兩個都救,但是殘酷的現實情況,只能選擇救一個。



母親痛哭著小聲說“救弟弟”,這一句話兒子女兒都聽到了,女兒銘記在心,後來女兒奇蹟般的活了下來。但是那句母親的話卻深深烙印在心裡,從未被遺忘。

母親在選擇救弟弟除了丈夫不在了,給丈夫家留個種,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救援現場,救弟弟生還的可能性要大些,所以母親做了一個最艱難的選擇,沒有救姐姐。

母愛的偉大從來不用懷疑

電影的結尾,母親帶著姐弟倆,3個人一起去給父親掃墓,女兒發現了自己的墓碑,弟弟在那次地震中失去了一條胳膊,用一隻手打開姐姐墓碑前的石板。

下面有一個書包還有從小學到高中的書,弟弟說姐,從小學到高中,媽都會買兩份課本,有我的一份就有你的一份。


姐姐緊緊握住媽的手,哭著說:“媽,對不起……”姐姐也做了母親,看到這一切,終於能理解母親的難處和始終不變的對自己和弟弟一樣的愛。


生活沒有如果,都很不易

劇情中有一個小插曲,母親知道姐姐愛吃西紅柿,當時家裡就剩下一個西紅柿,母親給姐姐說,就剩下一個了給弟弟吃,媽明天給你買,但是沒有等到明天就發生了大地震。



這件事姐姐也一直記在心裡,後來回到家裡時,母親因為當初選擇救弟弟,給女兒下跪,還專門買了好多西紅柿給女兒,因為答應女兒明天給她買的西紅柿只能在等到女兒回來的那一刻買給她。



當女兒的心結打開時,母親也已經老了,這世界上,最不用懷疑的就是母親對我們的愛,母親的選擇怎麼選都是錯,但是她對姐弟倆的愛永遠沒有錯。


偶娛時光


電影《唐山大地震》中,石板一頭壓著弟弟,一頭壓著姐姐,媽媽需要做出世界上最艱難的選擇——“只能救一個”,媽媽最終選擇了救弟弟,姐姐徹底涼了心。



那種情況下,選哪個,對父母來說肯定是折磨,都是自己掉下來的肉,無論選哪個,都對不起另一個。不選就兩個一齊死。

但在方登看來,母親選擇救弟弟就是對自己的雙重打擊。自己就不是安心地死,而是絕望無力地死。

為什麼?因為恨。



01

影片裡,地震發生之前的小細節就已經給方登埋下了不能原諒媽媽的引子:家裡有兩個西紅柿,白天媽媽給弟弟吃了一個了,晚上弟弟還要吃另一個。方登不太樂意,但媽媽給她保證“明天我再給你買”,然後還是給了弟弟吃。

本來媽媽可以對半切,但她沒有,而是全給了方達吃。方登很喜歡吃西紅柿,媽媽假裝不知道,方達也習慣的理所當然。

其實孩子都是敏感的,這些細碎的小事堆積起來,方登就知道媽媽不愛自己了。



02

元妮無論救誰我不能定義不了對錯,但是元妮平時生活偏愛方達忽略方登,換作是誰都看不過去的。

如果元妮以前對方登和方達都一個態度,方登就會認可這個家,兩孩子是平等的,弟弟知道保護姐姐,姐姐會尊重弟弟。就算家裡窮,那也是幸福的。如果廢墟下媽媽選擇弟弟了,方登心裡也能理解,會鼓勵弟弟代替自己好好活下去。

可媽媽不是,媽媽對弟弟的很多偏愛,造成姐姐覺得自己得不到媽媽的愛了,失望就會累積。直到陷於廢墟之下,媽媽救弟弟,姐姐就會想 : "原來自己就是個多餘的,原來我在世界沒有人愛我。"

這是多麼絕望,多麼可悲啊!如果能活下來,那就只能剩下恨,影片裡就是這種走向。


檢票小哥


元妮並沒錯,當時那種情況換做誰,都是同樣的選擇。

女兒和兒子同時被壓在廢墟里的石板下,挪動女兒那塊板兒子就可能喪命,反之女兒就活不成,手心手背都是肉,犧牲哪一個都會令母親痛不欲生,她多想用自己的命換兩個孩子的命。

電影中方登和方達是一對龍鳳胎,他們的爸爸方大強是個卡車司機,經常不在家,媽媽元妮是個普通的家庭婦女。

一天夜裡,方大強從外趕回家中,夫妻兩人趁倆孩子熟睡,準備在樓下車裡親熱,卻不想地震了,兩個孩子被困家中,夫妻兩為救孩子拼命向家的方向跑,方大強為了救元妮被埋,元妮看著瞬間倒塌的大樓崩潰大哭。

此時兩個孩子也被困在廢墟內,她聽著兒子在石板下說“媽媽,我不想在這待著,我的胳膊好疼,”她知道兒子還活著,連著叫了好幾聲方登,可是方登沒有回答,方達說他只聽到姐姐瞧石板的聲音,旁邊的人告訴元妮,一塊石板壓著兩個孩子,翹這頭就會壓那頭,必須做個決定。

元妮再三強調兩個都救,撕心裂肺的哭聲裡,夾雜著她那句“後半輩子當牛做馬來報答你們”,可是情況緊急,周圍還有很多等待救援的傷患,他們的情況同樣刻不容緩。

元妮為了自己的私心,已經在浪費時間了,而且被壓的兩個孩子也不容她想,這是在和時間賽跑,在和死神搶人,旁邊人的建議救活的,因為他們覺得方登(姐姐)可能已經死了,如果元妮再猶豫下去,兩個孩子就都死了。

元妮絕望,哭著說“救弟弟”,此時,埋在地下的方登停下敲石板的手,傷心地流下眼淚,她明白她的媽媽只在乎弟弟,就像吃西紅柿時,方達吃了一個卻還想吃第二個,結果方登一個都沒吃上,偏心的媽媽事事都寵著弟弟,她的存在遠遠趕不上弟弟一樣。

所以在她“死而復生”之後,她不願回到元妮身邊,逃避那個家三十多年。

很多人批判元妮重男輕女,但她這種“重男輕女”的思想在那個時代,是每個人骨子裡深深的烙印,生男生女並不相同,而元妮救弟弟不僅是為了自己更多的是為了能給方家留個後代。

第一,方大強為了救她死了,為了給方家留後,也為了告慰方大強的在天之靈,她選擇救弟弟;

第二,方登當時沒應聲,就是說生死不明,而弟弟方達還可以和元妮對話,證明他意識還算清醒,如果貿然選擇救姐姐,很可能是兩個孩子都沒生還的希望,這樣對於方家是最致命的打擊。

事後元妮的婆婆從濟南過來,埋怨元妮當初為何不去濟南,害的自己兒子白白送命,孫子也少了一條胳膊,婆婆聲淚俱下聲稱要帶走方達,幻想一下,如果元妮救的是女兒方登,她的婆婆會如此對待元妮,不光是埋怨,更多的痛恨了吧,雖然都是女人,無奈拋棄姐姐,卻也是萬不得已的事。

這是一個無解的問題,沒有絕對的對與錯,更不要去譴責一個備受折磨的老母親。

徐帆飾演的元妮,堅強勇敢,孤身一人帶大了方達,當年婆婆讓她回濟南,她不回,她說自己的女兒和丈夫都在這,她不能走,她走了怕他們找不到家,懷著愧疚的心待在女兒和丈夫的“身邊”,她對方家仁至義盡。


影視控


當年第一次看《唐山大地震》這部電影的時候我兒子有5歲了,當時根本就不覺得作為母親的元妮選擇救兒子不救女兒有什麼錯,只是體會到了為人父母毀滅性的無奈和痛苦。個人覺得題主問的這個問題在電影裡已經有了答案,3個情節片段:

第一個片段是元妮選擇了救兒子方達捨棄了女兒方登。

後兩個片段都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的時候,全國各地的救災人員和設備物資源源不斷進入以汶川為中心的地震災區,既有解放軍和武警也有民間自發組織的救援隊。方登和方達這對已經分別32年的龍鳳胎姐弟也參加了,只是彼此不認識了。

第二個片段是方登聽到了方達和一起來救災的唐山老鄉的對話,“手心手背都是肉”和“唐山的房子早重新蓋好了,我媽心裡的房子再也沒蓋過”,大意是這樣吧

第三個片段是為了救一個埋在廢墟的小女孩,救援人員在餘震和廢墟隨時發生新的垮塌情況下又有人受傷了,女孩的媽媽堅決表示不要再挖了,女孩被抬走的時候一條腿留在了廢墟里,媽媽撕心裂肺的喊“我女兒的腿啊”,身邊的方登死死抱住了這個媽媽。方登低著頭看不到她的表情,或許就是在這一刻,方登明白了32年前她的媽媽元妮放棄救她肯定不是因為狠心和偏心,媽媽的痛苦和無奈還有對錯之分嗎?


立志成蟲


看到這個問題,讓我想起了“女朋友和媽媽掉到河裡,到底先救誰”的問題。

其實,很多事情,已經不能用是非來評判了。

《唐山大地震》元妮到底該救誰?

我也有一個女兒,是姐姐,一個兒子是弟弟。平心而論,我對倆人儘量公平,但姐姐還會表現失落,弟弟也會經常爭寵。

看到這個問題,我先問了自己回去救誰?毫無疑問我想兩個都救,哪怕是用我的命換回 一個。因為無論失去誰,作為一個母親,生還都是一種痛苦。

可現實不是考試,常常沒有正確滿意的答案放在那裡。

不少人說,元妮重男輕女,為了給丈夫留後,所以選擇兒子情有可原。但我想說,一百個人心中,就有一百個元妮。如果是我,就會理解為當時誰最有生還幾率就救了誰。


關鍵時刻的選擇,很多時候由不得你選

飛機遭遇事故時,無論我們身邊帶了幾個孩子,空姐都會要求我們先給自己帶上氧氣罩。然後再逐一進行。所以,在求生的那一刻,其實很多事已經由不得我們選,而我們選的更多是本能或者衝動。

就像元妮,她苦苦的求著救援者,希望都救,但當一遍遍的兼得需求不可能被滿足時,理智崩塌,內心喊出弟弟。這可能是她的價值觀、潛意識,也可能是她痛定思痛後的理智選擇,但這個選擇絕對不是她想要的選擇。


當沒得選時,就向前看吧。

這雖然是電影,但她選完之後,仍然在被我們討論著。加入元妮生活在現實,她該怎麼辦?為此自責一生?為此對弟弟冷漠?還是努力站起來,代表姐姐活下去?

逆境之後,何去何從。

其實,這才是我們更要取思考的。

當我們做了內心不能接受的選擇或遇到讓自己遭受沉痛打擊的事件時,該如何活下去?

如果逝者在天有靈,恐怕不希望生者一輩子負累。走出來,做能做的事,努力去幸福的生活,或許,是對逝者最好的慰藉。


嫻聊成長


我是小雪,我來答題!

《唐山大地震》電影描述的是1976年,發生在中國唐山的7.8級大地震中,一位母親只能選擇救出姐弟中的一個,母親經過一番內心的煎熬之後,選擇救了弟弟,但姐姐卻奇蹟般的活了下來,還被解放軍夫婦收養,開啟了全新的生活。

當初在電影院觀看這部影片的時候,不知道多少人留下了糾結悲痛的淚水,兒女都是母親身上掉下來的肉,捨棄哪一塊,都是非常痛心的,可是又沒有辦法,必須得做出選擇。


影片中徐帆飾演的母親李元妮,在一番痛苦糾結之後,選擇救兒子,而且她的這個選擇被壓在石板下的兒女都聽到了。看到這裡的時候,很多影迷都想問她,為什麼救兒子不救女兒? 其實,片頭的西紅柿早已暗示了一切,影片中的李元妮是一個有著傳統思想的女人,雖然她也心疼女兒,但潛意識裡認為兒子才是家中的血脈,比如兒子想吃西紅柿,她第二天就買了兩個,本來是兒女各吃一個的,結果兒子貪吃,全部吃了,她也並未指責,而且在姐姐跟她訴說的時候,只是象徵性的安撫了一下女兒。

所以,她在做抉擇的時候,雖然痛苦,選擇救下兒子卻是一個必然的結果。在那個年代,她做出這樣的選擇,其實也不能過多的指責她,畢竟那時候的環境,普遍都重男輕女,而她又深愛著她的丈夫,在丈夫去世之後,怎麼可能不為他留下唯一的血脈?不管怎麼說,災難對這位母親來說,都太殘酷了,無論她做出什麼樣的選擇,必然都會產生巨大的心理創傷,希望不要有災難吧。


但是在生死麵前,哪還有重男輕女,倆個孩子都是自己生的,自己養的,感情一樣深,如果不是迫於無奈,媽媽不會做出這樣的決定! 當時的情境下,兒子的那一頭髮出了聲音,用微弱的聲音跟媽媽說救我,設想一個母親,在幾乎絕望的心情下聽到孩子的呼救,這是多大的希望。

人心總歸是肉做的,何況是孩子的母親。孩子的求助直擊她脆弱的內心。就像小時候你哭你鬧,媽媽會忍不住為你妥協一樣。在危急時刻,這種聲音被無限放大,在母親聽來,那可能是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心裡的天平一下子傾斜,為了那個生命特徵更加明顯的孩子,為了那個用求救聲讓她冷靜選擇的孩子。 我看很多人把她救兒子歸結於重男輕女還有什麼香火繼承上的理由是因為兩孩子吃西紅柿那個場景的原因。


的確母親確實偏愛兒子,就像父親家裡偏愛女兒一樣,再一個小的永遠是被寵的最多的,無論姐弟還是哥妹,既然大家都認為重男輕女是不對的,那就讓父輩或者爺爺輩這個思想只實現在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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