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下落不明 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

“凭什么拘留我?又不是我借的钱!”2018年5月21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担保人陆某气势汹汹地向执行法官喊道。

2016年9月,申请执行人李某依据生效裁判文书向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与被执行人刘某产生的劳务合同纠纷71565.46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任伟伟依法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因长期拒不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2016年11月29日法院对刘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刘某被带到法院后,任伟伟劝说其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还向他释明了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法律后果。可刘某却无动于衷,仍抱着侥幸心理,认为法院也不能拿他怎么样。见到刘某如此态度,任伟伟遂决定对刘某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到了拘留所,刘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表示愿意与李某进行和解,当日主动履行40000元欠款,并承诺剩余欠款及利息在2017年7月31日前全部清偿,并由案外人陆某提供连带担保。

然而到了指定期限后,刘某却消失不见,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2017年9月,申请执行人李某向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2017年12月,任伟伟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但查询结果显是被执行人刘某在银行没有可供执行的存款,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车辆、房产、土地,经过多方查找刘某依旧下落不明,案件又一度陷入僵局。

2018年3月,申请人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担保人陆某的财产。因担保人陆某向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承诺被执行人刘某不履行和解协议时自愿接受强制执行。任伟伟根据2018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担保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依申请执行人的李某申请及担保条款的约定,对陆某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2018年5月,按照担保人当时提供的地址未能找到陆某,任伟伟通过积极联络社区、物业的工作人员,了解到担保人陆某的准确信息后,执行法官一行人立即前往商场对陆某采取拘传措施。

“凭什么拘留我?又不是我借的钱!”2018年5月21日,当陆某被带至法院时依旧认为她只是在担保书上签了字,并不用承担还款义务。任伟伟劝说陆某履行法律确定的连带担保义务,还向他释明了不履行法院担保责任的法律后果。在法律的震慑下,陆某意识到法院要对她动真格了才积极筹措将剩余欠款30000余元全部履行完毕。

此次恶意欠帐拒不偿还的案件得以妥善解决,仅是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开展雷霆行动执行工作见实效的一个缩影。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决胜年,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攻坚克难、乘势而上,促使每一名负有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维护法律尊严,提高司法公信力,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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