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常態化是否影響獨角獸企業虧損上市

曹中銘

繼5月22日上交所決定*ST吉恩、*ST昆機終止上市之後,28日,深交所又作出*ST烯碳終止上市的決定。

這也意味著,在短短的一週時間內,滬深交易所共有3家上市公司被終止上市。這在此前是非常少見的情形,也表明上市公司的退市將迎來常態化。

退市常态化是否影响独角兽企业亏损上市

東方財富Choice數據顯示,截至目前,滬深股市總共有109家上市公司退市。其中,因吸收合併退市的上市公司有36家,其他更多上市公司的退市主要是因為觸發財務指標,這其中業績連年虧損又是主要原因。

那麼,在業績考核越來越趨於嚴格的背景下,虧損上市的獨角獸企業,未來是否會面臨更大的退市壓力?一旦真的遭遇退市又該如何處理呢?

今年以來,獨角獸企業站在了風口。從市場傳聞證監會將對生物科技、雲計算、人工智能以及高端製造四行業企業開通IPO綠色通道開始,到富士康、藥明康德、寧德時代的快速過會,凸顯出證監會對於獨角獸企業的呵護有加。

為了迎接獨角獸企業,獨角獸企業的上市條件也得到了適度的放寬。比如根據現行《證券法》第十三條規定,公開發行新股的企業,應當符合“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的條件。此前,企業在申請IPO時,也沒有出現虧損企業上會的先例。

在修訂之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下稱《辦法》)也規定,發行人應當符合“最近3個會計年度淨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淨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以及“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條件。

今年3月份,證監會按照程序報國務院批准,對《辦法》進行了修訂。修訂結果表明,中國證監會根據《關於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託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等規定認定的試點企業,可不適用上述兩項規定。這就意味著,獨角獸企業即使出現虧損,也不排除在A股上市的可能性。

事實上,虧損企業上市在境外資本市場是很平常的事情。比如擁有“AI+醫療”雙重概念的平安好醫生,其2015年至2017年每股虧損呈現出放大的態勢,且3年累計虧損高達20億元人民幣。但即使這樣,企業依舊於今年5月在港股市場上市。由此看來,在證監會對《辦法》等進行修訂後,今後虧損的獨角獸企業、新經濟企業或創新企業在A股掛牌上市,也已掃清了主要的障礙。

不過,獨角獸企業也好,新經濟企業或是創新企業也好,雖然站在市場的風口,也擁有閃亮的概念,但卻並非是企業今後能夠走向成功的代名詞。可以預見的是,即使貴為獨角獸企業或新經濟企業,今後也同樣面臨著失敗的風險,特別是對於那些以虧損的財務數據上市的獨角獸企業而言更是如此。

根據現行規定,上市公司如果連續兩年虧損,將披“星”戴“帽”以警示風險;連續3年虧損將暫停上市;連續4年虧損將終止上市。那麼問題隨之而來:如果虧損上市的獨角獸企業掛牌後仍然出現連年虧損的狀況,證監會是否會再次網開一面呢?

由於某些獨角獸企業本身還處於資金投入階段,短期內實現盈利是非常困難的。像京東在上市的前幾年就是如此。

如果本身虧損上市的獨角獸企業同樣遵循上述規定,首先不利於A股市場吸納更多的獨角獸企業上市;其次也不利於獨角獸企業藉助資本市場做大做強,再次顯然也與監管部門積極扶持獨角獸企業上市的初衷不符。

但是,如果掛牌前後連續虧損的獨角獸企業不遵循上述規定,對其他上市公司來說,又存在不公平的現象。

從A股近年來退市上市公司的案例看,除了欺詐發行的欣泰電氣以外,其他上市公司在A股掛牌時間均超過了4年。基於此,是否可採取折中的辦法,為獨角獸企業設置兩至三年的過渡期,規定此類企業上市後,從過渡期結束後第一年開始,如果連續兩年業績虧損將警示風險,連續3年虧損暫停上市,連續4年虧損終止上市。

如此一來,既能給予虧損上市的獨角獸企業充分的運作時間,增強市場對獨角獸企業上市的吸引力。而對於其他類型的上市公司而言,在退市問題上,也能體現出公平的原則。

(作者為財經時評人)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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