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合水:为纪检监察干部划定履职“红线”

近日,合水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为纪检监察干部划定履职“红线”和制度“底线”,制定出台了《合水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该《办法》分为总则、责任追究情形、责任追究方式、责任追究程序、结果运用、附则6章22条,详细列出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党风政风监督、信访办理、执纪审查和审理、案件监督管理、办公日常业务环节过程中将被追责的65种情形和行为。追责方式从书面检查、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到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今年以来,合水县纪委监委先后制定了各科室工作职责及工作流程图,进一步厘清了各科室的责任,明确了任务。该《办法》的出台,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监督提供了有力遵循。(唐继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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