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困擾了無數男人的世紀性問題:
“假如媽媽和女友
同時掉進水裡,你先救誰?”
最近終於有一個
說得過去的結論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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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自楚天都市報
9日,武昌工學院《經濟法》老師袁岑,在課堂上從法理的角度給出了答案:子女具有救助父母的法定義務,而男女朋友在結婚之前只有“愛情”沒有義務,所以“先救女友”其實是一種違法行為。
直白一點說:法律要你先救媽!
那麼這個說法到底合不合理?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車浩:在刑法上,子女對陷入險境的父母有救助的義務,對母親見死不救的,應當按照故意殺人罪(不作為)論處。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教授、中國刑法研究所副所長彭新林:對女友只有道義上而沒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所以如果先救其母,女友死亡的,不構成犯罪;反之,如果先救女友而母親死亡的,構成不作為犯罪。
@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丁一元:子女對母親有贍養義務,不救則涉嫌遺棄罪,而對女友則沒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另外,如果先救女友而沒能救出母親,“重色輕母”也不合道德、情理!
先救女友不救媽真是違法?
甚至是犯罪?
其實,早在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中,
就出現過類似的題了,
考題將落水換成了身處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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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試真題
關於不作為犯罪,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A.兒童在公共遊泳池溺水時,其父甲、救生員乙均故意不救助。甲、乙均成立不作為犯罪。
B.在離婚訴訟期間,丈夫誤認為自己無義務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過失的不作為犯罪。
C.甲在火災之際,能救出母親,但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親。如無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構成不作為犯罪。
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幾口後將咖啡遞給丙,因擔心罪行敗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導致乙、丙均死亡。甲對乙是作為犯罪,對丙是不作為犯罪。
PS:這是個多選題,認真思考下你會選什麼?
最終,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中心給出的官方參考答案是: A、C、D。也就是說如果一個男人在火災之際,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親,如無排除犯罪的事由,則構成不作為犯罪。只不過這道司考真題設置的情景,不是母親和女友落水,而是兩人同時身處火災之中,但大家所關注的焦點一樣的。
那麼司法部對這一答案的法律依據是什麼呢?
就這“母親和女友同時落水到底先救誰”一類題來說,由於子女對作為家庭一員的母親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如果在其有能力救助而沒有救助,則理論上構成不作為犯罪。也就是說救助父母是法律明確規定的義務,而女友不在其中,因此要先救母親。當然父親也一樣。
簡言之:子女具有救助父母的法定義務,而男女朋友在結婚之前只有“愛情”沒有義務,所以“先救女友”其實是一種違法行為。
由此可見,對於
“先救女友是違法,甚至犯罪”
這個問題,每個人的觀點不一樣,
給出答案的範圍和理由也很不一致。
在法律圈內,更是有人認為,
“先救女友還是先救媽”僅是想象,
在現實中很難發生。
那網友怎麼看這個事兒呢?
被網友的評論笑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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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說:
@24k純泡泡皂:道理我都懂,可女朋友不聽。
@月月:如果女生問你這個你可以反問:我和你爹掉水裡你先救誰?。
@原來是你呀:下次女生再問你這問題的時候,你反問她會不會教唆你違法,然後再答。
@帥氣迷人的正派角色:你和女友講法,女友和你拼命。
@懶魚哇:我媽媽和男朋友掉水裡,我會選擇我媽,所以放到他那裡,同樣是這個道理,一個男生連自己媽媽都不愛,還指望他愛誰?問出這個問題的女生本身也是很無趣了。
@肉丸子:女友沒了可以找,媽媽沒了....女友也要想一下,如果以後自己落水,兒子不救自己.......所以,女人會游泳太重要了!
@賴彥博_:趕緊送你女朋友去學游泳就完事了。
@方悶悶:媽媽都不救的男人嫁不得,逼著問這個問題的女人娶不得(開玩笑問問除外)
@農夫三拳0927:我會把水喝乾,滿意了吧?
有不少網友稱,
若女友和媽真的同時落水,
作出任何選擇都是可以接受的。
因為母親是血脈的來源,
女友是新血脈的起始。
當我們不得不作出選擇的時候,
儘管不圓滿,
但卻是最合情合理的。
這與對錯無關。
不過,也有網友給出了“正確答案”。
當女友問你時,優秀的回答是:
先救媽,然後我和你一起墜入愛河~
你怎麼看這個千古難題?
評論區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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